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色飞蛾 发表于 2011-2-19 11:56 
社会主义的基础是公有制,何谓公有制?将生产资料集中起来,共同使用。那么它有什么形式?全民所有或者说国有,以及集体所有。公有制还有其他形式吗?还有一种未来社会主义在世界建立后的世界的全民所有。有人赞同公有制,却反对全民所有制,那么他赞同的公有制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们说是个人所有的,自由协作联合的。个人所有是什么意思?个人所有就是私人所有。它能超脱资本主义的私人所有么?能够建立在所谓的公有制的基础上么?这是不可能的。很多人在引用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马克思的论述,不过是在另一个角度上解释公有制,即公有制是个人平等的联合,生产资料集中支配,但每个人所占的份额是相等的,不可转让和不可买卖的,这只能以每个人平等的民主权利来体现。全民所有,即个人所有,只要将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概念地平均到每个人,就解释了个人所有。而其本身,根本不需要任何变动。
有人声称支持社会主义,但却反对集中,反对国有,反对计划经济,反对组织。只赞同个人有所有权,自由协作,赞同自由交换。总之,反对公有制赖以运行的各种前置条件。并且公然声称反对国有,反对全民所有的基本的公有制形式。他们只要所谓的“民主”,坚持认为私有财产的基础上才会有民主。那么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主义?东欧剧变后,尽管全面私有化,资本主义复辟,但这些理论家们怎样编造谎言的?他们说这是“重建个人所有制”!民主的,私有的社会主义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而公有制则被全盘否定。这完全是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
呵呵,有些地方说的是对的,有些地方说的是错的。
全民所有不是全民的没有,这是显然的,不需要证明的。如同夫妻两个的共有财产,我们可以说是共无财产吗?
社会主义的目标不是要建立国家,所以说什么要建立国有制,这是不对的,应该说的全民所有制。
许多人其实对全民所有的概念并不理解,在他们的概念中,还是平均分割全民的财产,而自己只有其中的全民人数分之一。这样的理解是不对的。这样的理解还是在机械的理解全民所有制。全民所有的实际意义是这样的,其每个成员所拥有的并不是全民人数分之一,而是全民的所有的财产。如果说当夫妻(假设没有孩子)分割财产后,两个人只拥有当时夫妻共有财产的二分之一,而在他们还是夫妻的时候,则他们所拥有的财产是整个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说,他们实际拥有的更多。全民所有也是如此。是每个人用于全民的整个财产,而不是仅仅拥有全民人数分之一的财产!呵呵,只有这样的理解才是对的,否则就是机械的理解啦。
我们的一些人总喜欢平均的理解,这是错误的,是受到了时代的局限。所以我们不可以用平均到每个人的财产来解释全民所有的有和反对对全民所有的无的理论。
而那些反对全民的人其实就是想分割全民的财产,把这些财产分割成一份一份的,这些人的心其实是很狭隘的,他们无法理解全民的真正含义,而且减弱了公有的力量,因为分散了,是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呵呵 ,我这样说大家是不是理解了呢?
当然对于目前的全民所有必须改变,必须让全民有选举的权力,以实现全民地全民的财产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