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篇 “民法”第一条的规范意义——从比较法、立法史与方法论角度解析
第二篇 违反强制或禁止规定的法律行为——从德国民法§134的理论与实务操作看台湾地区“民法”§71
第三篇 无因管理中本人之承认
第四篇 侵害占有的侵权责任
第五篇 物权法定主义的再思考——从民事财产法的发展与经济观点分析
第六篇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
第七篇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相关问题
第八篇 动产善意取得若干问题
第九篇 善意受让盗赃遗失物可否即时取得?
第十篇 债权人可否留置非债务人之物?
第十一篇 相邻关系在“民法”上的几个主要问题——并印证于Teubner的法律发展理论
第十二篇 论动产加工的物权与债权效果——兼论“民法”中偿金请求权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