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2 19:25:47编辑过]
误人子弟啊
还是那句话,别直接去宣布人家的错误--这是没有学术责任的,是泼妇骂街的伎俩,要说人家有错误,要进行明确的证明。
到现在为止,你宣布高鸿业的观点有错误,但是一直都没有能够给出严谨的证明。
这次,更厉害了,根本没做任何分析,直接大笔一挥,就判定了别人有错!
哈哈,难道基本的学术讨论原则都不懂了,连这种行为的可笑之处都不明白了吗?
言辞中有过激之处,请学长见谅,这里是虚拟社会,在观点讨论下,谁也不必对谁客气--这也才上网络讨论的魅力所在。
到现在为止,你宣布高鸿业的观点有错误,但是一直都没有能够给出严谨的证明。
我已经写了两篇论高鸿业教授对<通论>存在错误理解的文章,难道你看不懂吗.
你能告诉大家:啥样的证明,才能算作"严谨"的证明.
我已经写了两篇论高鸿业教授对<通论>存在错误理解的文章,难道你看不懂吗.
你能告诉大家:啥样的证明,才能算作"严谨"的证明.
你是健忘还是装糊涂:
怎样才是“严谨”的证明,我和你强调了无数遍了,两分钟之前,还重新强调过。在你宣布高鸿业对《通论》有误解的帖子中,我也强调过,而你呢,只是讲了讲分歧,没有进行证明,我一在要求你进行证明时,你做了什么,还记得吗--离开了!!!!需不需要把你那个帖子再顶起来,让大家看看啊,让我们继续下去?
另,把两分钟前在你帖子里强调的啥样的证明,才能算“严谨”的证明,再重复一遍,好在有复制粘贴功能:
说别人有什么不对的,先要摆明别人的观点是什么,指明这些观点的出处,证明你指的观点的确是这个人的观点。
然后,要说明你用来判断正误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要按这个标准来判断,并进一步指明,按这个标准,措误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最后,通过分析这个人的观点,指出他如何构成了按你的标准所犯的错误。
好,那就请大家看看,下列文章合乎你的规定吗:
转帖FROM JJXJ
高鸿业教授对凯恩斯需求理论适用范围的误解
一声明
在指出高教授的误解之前,我先声明,我之所以指出高教授的误解,决没有和高教授有啥恩怨,仅仅因为高教授是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中文重译本的译者,而且高教授还在该重译本前言中,对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进行了非常主观性的评述,而这些评述有可能对学术水平不高的读者造成误导,出于公心,才这样做的,“学术乃公器”,请高教授谅解。
二误解
高教授认为:凯恩斯的需求理论,只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而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由是“丰裕中的贫困”,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而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更不可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且他还认定,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又没有足够的资源和生产能力与之适应”,所以导致现在的贫困。
我认为,凯恩斯的需求理论适用于一切性质的市场经济,它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运行机制的科学总结,从而也适用于我国正在运行的市场经济。理由是,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而“丰裕中的贫困”,只是市场经济失衡的表象,决不只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固有的。
三意义
指出这一点,为我国一直进行的需求管理扫清了经济理论上的障碍。实际上,我国政府一直在利用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比如说,我们国力现在完全有实力使整个社会达到人人享有最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但我们受有效需求不足的困扰,一直认定我们做不到。其实,除了印制货币及分配货币的成本,我看其它的没有啥大不了的。
四建议
初读凯恩斯《通论》的人,建议你先读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的徐毓枏中译本,该书的“出版说明”比较客观地介绍了《通论》。该译本,虽然有些文言文的味,硕士生和博士生大致还读的懂。
高教授翻译的新本,合乎现代汉语,翻译也比较规范,但我总觉得与原意不十分相符。另外,请高教授恕我说句不敬的话,他的“译者导读”,实在是狗尾续貂。
五目的
抛砖引玉,请高教授和网友指正。
上述文章发表时,高教授还健在,他看没看到我的这篇文章,我不知道,但他没有公开反驳是事实.
所有引文观点,参考高教授译商务版<通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2 21:07:45编辑过]
好,那就请大家看看,下列文章合乎你的规定吗:
二误解
高教授认为:凯恩斯的需求理论,只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而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由是“丰裕中的贫困”,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而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更不可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且他还认定,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又没有足够的资源和生产能力与之适应”,所以导致现在的贫困。
我认为,凯恩斯的需求理论适用于一切性质的市场经济,它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运行机制的科学总结,从而也适用于我国正在运行的市场经济。理由是,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而“丰裕中的贫困”,只是市场经济失衡的表象,决不只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固有的。
看清楚,你这是证明高鸿业对凯恩斯的理解不对吗?这只是另列出了一个你的理解。
但问题是,为什么你的理解是对的,他的理解是错的,正确和错误的标准是什么。
你的列举,恰恰只证明,你的观点只是你与高鸿业的分歧,而不是证明高鸿业的理解是“误解”。
仅仅列举了一个“我认为”就把高鸿业的观点判定为误解:这是在自觉或不自己的把“我认为”当理由,把与自己观点不一致的观点,宣布为错误,把“我认为”当做正误标准,是荒唐可笑的。
这么明显的错误,如果到现在还看不明白,我真有点怀疑你是不是真的不明白。
另外,不管你当时写在什么时候,现在请把最后一句去掉,高教授不可能再做任何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2 21:11:12编辑过]
我那只是理解不同吗,你看到后面还有"理由是"那一段证明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2 21:18:41编辑过]
好,那就请大家看看,下列文章合乎你的规定吗:
高鸿业教授对凯恩斯需求理论适用范围的误解
二误解
高教授认为:凯恩斯的需求理论,只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而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由是“丰裕中的贫困”,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而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更不可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而且他还认定,我国的国情是,“人口多又没有足够的资源和生产能力与之适应”,所以导致现在的贫困。
我认为,凯恩斯的需求理论适用于一切性质的市场经济,它是商品经济所特有的运行机制的科学总结,从而也适用于我国正在运行的市场经济。理由是,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而“丰裕中的贫困”,只是市场经济失衡的表象,决不只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固有的。
按你自己的说法,“理由是”不是“我认为”的内容,而是你列举出的一个理由,那么现在的问题是:
第一,你论证了这一理由为什么成立了吗?--不要反问我,“为什么它不成立”。
第二,既然,这个“理由是”不是“我认为”的内容,那么,你的表述有点问题:既然不是你自己的观点,那么这是谁的观点,这个观点,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学术界的共识。为什么可以用这个作理由来判定高鸿业的观点有误。
第三,“有效需求不足,就需求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是你逻辑中需要的观点吗?请你明示:
如果不是,那么我不想在这个观点的正误上纠緾,但是如果你逻辑中需要这个观点,或者说你确认这是你的分析中必然需要的理由(其实,只要你列举出来了,我就应该认定,你已经把它做为逻辑中的一个环节),那么我想应该和你讨论下下,这个观点的正误,先确认这一下,你认为这个观点是不是你逻辑所必然需要的,另外,你是否认为这个观点是对的。
第四,从你的陈述中可以看出,高鸿业所讲的是,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不会出现经济过剩的危机。也就是社会主义是否“必然”会有经济危机。这一点,理论界是有争论的,现在请让你再确认一遍,你的“理由是”,可以否定这些观点吗,如果你真认为是这样,请确认一下,我现在先不就其具体内容能否论证这一问题进行评论,如果你真的认为,你所列的“理由是”这么大的作用,那么,我们倒是应该好好商榷一下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2 21:59:23编辑过]
我那只是理解不同吗,你看到后面还有"理由是"那一段证明吗
哈哈,另外,不要着急把自己的东西当成“学术探讨史的一部分”,到底能不能留史,要看后人了,我想还是谦虚些的好,当然,你不愿意接受也没关系,你当然可以觉得自己很伟大,只是一点建议而已,不涉及我们的观点争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2 22:46:09编辑过]
按你自己的说法,“理由是”不是“我认为”的内容,而是你列举出的一个理由,那么现在的问题是:
第一,你论证了这一理由为什么成立了吗?--不要反问我,“为什么它不成立”。
第二,既然,这个“理由是”不是“我认为”的内容,那么,你的表述有点问题:既然不是你自己的观点,那么这是谁的观点,这个观点,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学术界的共识。为什么可以用这个作理由来判定高鸿业的观点有误。
第三,“有效需求不足,就需求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是你逻辑中需要的观点吗?请你明示:
如果不是,那么我不想在这个观点的正误上纠緾,但是如果你逻辑中需要这个观点,或者说你确认这是你的分析中必然需要的理由(其实,只要你列举出来了,我就应该认定,你已经把它做为逻辑中的一个环节),那么我想应该和你讨论下下,这个观点的正误,先确认这一下,你认为这个观点是不是你逻辑所必然需要的,另外,你是否认为这个观点是对的。
第四,从你的陈述中可以看出,高鸿业所讲的是,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不会出现经济过剩的危机。也就是社会主义是否“必然”会有经济危机。这一点,理论界是有争论的,现在请让你再确认一遍,你的“理由是”,可以否定这些观点吗,如果你真认为是这样,请确认一下,我现在先不就其具体内容能否论证这一问题进行评论,如果你真的认为,你所列的“理由是”这么大的作用,那么,我们倒是应该好好商榷一下了。
你把想问的东西一个一个的问,我逐一回答你,好吗
你上面的文字,让人有点不知所云.
既然,这个“理由是”不是“我认为”的内容,那么,你的表述有点问题:既然不是你自己的观点,那么这是谁的观点,这个观点,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学术界的共识。为什么可以用这个作理由来判定高鸿业的观点有误。
那就先从这个开始吧,请学长回答。
如果还不明白,我再说清楚一点:“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这既然不是你自己的理解,那么,这是谁的观点呢,出处在哪儿,在学术界有多少共识,为什么可以用来证明你的理解是对的,证明高鸿业的理解是错的。
应该看明白了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3 8:50:42编辑过]
那就先从这个开始吧,请学长回答。
如果还不明白,我再说清楚一点:“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这既然不是你自己的理解,那么,这是谁的观点呢,出处在哪儿,在学术界有多少共识,为什么可以用来证明你的理解是对的,证明高鸿业的理解是错的。
应该看明白了吧。
红字部分:“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既是我的观点,也是现代经济学的常识性观点.你可以看看任一本解释宏观经济学的书.
红字部分: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这是我自己的理解,它是从上段红字引导出来的,不需要在学术界有共识.
要不我给你来个三段论:凡是市场经济都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指导,中国是实施的市场经济,所以中国的市场经济也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的指导.由此而来的是:高教授认定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不适用于中国经济的观点,是错误的.
我证明高鸿业的观点是错误的,如果你认定我的观点错误,可以反驳,这也很正常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3 10:32:15编辑过]
红字部分:“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既是我的观点,也是现代经济学的常识性观点.你可以看看任一本解释宏观经济学的书.
学长,观点上我们都不会客气,所以有过激之处,先请你见谅了。
红字部分,你所认为的现代经济学的常识性观点,正是高鸿业所批评的观点,你这个观点本身来论证,高鸿业的理解是错误的,你认为这个逻辑对吗?
请你自己仔细看看,这里是不是犯了逻辑错误。
要不我给你来个三段论:凡是市场经济都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指导,中国是实施的市场经济,所以中国的市场经济也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的指导.由此而来的是:高教授认定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不适用于中国经济的观点,是错误的.
还是那句话,学术讨论中的严苛,不能代表我对学长的不敬,只是在观点上不客气,没有别的意思,请学长不要介意。
你的三段论,前提是:“凡是市场经济都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指导”。这个前提,是共识吗?好好看看,高鸿业所否定和质疑的正是这个前提,而用这个前提来论证,高鸿业否定和质疑,你不觉得有点荒唐吗?
还记得哥白尼的话吧:如果什么人从圣经中摘取某一段来反对我的观点,我不但不会回答,而且会鄙视这种行为。哥白尼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他否定的正是圣经中的“地心说”。
再看看高鸿业的观点,高鸿业否定的正是“凡是市场经济都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指导”,而你却在明确的用“凡是市场经济都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指导”来论证高鸿业的否定不对。
这个错误是不是有点荒唐?你自己怎么看呢?
这次希望学长看清楚,想明白了再回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3 12:16:34编辑过]
学长,观点上我们都不会客气,所以有过激之处,先请你见谅了。
红字部分,你所认为的现代经济学的常识性观点,正是高鸿业所批评的观点,你这个观点本身来论证,高鸿业的理解是错误的,你认为这个逻辑对吗?
请你自己仔细看看,这里是不是犯了逻辑错误。
高教授强调社会制度的不同,将决定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能否适用.高教授在这儿犯了常识性错误: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成立条件,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制度无关.只要中国搞市场经济,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就完全适用.
我这样一来,就没有逻辑矛盾了吧.
你的三段论,前提是:“凡是市场经济都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指导”。这个前提,是共识吗?好好看看,高鸿业所否定和质疑的正是这个前提,而用这个前提来论证,高鸿业否定和质疑,你不觉得有点荒唐吗?
高教授仅仅只是发表了他自己的观点,他并没有进行论证,所以我也没有针对他的论证进行反驳.
我只是简单地指出他这一观点的错误,同时给出了论证理由,也没有(其实没有必要)详细证明这一现代经济学的观点,因为凯恩斯的<通论>已经证明的够多的了.
扯到这儿,我想起了胡景北的观点:翻译者未必真懂他翻译的东西,否则,翻译者都成思想家了.看来,高教授也不例外.
学长,您年龄应该不小了吧,说话要有依据:什么叫“你们这些人”;高鸿业建议过政府实际操作还是用凯恩斯那一套吗?这个“你们这些人”,你是要把高鸿业,还是把我归于哪一些呀,归类要有依据。
还记得哥白尼的话吧:如果什么人从圣经中摘取某一段来反对我的观点,我不但不会回答,而且会鄙视这种行为。哥白尼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他否定的正是圣经中的“地心说”。
再看看高鸿业的观点,高鸿业否定的正是“凡是市场经济都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指导”,而你却在明确的用“凡是市场经济都需要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指导”来论证高鸿业的否定不对。
这个错误是不是有点荒唐?你自己怎么看呢?
学长,这里的话,你没看清楚吗?看看你自己的回复,是不是又重新犯了一遍与之类似的错误呀。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3 17:20:03编辑过]
高教授仅仅只是发表了他自己的观点,他并没有进行论证,所以我也没有针对他的论证进行反驳.
我只是简单地指出他这一观点的错误,同时给出了论证理由,也没有(其实没有必要)详细证明这一现代经济学的观点,因为凯恩斯的<通论>已经证明的够多的了.
扯到这儿,我想起了胡景北的观点:翻译者未必真懂他翻译的东西,否则,翻译者都成思想家了.看来,高教授也不例外.
哈哈,学长,我再说一遍,高鸿业否定的正是《通论》中的思想,你再用《通论》中的思想为依据来否定高鸿业的观点,这是在证明高鸿的观点有错吗?
现在是你在说高鸿业的观点不对,是你要证明他的观点错在哪里,证明判断正误的标准是什么--把高鸿业所否定的《通论》中的思想,拿来证明高鸿业的观点错误,你这不是又一次的逻辑错误吗?
这一次,不知道你自己看懂了没有?
高教授强调社会制度的不同,将决定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能否适用.高教授在这儿犯了常识性错误: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成立条件,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制度无关.只要中国搞市场经济,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就完全适用.
我这样一来,就没有逻辑矛盾了吧.
哈哈,你这样一来,逻辑矛盾不是更明显了吗?你是真没看出来这里的逻辑矛盾还是想跟我和网友开个小玩笑?不管怎样,我还是得指明这里的逻辑矛盾:
高鸿业所强调的正是“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与社会制度有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就不再适用了”;而你用来证明他的观点错误的依据则是“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成立条件,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制度无关”。
哈哈,你自己看看,这是不是同与前面的逻辑矛盾一样的逻辑矛盾,而且这一次矛盾的还更明显了。
你是真的闹这样的逻辑笑话,还是在开玩笑?
玩笑归玩笑,还是要把问题说清楚:除了用“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成立条件,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制度无关”来证明高鸿业的“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与社会制度有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就不再适用了”观点的错误之外,你还有没有其他理由(当然不应用“其他理由”因为把现在的这个理由,算作理由,逻辑笑话太明显了)来证明高鸿业观点的错误了?
哈哈,另,玩笑,还是不要再开了,再开这样玩笑,可能其他网友会误会你真的由于不懂,在闹笑话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3 17:26:02编辑过]
玩笑归玩笑,还是要把问题说清楚:除了用“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的成立条件,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制度无关”来证明高鸿业的“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与社会制度有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就不再适用了”观点的错误之外,你还有没有其他理由(当然不应用“其他理由”因为把现在的这个理由,算作理由,逻辑笑话太明显了)来证明高鸿业观点的错误了?
你多"哈哈"两次,就胜利了,阿Q精神可嘉.
我不知你咋学的逻辑:高教授认定,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只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只要证明,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是关于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和社会性质无关,这就证明了高教授的观点是错误的了.在多的证明,不是多余吗.
另外,我觉得就你这种辩护,还不到高教授的水平,你先向高教授看齐,再来和我争论.
你这样搅来搅去,再清晰的思想,也让你搅浑了.
你多"哈哈"两次,就胜利了,阿Q精神可嘉.
我不知你咋学的逻辑:高教授认定,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只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只要证明,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是关于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和社会性质无关,这就证明了高教授的观点是错误的了.在多的证明,不是多余吗.
另外,我觉得就你这种辩护,还不到高教授的水平,你先向高教授看齐,再来和我争论.
你这样搅来搅去,再清晰的思想,也让你搅浑了.
“我只要证明,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是关于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和社会性质无关”
你证明了吗,看看你自己的原话:
“理由是,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
但是问题是:
第一,为什么价值经济就是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这一观点出自哪里,如果只是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分析思想,那么,高鸿业否定质疑的就是这一思想,还能用这个思想来反证它自己的合理性吗?
--这个问题,我已经强调过。
第二,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如果这是由前面的“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得出的结论,那么如“第一”所分析的,得出这一结论的理由本身,正是被质疑和否定的观点。
如果“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不是通过“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得出来的,那么,你是直接提出了一个:“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依然是在:
用“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来证明:“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是关于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和社会性质无关”。
循环论证--不管你前面的分析逻辑是什么,都没有能够摆脱循环论证的错误。
另,你的阿Q精神倒是不小,我个人的水平与高鸿业相差多远跟你有什么关系,现在要推翻高鸿业结论的人是你,如果连我这个水平差得远后辈都通不过,你的水平可想而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3 21:02:57编辑过]
另外,我觉得就你这种辩护,还不到高教授的水平,你先向高教授看齐,再来和我争论.
你这样搅来搅去,再清晰的思想,也让你搅浑了.
看清楚,我可一点都没有做什么辩护,而是在质疑你的判断--我们两个的争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涉及具体内容,我只是指出了,你的逻辑中存在着一个明确的“循环论证”是在“用一个结论来证明这个结论本身”。
你的思想是很清晰:“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表现的非常清晰。如果说前面还承认自己的分析有“逻辑矛盾”(好好看看25楼吧),那么你现在倒有点像“搅来搅去”--我的确是把同样的问题强调了多遍,所强调的正是你的“循环论证”的逻辑问题,之所以反复说,原因正是你一直都没能正面面对这一问题。
不是我在搅来搅去,而是我在反复跟你强调一个你的低级错误,不要以此为由抚袖而去。
如果到现在,还装不明白,我倒真的是佩服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3 20:48:40编辑过]
“我只要证明,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是关于市场经济的一般理论,和社会性质无关”
你证明了吗,看看你自己的原话:
“理由是,市场经济是一种价值(社会购买力)经济,也就是说,是一种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只要有效需求不足,就会需要凯恩斯的需求理论,这和社会制度的性质,完全没有关系。”
但是问题是:
第一,为什么价值经济就是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这一观点出自哪里,如果只是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分析思想,那么,高鸿业否定质疑的就是这一思想,还能用这个思想来反证它自己的合理性吗?
请你注意,高教授质疑的是社会性质,不是市场经济.
至于那一观点,并不只是凯恩斯的观点,而是包括我在内所有研究市场经济的学者的常识观点.
至于,"为什么价值经济就是围绕有效需求进行资源配置的经济",就和"为什么计划经济就是政府官员根据他们的偏好对资源配置的经济"一样,它就是人们对客观经济存在的文字说明和描述.这也难以理解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3 21:26:3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