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l071245 发表于 2010-9-17 21:23 
本人初学政治经济学,对劳动价值论有些困惑:既然我们创新地把管理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为什么商业劳动不能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两者有何本质性区别?我印象中,马克思是因为管理劳动,商业劳动都是资本家剥削剩余价值的手段,所以不把它们作为创造价值的劳动。还有服务业的劳动价值如何定义?
望高手不吝赐教。
产业资本家的管理劳动是抢劫行为 商业资本家的商业劳动是销赃行为 一个是抢劫剩余价值 一个是把剩余价值出售获得货币补偿。他们本身不会让商品增加任何的使用价值也不会增加价值。
服务业劳动者出售的是劳务也是一种商品。和产业商业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