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贴我们指出,如果所有的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全部由劳动者提供和消费,那么全体劳动者消费的总产品数量,就可以等于全体劳动者生产的总产品数量,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工资可以和他创造的劳动产品的总价值相等。但事实上,这一等价在逻辑上并不成立。而不成立的原因在于,全体劳动者消费他所生产的全部社会产品这一假设,是不成立的。
社会生产的总产品,总是要供社会总人口消费的。只要所有人都生存着,他就必须消耗一定量的产品,至少要消耗一定的生产资料。而社会总人口,并不总等于全体劳动人口(即使在无产劳动者+资产劳动者,这个最广泛的劳动人口概念上来说)。
当我们提出一个劳动人口的概念,我们思维上的反应,是存在一个非劳动人口的概念。但这个非劳动人口的概念,在我们此处的理解中,绝不仅仅是不参与当期劳动生产的人口。而是整个生命周期都不参与劳动的人口。
不参与当期劳动生产,与整个生命周期都不参与劳动生产,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不参与当期劳动生产的人口中,有着预备劳动力(未成年人)和退役劳动力(老人),这两种人不参与当期的劳动生产,但如果从整个生命周期来看,他们总要参与一部分的劳动生产。我们一开始在说明劳动力价值的时候就指出,马克思所论述的劳动力价值,可以转化为单个劳动力的全生命周期所消费的商品价值,因为每个劳动力的全生命周期,一般地都会划分为预备劳动力、在岗劳动力和退役劳动力这三个历史阶段,这三个历史阶段的消费,通过自己赡养的老人、抚养的小孩,折叠表现为一定时间段的劳动力总价值(这里实际上也说明每一劳动小时创造的价值,和每一劳动小时所代表的劳动力价值,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在此处,绝不能把预备劳动力和退役劳动力,视为此处的非劳动人口,这样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总产品计算中必然会产生重复问题。
整个生命周期都不参与劳动生产的人口,是存在的么?我想这个问题是不需要任何逻辑证明的。总有一些人因为各种主观的和客观的原因不参与生产:以纨绔子弟为代表的享乐阶层,作为不劳而获者,消耗生存资料和享乐资料,是有条件的不愿意劳动的人口;因为残疾而无法劳动的弱势群体,作为劳动障碍者,就算仅仅消耗生存资料,也是客观的不能劳动的人口;因为各种原因,终生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口,虽然消耗了一定的发展资料,但由于没有实际参与劳动,也是非劳动人口的一种。
劳动障碍者、不劳而获者、终生未就业者,尽管没有参与一丝的劳动,但他们既然生存着,就必然要消耗社会总产品,进一步说,要消耗只能由全体劳动者生产的社会总产品。也就是说,全体劳动者,即使在道义上要保证这三种非劳动人口不被饿死,都必须从自己生产的产品中,匀出一部分来给他们。而这已经作为一种社会现实发生了,所以,即使单纯地从现实,而不从逻辑出发,必然有这样的公式:
全体劳动者生产的总产品=全体劳动者消费的总产品+全体非劳动人口消耗的总产品
从而在这里,我们可以直观地得出结论:必有
全体劳动者生产的总产品>全体劳动者消费的总产品
当我们回到我们的主题问题,我们现在可以很轻易地得出:
劳动者生产的价值>劳动者获得的劳动力价值(工资)
也就是说,即使将资本家等各种疑似劳动者,或者说,不管人们似乎将多少职业纳入生产者的范畴,非劳动人口也还必然存在于当前社会,是一种必然现象,故而,劳动者生产的总产品要超过他所消耗的总产品,也就是,劳动者生产的总价值要超过他的工资这件事,总是存在的,是一个必然的现象。如下图所示:
对于这个结论,有没有质疑呢?我想仍是有的,可能的质疑有两个。一是非劳动人口可能直接从自然界获得消费资料,从而不需劳动人口的帮助。但我想,非劳动人口如果可以通过这种方法生存,为什么我们的劳动人口要如此艰难地进行生产呢?如果我们观察我们现今的消费资料,会发现几乎所有的消费资料,都不是自然界能够提供的。人与动物在消费上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几乎所有的消费品都被打上了人类劳动的痕迹。因此这个质疑是不能成立的,即使所需的物质载体必须来自自然界,消费品的存在形式仍然是人为的,非劳动人口不可能通过自然界获得完全的满足。二是非劳动人口的消费资料都是源于过去的积累,而不是当期劳动人口生产的剩余。但是,假如说过去的劳动人口的生产能够有所剩余,不等于说现在的劳动人口的劳动也必然要产生剩余么。难道今人还比古人的生产力更低么?所以,以历史累积来解释非劳动人口的消费资料来源势必要导致对现在生产必然产生剩余的承认。
我们还应当看到,即使在现代社会,我们观察到非劳动人口的存在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在古代,甚至在人类诞生之初,这种全体劳动者的生产足以产生剩余以供养非劳动人口的现象并不是必然存在的。在生产力低下的时候,劳动者生产的产品甚至不足以养活他自身,因而各种不能劳动的人口,甚至是劳动人口因饥饿而死掉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从这点上说劳动创造的的总产品并不总是足够劳动者消费,更别说养活其它非劳动人口。综合这两点来看,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劳动者创造的产品价值与劳动者消耗的产品价值是两回事,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必然联系。
从概念上解读,我们说“劳动者消耗的产品价值”,实际上和“劳动者本身的劳动力价值”也不是同义词。因为“劳动力价值”这个来自马克思的概念,一开始指的就是一定时期内生产或者再生产这样的一个劳动力所必须要耗费的全部产品的价值。它只是商品的价值概念在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身上的同等再现。而“劳动者消耗的产品价值”实际上是既可以超出劳动力价值,也可以低于劳动力价值。这就是劳动者的工资具有的围绕劳动力价值上下波动的体现。但无论如何,劳动者创造的产品价值都不等于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甚至绝对地说,劳动者创造的产品价值是必然要高于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的。因为就劳动者全体来看,他们的总消耗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超过他们的总创造的。总要先创造,才能被消费。存在总是消费的前提。
现在,我们知道,不论就社会现象本身的反推,或者直接从概念逻辑中推导,我们都能合理地看见,劳动人口生产的总产品,必然要分成供非劳动人口消费的产品,以及供劳动人口消费的产品,这两个部分。我们知道,供劳动人口消费的产品部分,最终是要以工资报酬,以劳动力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是,供非劳动人口消费的产品部分,是以什么样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呢?它首先表现为一个劳动人口生产的总产品扣除劳动人口总消费,即它的工资部分而得到的剩余部分。那么,这个事实上必然要存在的剩余部分,在经济学上要叫作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