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3068 发表于 2011-8-18 18:09 
如果在马克思的这个价值定义下,即价值是效用对费用的关系,那么就可以说“劳动的价值”,正像说“ ...
什么“劳动的价值”狗屁不通的概念,马克思说了这是一个虚幻的概念。
供求关系是决定是否交换成交,
而不是说交换出去的原子是什么,这与交换的原子是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如:打开关决定放出水的数量,这就决市场决定的它的数量一样,而水确是由水分组成。水分子就好像是称为价值的那种劳动一样。劳动价值论又不是劳动相对价格理论。
在供求关系中,本身就包含“量”的限制,如乞丐能消费么?问题是消费者必须是劳动者或者劳动的剥削者,他们必须用劳动交换工资,在这里本身“量”的原子就是劳动,决定数量的是这种交换的时间。
并且不管你们怎么“定义”应用效用一语,
在这里牵涉了对人的支配关系,
即资本家支配了雇员的劳动,确没有付出对等的劳动时间交换,这是无疑对人的不公平支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