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政治制度都是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慢慢形成的。要选择改革的路径,也只能在现有的约束条件框架里头。”11月8日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陈斯喜回应代表专职化问题时表示。 陈斯喜是在由北京大学公众参与中心主办的“法治与公共政策每周评论”论坛上作出上述回应的。
此前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的决定》(下称修正案),规定: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岗位。代表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参加统一组织的闭会期间的活动,应当安排好本人的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这意味着代表专职化改革被否决。
与此同时,修正案还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根据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的说明,这意味着代表不设个人工作室。
陈斯喜指出,其与学者理解不同的是,禁止代表专职化与禁设个人工作室还应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本身出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衷要求代表不要成为一个职业,就从社会生活中选出代表,这样一个方面、各个角落都有代表派到人大会议当中去,这样各个方面的意见都能够在人大当中得到反映,避免了代表成为一部分有强势利益团体的代言人”。
另外,他还提出,我国有代表270万人左右,全部专职将耗费大量成本且人员编制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