什么是社会发展规律
我国的哲学理论家即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认为:“社会发展规律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诸现象间的内在必然联系。神学家把社会的发展归结于上帝的意旨或天命。主观唯心主义者用人的主观意志和精神解释社会历史发展,把历史看成是偶然事件的堆积。目的论者把历史过程看成是某种神秘的合乎预定目的的实现过程。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在历史外部,即在绝对精神的发展中寻找社会规律。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从人们的活动所结成的一切社会关系中区分出物质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并把思想的社会关系归结于由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物质的生产关系所决定,从而在人们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中找到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既区别于自然规律,又区别于精神发展规律(如心理学规律),本质上是人们活动的规律,既是客观必然的,又以人们有意识的活动作为实现的环节。社会发展规律具有辩证性质,它并不机械地直接决定每一个活动或社会现象。社会发展规律按其作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规律、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存在于人类社会一切阶段并始终起作用的属于一般规律,如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状况的规律;只在历史上某些发展阶段起作用的属于特殊规律,如阶级斗争规律;仅在某一社会发展阶段起作用的属于个别规律,如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一般规律、特殊规律、个别规律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关系。一般规律通过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来体现,特殊规律和个别规律受一般规律的支配。三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社会发展规律还可以分为横向的运动规律和纵向的运动规律。现代西方不少思想家只承认前者而否定后者,把社会的演化、社会形态的更替看作无规律的、随意的过程。事实上,演化规律正是由运动规律相互交错、相互作用综合而成。社会发展规律揭示人们活动得到成功从而获得自由的条件,并不否认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人们不能改造或废除社会发展规律,但可以在实践中认识和掌握这些规律,在自己的行动中遵循和利用它们来改造社会,获得自由。在社会的生活中,人们只能在已经获得的生产力所允许的限度和范围内实现自由。”【上海辞书出版社1992年10月版《哲学大辞典》872页】
我们从上面可以得知,我国的哲学理论家们认为社会的发展规律有三种:一是在人类历史过程中始终起作用的一般规律如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二是在人类历史中某些发展阶段起作用的特殊规律如阶级斗争规律,三是仅在某一社会发展阶段起作用的个别规律如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这里谈的是社会发展规律吗?根本不是。所谓社会发展规律,就是指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进步的动力。这里谈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了吗?没有。
我认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朝着社会大众的需要方向进行的,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原始动力是社会大众的需要,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直接动力则是人们的科学知识。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客观体现,是社会意识的能动形态和能动产物,因此要找出社会发展的规律,只能从社会意识内部的活动中去寻找。社会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我们祖先的生活需要。当我们的祖先认识到结成一定的群体,通过分工合作能够有效地抵御猛兽和外族的侵袭,有利于自己的生存时就结成了一定的群体。这种群体就是最初的社会。社会是由经济和政治两大构件构成的。我们的祖先为了在物质生活中方面能够过的舒适、安全和富足,不断地认识自然界和进行改造自然界活动的形态和产物的总和就是社会的经济构件。人们结成群体的目的在于分工合作。在分工合作的过程中,由于人们的本性是利己的,每一个人都是基于自己的利益需要行事的,因此相互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利益需要方面的对立和冲突。这种对立如果不解决,那么分工合作就无法进行,人们就无法实现更大的利益需要。人们为了使分工合作能够顺利进行下去,以便通过分工合作实现更大的利益需要,就必须进行调解、处理、解决相互之间的对立和冲突的活动。人们调解、处理、解决这种对立、冲突活动的形态和产物的总和就是社会的政治构件。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是朝社会中多数成员利益需要方向进行的。社会多数成员的利益需要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原始动力。这种原始的动力只能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并不能直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直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即真接动力是人们的科学知识。由于人们的科学知识是在一代代人对事物不断认识的基础上逐渐增长丰富起来的,这种逐渐增长丰富起来的过程就是社会发展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