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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继盖茨、巴菲特和四十位美国亿万富豪宣布死后将把过半数的资产捐献给社会慈善事业之后,又有十七位富豪也在近期宣布加入捐献之列。这一连串的新闻正在拷问中国“朝野”,那个全世界头号资本主义国家,怎么有这么多“高境界”、“高觉悟”的资本家?
有人“百思不得其解”,我看答案很简单。
第一、
说明以前中国教科书对资本的定义是错误的,资本并不是“每个毛孔都流着鲜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主义已经不是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那个年代。现代资本主义除了鼓励技术创新和合法竞争之外,也通过国家“二次分配”权,提高全民福利共享水平,减少收入的差异,实现社会和谐,达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今天的资本主义已经修正为民主社会主义。
第二、
资本家也不仅仅是剩余价值的占有者。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不但是资本运营的管理者,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不仅为社会积累了物质财富,也是慈善理念的宣传者和施行者。
第三、
昔日的帝国主义--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不但乐于“藏富于民”,也鼓励慈善事业发展。他们制定一系列与慈善有关的法律,提倡以慈善弥补国家财政“二次分配”后仍然存在的贫富差异,保障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比如,遗产税法、基金会法以及捐赠慈善可以抵税的税收优惠等等。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主义的中国引进了资本主义的生产管理方式,使生产力得以解放,增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是,中国的慈善事业仍然按传统方式运行(以公募基金为主)。因此,当巴菲特和比尔。盖茨在中国举行“慈善晚宴”时,除陈光标和曹德旺等人“代表”出席外,大部分中国富豪选择了沉默。
不是中国人没有爱心,而是这个体制没有为中国人营造一个发挥爱心的环境。这里我没有用“中国富人”,而是用中国人。因为我向来不认为慈善只是富人的专属。慈善事业人人都可以参加,有钱人可以出钱,没钱人可以出力。只要你肯参与,就可以用你的爱心,去抚平另一个受创的心灵。

中国慈善事业与美国慈善事业的比较

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原民政部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说:“过去5年,是中国公益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2008年达到1000亿元,2009年没有地震,捐款额也达到509亿元。。。。。中国慈善事业成就斐然,但一些矛盾也日益突出,比如经济快速发展与公益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2009年中国年度慈善捐赠额虽达到509亿元,但只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17%,仅为全国财政收入的0.75%。比较之下,美国2008年的捐款为3000亿美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为当年美国财政收入的10%。要达到美国的水平,中国年度捐赠额应该是6000亿元人民币。”--这就是中国慈善事业与美国的差距。
王振耀还说:“中国慈善组织与从业人员的数量,也远远落后发达国家。2009年,中国的基金会为1843个,美国的慈善组织超过100万,英国比较活跃的慈善组织超过16万,加拿大慈善组织也有8万家以上。中国基金会的从业人员,2009年不到2万,美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则超过900万,英国则有60万从业人员”。(见《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0年06月24日   第 04 版)记者—郑娜
王振耀没有说到的应该还有:为什么壹基金至今没有慈善“牌照”?为什么中国富豪不愿意捐给公募基金?为什么无法公布汶川地震捐献资金的去向?为什么中国的慈善从业人员这么少?

中国“富豪”的后顾之忧与不平

有人说:“中国富豪们的富裕的年龄不超过30岁,他们尚沉浸在对物质财富的眷恋中”。我看不是。真正的原因是中国“富豪”们的后顾之忧。对企业来说,企业家普遍感到负担沉重(比如五险三金),他们认为企业前途未卜,还须不断拼搏,怎敢大手笔投资慈善?对家庭来说,中国尚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尚若他们也学巴菲特“裸捐”,那他们的“富二代”同样也有上学贵、看病难等难题。

其次,中国还没有完善的慈善捐赠法制,纵然有心行善,也怕捐给公募基金会(比如红十字会),看不见善款的去向;自行注册非盈利社会团体吧,找不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经济发达省区注册,却不能去经济欠发达地区施助。中国慈善事业的路障重重,还是不出头为好。

但是,最令中国“富豪”心里不平衡的是:**和官员们的所作所为。在关爱弱势群体的问题上,**应该是主角。因为**的财政收入的用途之一,就是通过“二次分配”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
民间慈善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应该是配角,做一些拾遗补缺的事情就可以了。但现状是怎样的呢?是**的“二次分配”职能极不到位。

我见到的农村低保状况,往往是**公布的标准高,低保人领到的少(陕西省每个低保人每年仅有790元,大多每人仅能领到300元);
相当多的山区特困家庭无力承担孩子们在学校的伙食费。**“财大气粗”,花钱不科学、不民主,动辄致数亿财富“打了水漂”。比如,甘肃某国定贫困县,为在县城中立一块巨石,花费3000万元人民币;比如,西安市建法门寺景区一期工程,花费28亿元人民币。凭什么要让企业和企业家承担经营之外的责任?凭什么要靠民间慈善解决社会公平问题?

再说,富人们的钱也是一点点的挣来的,哪有贪官们的“灰色收入”来的轻松?更使富人无法容忍的是世俗的偏见,本是平衡社会的捐赠,为什么总被看做是富人的“自我救赎”?

法制应为中国慈善事业撑起一片蓝天

美国人为什么能如此慷慨,除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基督教文化(基督教教义宣传把自己10%的收入,送给需要帮助的穷人)之外,还有个重要因素是美国有《遗产税法》。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是100万美元,超过部分一律按资产价值的50%课税,而且税费必须缴付现金。香港和台湾也开征遗产税,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去世后,遗产价值逾600亿元新台币,其继承人须缴遗产税119亿元。开征遗产税的目的,就是为了平均社会财富,促使富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避免“富二代”不劳而获。我国自2004年起草《遗产税法》草案以来,已经历时六年,却“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如果,实行《遗产税法》,不但可以促使富人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主动关注慈善,还可以带动整个社会的爱心行动。

以我从事慈善事业十三年的经验来看,制约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另一重要原因是“注册难”。“注册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基金会注册难,另一个是慈善服务机构注册难。我原来准备注册一个慈善服务机构,省民政厅社团管理局真情相告:一是你很难找到愿意“管”你的主管单位;二是在咱们省注册社团,不能把善款用到外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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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6 10:09:46
在香港,除了著名企业和显赫家族的基金会之外,还有众多民间慈善社会团体。比如我与之合作过的圣士提反书院社会福利服务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有限公司)和川彦社,这两个团体都是以香港教职员工为主的非盈利性社团。他们在特区**公司注册管理处注册,按照非盈利有限公司申请会计监督,运行资金来源于内部集资和委托人支付的项目管理费(占项目总投资额的3-8%)。发起人既是出资者也是义工,他们在欠发达地区考察资助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向委托人推荐资助项目、书写考察报告,监督善款的使用。他们努力节省经费,目的是要把更多一些资金用于待援项目;他们足迹所至之处,都是山高水远的欠发达地区。他们的专业化服务,是慈善事业实施必不可少的一环,而在国内,这样的慈善机构却无法注册。
中国至今没有一部《非盈利社团登记法》,没有《基金会管理法》。有《公益事业捐赠法》,却遗漏很多亟待完善。所以我说,阻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不是某个个人,而是中国亟待改革的政治体制。我要大声疾呼:政治改革的第一步是要改革现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只有让这个立法机构真正代表民意,才能加速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才能为中国的慈善事业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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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1 14:19:06
顶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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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16 17: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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