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jzyes 发表于 2010-11-6 00:37 
所谓的小人一说,只是因为利害关系,立场不定而已吧。
哪个标准是对的,哪个标准是不对的。坚持对的标准,反对不对的标准。好坏因此而分。这天下什么事都有常规常法常理。评论事物好坏善恶不要讲歪理。如果按你的观点和楼主及以上仁兄们的观点,那么我不妨再重复做如下该观点的应用分析:
一、从大的历史来看,恐怕秦桧也不能说奸的了;
二、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恐怕抢劫杀人犯也不能说他坏了。
因为,只是立场不同而已嘛,人都是好的啊。
这不是岂有此理吗?按仁兄们这样的逻辑思维,这世界真要黑白颠倒了,好人都没法活不要活了,大家都去做恶得了,你抢我我抢你,你杀我我杀你,你骂我我骂你,只要基于个人立场不同就没事儿,万事大吉了。这恐怕是重新回到远古未开化的野人社会了吧?在那里,人吃人可以解释为合理的!但现在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人吃人可以解释为因立场不同那么不管什么样的行为就是合理吗?当然不行!
个人认为,仁兄们在管理上的见识,恐怕真的是无可救药了。区区观点发表在堂堂人大经济论坛上,如果无人批判,恐怕更是不可救药了。学术探讨,看似个人观点之争,但涉及的是社会公义,不可不重。个人之见。若无意冒犯,敬请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