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森对经济分析中关于人的行为特征的基本假定作了新的界定:经济生活中的人总是尽最大能力保护和增加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经济中的人都是自私的,而且,为了利己,还可能不惜损人。不过,人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约,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法律使损人利己的行为受到一定的节制。威廉姆森把人一有机会就会不惜损人而利己的“本性”,称之为机会主义。人的这种本性直接影响了以私人契约为基础的市场效率。市场上交易的双方不但要保护自己的利益,还要随时提防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每一方都不清楚对方是否诚实,都不敢轻率地以对方提供的信息为基础,而必须以自己直接收集的信息为基础作出交易决策。因此,机会主义的存在使交易费用提高。交易越复杂,交易费用提高的幅度也越大,威氏认为,对于“机会主义”的认识,是他对经济学首创的贡献之一。一切足以引起提高市场交易费用的其他因素都是通过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才会具体转化为交易费用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