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在危机之前,所有属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物品往往普遍涨价。因此,所有这些商品都卷进接着而来的崩溃之中;在按照它们在崩溃之前的价格出卖的情况下,它们就造成市场负担过重。这种按照以前的市场价格吸收不了的商品量,按照下降了的、已经降到商品费用之下的价格,市场却能够吸收。商品的过剩总是相对的,就是说,都是在一定价格条件下的商品过剩。在这种情况下使商品能被吸收的那种价格,对生产者或商人来说,是引起破产的价格。”[1]
这里,马克思明确指出,在“相对过剩”情况下,市场的商品过剩可以通过“降价”而得到缓解。而生产力(内涵生产力)的提高,就是使商品价格得以下降的最有效途径;虽然生产力提高也同样会使市场上商品的供应量大大增多,但商品是否过剩,与商品的供给量并没有内在关系。[2]可见,马克思是了解资本主义在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下能够继续存在下去的情况的。虽然这种情况仍难说明资本主义永久存在,但至少说明,资本主义并非按马克思原先的预言遭到消灭,反而在以后得到很大发展。
[1]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二册,第576-577页。
[2] 人们往往简单地认为,商品过剩的原因就是商品太多。但这里的看法与此根本不同:商品是否过剩,与商品的数量多少并无直接的和内在的关系,而与商品的内在价值,与它在市场上的实际价格有直接关系。假设某种商品的实际市场价格近于零,那么,就算它的数量无穷多,也不会存在过剩问题。比如,地球上的空气对于人来说几乎无穷多,并且每个人的生命一秒钟也离不开空气,但由于空气是没有价格的,所以从来没有人认为空气是过剩的。所以,我们要对“过剩”这个概念更多些深刻的洞察与思辨。“过剩”实际上是商品价值难以实现的一种反映,而不是商品多到用不完。一种物品,如果它多到永远用不完,如果它的价值等于零(没有价格),那么它也不存在过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