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配机制包括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的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把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拿出来,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险系统进行重新分配,主要由ZF调控机制起作用。
三次分配属于社会分配机制中的一种,指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社会互助的形式,对ZF调控进行补充。三次分配弥补了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的市场失灵和ZF失灵,在统筹效率与公平、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方面有着显著的优势。
笔者认为,初次分配实质是交换,再次分配实质是分配,三次分配实质是给予。
交换的原则是自愿、平等、公平、自由等,分配的原则是均等(使成员获得差距较小),给予的原则是自愿(不能强迫)。
交换形成第一次收入分布,分配后形成第二次收入分布,给予后形成第三次收入分布。
交换形成的收入差距是较大的,经过分配及给予,收入差距应该会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