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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劳动价值论再学习漫笔(2)——财富是有父母的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财富;劳动;土地

马克思认同配第说的“劳动是财富之,土地是财富之。”也就是说,财富是有“父与母”的。那么,对于财富的产出能否孤立地仅仅归功于财富之父——劳动并只强调“谁劳动谁所有”(所谓劳各所得),从而主张仅仅建立所谓的“劳动所有权”的“父系经济”社会,并贪天功为己有地完全排斥“土地”作为各种资源类型的代表的作用?!

现有的经济学价值理论都是受一种理念的支配,这个理念就是“谁创造归谁所得”(“劳各所得”,有的劳动价值论者把更它狭义明确为“谁劳动谁所有”)。姑且不谈这个理念只是个体小农经济的残余(完全无视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系统整体性),这种理念也只片面反映了人类高度自私的一个方面,它完全排除了人类还有重要的善良的本性——利他本性,因而它绝不是一种能够导致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和谐社会的理念。这也就是在政治经济学史中我们看到,萨伊为了说明资本家没有剥削工人,就一定要设法说明生产资料也是商品价值的源泉,资本家获得的剩余价值是合理的;效用理论为了说明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就设法证明增加的物品的效用递减了,并没有多创造出财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一样,为了说明资本家剥削了工人,就想方设法证明只有工人的活劳动才创造商品价值,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应归工人所有。可以说,所有经典的商品价值理论,包括现有的某些所谓理论探索,都是依照“谁创造归谁所得”这个理念来构建的,因此都表现出片面性——或者要维持财富生产的“母系经济”社会制度,或者只建立财富生产的“父系经济”社会制度,这些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只有依照客观系统整体的社会化大生产规律来建立“劳资命运共同体”商品价值理论,才能圆满的解释经济现实与预测经济的发展。

马克思在他的一系列观点中并没有否定“土地是财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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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15 16:27:21
土地是财富之母,但土地是大公无私,厚德载物,它不会要人类在它上面生产的任何东西的。

所以,任何人打着土地的旗号参与人类在土地上生产的产品的分配,都是不正当的。

我们设想土地是一个神仙,他不吃人类的饭,不穿人类的衣服,不住人类的房子,不玩儿人类的玩具。。。但是这个神仙还偏偏帮助人们生产这些东西,而不会占有这些东西中的一分一毫。

那么当然,人类就把生产出来的东西自己享用了,而谁劳动谁享用,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了。
谁打着神仙的旗号,说神仙为生产做了这么大的贡献,我们应该给神仙分一部分产品,那他就是个傻子!人家不要啊,人家不稀罕啊,你还给他作甚?
而谁打着神仙的旗号,说神仙不要的那一份儿,我要!因为我是神仙的主人!这种人就是公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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