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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该帖附件不建议下载,其中公式9出现推导错误,这是我的最新观点: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1006139-1-1.html,其中有我对总量相等二命题的说明。目前本人会对您现在所看到的这个帖子的附件下载部分所含模型作出改进,在此句被移除之前请不要下载,对该问题感兴趣的朋友请到上面给出的那个链接所示的帖子里看看我写的内容,那是我最新的观点。至于这个帖子,请在我修改完成后再下载。

我并非是研究马克思的人,但很久以来,我一直想写篇文章谈谈我对“价值转形问题”的个人理解,直到最近才开始动笔。

我的观点很明确,马克思的《资本论》作为一个逻辑体系已经崩溃了。否则,不可能有那么多人批驳马克思关于价值转形的论述。

这篇论文的题目是:我眼中的《资本论》——对“转形问题”的探讨。本文试图克服马克思的逻辑错误并复原马克思的主要观点。

文章仅11页,用到了简单的线性代数知识,有大量数学推导。阅读本文的人最好学过西方经济学的微观部分。
文章是WORD格式,运用了公式编辑器,所以如果想正常阅读,需要有配备公式编辑器的WORD软件,如WORD无公式编辑器,则可能无法正确显示公式。

文章免费下载,它非正式论文,用语随便,以表达意思为最优先,没有精心选择措辞。文中以“马”来简称马克思,虽然我知道马克思不姓马。

我的思想积累了三四年了,虽然是断断续续,但文章决不至于没有价值。文中还谈了我对《资本论》的理解。希望它能对学习政治经济学的同学有所帮助。

如果你下载了本文,希望你能留言。如果你看后有什么要说的,也非常欢迎在此留言。

为了方便你了解本文,我在此挂出文章的开头与结尾部分。

开头为:

商品总价格与总价值相等这一内容不能成为被证明的对象,只能成为无时无刻不成立的前提假设。
马克思先假定一个商品价格等于价值的初始情况,再放松单个商品价格与价值相等的假设,用以兼容“等量资本等量利润”的现象,最后又试图证明在总体上仍存在总价格等于总价值的结论。
但他的努力显然失败了。马虽然确定了一个任何商品价格都等于价值的初始情况,可之后他毫无约束地放松单个商品的价格(光是“等量资本等量利润”还不是一个很强的约束),这等同于放弃了总价格等于总价值的假设。一旦放弃,便很难再次拾回。最终,“总价格等于总价值”从一个假设沦为一个要证明的结论。我们知道,马本人的证明是很失败的。在我看来,任何人都不可能证明出来。
马犯了一个策略性的失误。他总认为价值是很难变动的东西,在总体上价格还是要跟着价值走的。但他忘了,价值最终也是由人判定的。与其费死命论述总体上价格应等于价值,不如让总价值时刻跟着总价格走。


结尾的部分内容为:


注意我们的策略。规定消费性商品的价格等于价值其目的是在总体上假定总价值等于总价格,但在分配上我们提出异议,指出劳动者所分工资与他应拿的不一致,并且企业所生产的生产性商品也存在价格与其创造的价值不等的情况。总之一句话:“保证源头相等,在分配上提出异议。”我相信这也是马克思的基本意思。
换句话说,如果需求方直接由效用函数指导其行动,我们就相信其均衡价格反映真实价值;如果需求方凭生产函数指导其行为,那么我们就认定所形成的均衡价格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真实价值指要素所创造的价值,而非其本身的价值,均衡价格是始终反映要素本身的价值的)。


欢迎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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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02:34:33
不打算回复的,但是再次打开了,还是回复下。

我觉得阁下在以一个错误纠正另一个错误。

价值就其本身而言就是商品多少的量,这也是马克思引申出价值这个概念的初衷(见《资本论》前10页)。价值既然是一种量,那么他就必须具有稳定性——即与其质——使用价值成正比。比如一斤大米的价值为10单位,那么2斤大米的价值一定是20单位;比如一根棍子1米,那么两根棍子一定是2米长。这就是所谓的量质正比定律。但是马克思反比定律正好违背这个正比定律。

如果将马克思反比定律改成正比定律,再丢弃“谁创造就归谁”这个经典的分配思想,坚持“所得与创造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认为商品的价格与其价值不一定趋同(——实际上价值转型也就是这个意思),那么在社会全体上看,总有“价格总量=价值总量”。

马克思价值转型的根本问题在其第一卷的反比定律,将其纠正为正比(当然还要丢弃“谁创造就归谁”这个分配思想),则其价值转型问题荡漾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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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08:31:52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12-16 02:34

我觉得阁下在以一个错误纠正另一个错误。

价值就其本身而言就是商品多少的量,这也是马克思引申出价值这个概念的初衷(见《资本论》前10页)。
  不是价值,而是财富。财富就其本身而言就是商品多少的量,这才是马克思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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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11:27:28
我挂了这么长时间,终于有人回了,不论是否赞同,先谢过两位。
我真是泪如泉涌啊。
这篇帖只是介绍,帖的末端有下载项,那才是正文。
其中有数学推导,是我全部思想的集中表达。
希望各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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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19:50:22
曹国奇 发表于 2010-12-16 02:34
不打算回复的,但是再次打开了,还是回复下。

我觉得阁下在以一个错误纠正另一个错误。

价值就其本身而言就是商品多少的量,这也是马克思引申出价值这个概念的初衷(见《资本论》前10页)。价值既然是一种量,那么他就必须具有稳定性——即与其质——使用价值成正比。比如一斤大米的价值为10单位,那么2斤大米的价值一定是20单位;比如一根棍子1米,那么两根棍子一定是2米长。这就是所谓的量质正比定律。但是马克思反比定律正好违背这个正比定律。

如果将马克思反比定律改成正比定律,再丢弃“谁创造就归谁”这个经典的分配思想,坚持“所得与创造没有必然联系”,也就是认为商品的价格与其价值不一定趋同(——实际上价值转型也就是这个意思),那么在社会全体上看,总有“价格总量=价值总量”。

马克思价值转型的根本问题在其第一卷的反比定律,将其纠正为正比(当然还要丢弃“谁创造就归谁”这个分配思想),则其价值转型问题荡漾无存。
你先看完我的文章再说,真的,还有,谢谢你的回复,这个帖你还是第一个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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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21:07:11
对楼主的精神表示敬佩。文章下了,学识尚浅,又惧怕数学推导,故不能理解您的精髓,没什么讨论能力。
不过看过留个言。作为一个政治经济学专业的学生,你认真的学习精神很让我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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