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由价值的分配决定
——供求平衡时价格决定的研究
择要:财富分配是很重要的概念,但是理论中没有价值分配这个概念相呼应。文中认为价值是财富的量,价格是要素分得财富的量,所以商品本身固有的价值(财富量)与其分得的价值(财富量)没有必然的一致性。经典的各种价值在本文中都不再是价值,而是分配尺度,在不同层面起作用。其中,劳动量是终端消费中分得价值的主要尺度,而商品交换是当今最普适的分配手段。
关键词:意识工具 价值分配 分配机制 价值 价格
经典价值理论都是依照“谁创造归谁”这个分配原则而构建的,都有天生的逻辑困境——即价格是价值的同义重复,这直接导致价值分配理论缺失。此时要说明谁的所得是合理的,就一定要证明其创造的价值就是这么多——即商品本身固有的价值就是这么多。国民收入一次分配、二次分配等等,都只是为这种逻辑困境打补丁,这与地心说中的本轮、均轮这些补丁的作用是类似的。在数学上看,经典价值(价格)理论中都没有时间轴,都是静态分析。价值分配理论首先要考虑价格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是动态分析。由此,本文有如下逻辑关系:
一、价值是财富的量。
二、价格是要素分得财富的量。
三、商品交换是当今最普适的分配手段。
四、经典的各种价值都是分配尺度。
五、劳动量是人们分得工资的主要尺度。
六、货币是测量(计量)财富多少的尺度。
比如大米价格2元/斤,表示出卖1斤大米分得的社会财富有2元这么多;比如工资5000元/月,表示劳动一个月分得的社会财富有5000元这么多。
我们认为所有东西都有价值,剩下只是我们考察还是不考察。价值(价格)理论中只考虑需要考察物品的价值(价格)。比如多数废品和旧房都有残值,但是价值理论中通常不考察它们的价值。
那么价值究竟是什么?客观的世界是否真的有价值这种东西?我们认为客观世界没有价值这个东西。这里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即我们的意识不能直接接触客观世界,而是通过一种意识领域的工具来感知客观世界。这种意识工具有四大类,即:质、量、数、字。
确定一事物是该事物的东西,就是该事物的本质。一种事物的质的多少,我们称之为量。价值是一种经济学量,价格也是一种经济学量。将量表达出来就需要数,不然我们只能说很多很多、很久以前这些有用的废话。数的发明消除了这种有用的废话。但是仅有质、量、数这三种元素是不成的,还得有字,不然像“1堆米有10公斤,甲的年纪是30岁”这种表述不可能变成白纸黑字,看不见。字,铺就了人类文化发展的高速公路。
到目前为止的所有价值理论中,都没考虑过质、量、数、字的基本规范,对计量和测量知识了解甚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量与纲不分,一片乱象。确定事物是该事物,即为纲;确定事物有多少,即为量。所谓量纲就是这个意思的合成。我国对量纲方面的知识,几乎没有进行过教学,理工科也不例外,这是很奇怪的事儿。这直接导致我国在价值理论研究中压根没有这种知识储备,于是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什么东西都可以被我们定义为价值,千奇百怪。
一、马克思价值理论中的问题
首先,与西方价值理论不同,马克思价值理论中是注意量纲的,虽然它在量纲上也出了问题。马克思价值理论虽然是直奔供求平衡时的价格决定问题而去的,但是逻辑问题不少。
价值转型就是价值分配的一种形式,所以《资本论》中最大的逻辑问题就是其一二卷与三卷脱节,衔接不上。由于一二卷中没有价值转型的影子,是依照“谁创造归谁”构建的,从而导致没有价值分配理论支撑其骨架,则其中所有用于论证的事实、数据和原理,至少有一个方面是虚构的,不是实际的事实和数据。比如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与倍加关系就相互冲突。前面刚说价值的多少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后面紧接着就说同样劳动时间内,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是简单劳动的倍加,二者明显冲突。下面剖析《资本论》中的两处实例,以指明我们应该怎样发展马克思价值理论。
(一)尺度与本体不分
劳动量究竟是测量价值的尺度,还是价值的本体?1954年版《资本论》中是这样描述价值的:
一个使用价值或财货有价值,只因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对象化或物质化在它里面。然则,它的价值量要如何去测量呢?由其中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劳动——量去测量。劳动量由劳动时间测量,劳动时间又用一定的时间部分,例如小时、日等等去测量。
这里的大问题是结论直出,没有论证。比如劳动量为什么能够测量价值的多少?没有任何解释。测量与计量是一门很专业的学问,这里也不多谈,只分析其中三个小问题:
第一个小问题:劳动究竟是价值的本体(原体),还是测量价值多少的尺度?
第二个小问题:劳动是一种人类活动,是一种运动,那么请问运动能凝结吗?能物质化到商品中去吗?
第三个小问题:既然劳动量是测量价值多少的尺子,为什么还要用另外一把尺子——劳动时间,去测量劳动量这把尺子的多少?
计量学里有两个基本规范:一是尺子自己不可以测量自己;二是尺子本身的大小不可以再测量。任何尺子本身的大小以及相应的计数和进制,都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与学术无关。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所体现的正是这种法律强制性。因此,“劳动量又用劳动时间测量”是非法陈述。
学术没有权力规定计量单位是什么,不是什么。小时、日、月、年等只能是时间的计量单位,构成时间的量纲,而非马克思说的测量。马克思在这里是量纲挪用,将时间的量纲挪用为劳动量(价值)的量纲。
量纲是标明事物类别的,具有客观性,唯一性;计量单位是表述事物多少的,具有主观性,唯一性。
计量包含测量原理和测量操作两部分,学术的任务是提供测量原理,法律的任务是提供计量单位及其进制。商品交换就是测量的实际操作。马克思举例“三角形面积等于二分之一底乘高”是指三角形面积的一种测量原理,而非他说的共通物。
再举一个例子说明计量单位是怎么来的,以便阐明这里在讲什么。比如温度的计量单位“开尔文(K)”,力的计量单位“牛顿(N)”,是国际计量组织为了纪念开尔文和牛顿这两位科学家而强制规定的,这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没有两样区别,都是强制规定。所以价值(价格)的计量单位是什么,是法律或者国际计量组织说了算,与学术无关。
(二)为何劳动力对价值没有贡献?
这里的质疑是:既然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不是劳动,且目的在于获取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那么请问:当劳动力对价值的多少没有贡献时,资本家为什么要购买它?马克思明显遗漏一个事实,即生产同一件商品懒惰耗费的时间比勤快长。这样有,由于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懒惰生产的商品少些,从而出卖商品后换回的货币也少些,懒惰没有占勤快的便宜。例如:勤快挑100斤,懒惰挑80斤,同时挑到1公里的地方,谁创造的价值大?
将“只要支出社会平均劳动力”这个假设恢复成实际情况,并利用微积分运算,我们很快能得出“劳动量等于劳动力乘以劳动时间”这个数学公式,即
。这是对马克思价值理论极其重要的发展。实际中也是提倡同工同酬,没有提倡同工时同酬,其根本就在于
讲的道理。高职称比低职称的工资多些,也在于
讲的道理。
由于群体的总工资量必须与总财富量(GDP)相匹配,不然就会出现生产过剩或生产不足。所以尽管支出的劳动量相同,但是群体总产出多时工资会高些,反之工资会低些。这就是美国的工资比我国高,北京的工资比武汉高的原因。
二、价值分配的四大机制
合作、分工、组织和再生产,它们共同构成经济系统的经脉和络脉,从而确定经济系统大循环,最后决定供求平衡时商品的价格是多少。这四大分配机制是:
合 作——平均分配机制
分 工——竞争分配机制
管 理——组织分配机制
再生产——成本分配机制
目前,地球村就是最大的经济群体,其相应的个体是国家。但是国家又是一个经济群体,其相应个体是部门和地区,以此类推,最小的经济群体是家庭,最小的个体是个人。人类财富的分配,是依照群体和个体这两个概念的衍生脉络,不断分割下去的。
(一)合作——平均分配机制
地球的生命体可以分两大类,即群居生物和独居生物。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二者的最显著区别就是合作。只有群居生物才有合作,独居生物没有合作。在合作角度看,任何商品都是大家一起创造的,是大家共有之物,所以其产权是群体的。但是消费又一定是个体(个人)的,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另一个人吃饭、穿衣和睡觉。这便导致生产的群体性与消费的个体性之间出现了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就必须先分配群体的共有财富,使之个体化。价值分配理论由此而产生,产权理论也由此而产生。
群体层面的财富分配是依照平均分配规律进行的,即:在利益可分割的条件下,群体中各同类体获益均等。平均分配法则主要由平均利润率、平均税率、平均工资这三个指标来描述,为实际成交价格的偏高和偏低提供参照系。没有这个参照系,我们的价值(价格)理论逃不脱“成本决定价格”的魔掌。
平均分配法则就是斯密没有看见的那只手,竞争机制是在平均分配机制搭建的平台上展开的,导致系统出现破缺,于是系统的邹折连绵,既有高山也有大海,一些人多分一些财富,另一些人就少分了一些财富,且二者相等。由此决定的实际是,共同富裕不等于同等富裕。
(二)分工——竞争分配机制
分工既是大群体分成小群体的机制,也是系统生机勃勃的机制。在自私性的作用下,每个人都希望分得比别人多一些的财富,竞争由此而展开。竞争机制是经济系统中不可缺失的部分,是系统活力的保证。它只会导致贫富差距,不会导致共同富裕,从而迫使人们竞相多劳动,多创造。贫富差距由此而形成,由价格第三规律(价格差规律)完成数学表达。新型产业正是在这个规律的作用下得以迅猛发展的。在这个规律的作用下,著名的三大差别可以缩小,但是不能消灭。缩小到什么程度,取决于组织机制——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执政理念和国家的人文理念。
合作与分工之间也是一种合作与分工的关系,是相互协调的互补关系。从哲学角度表述,合作与分工的关系服从结合法,不服从二分法或对立法。经典理论都是用二分法或对立法来处理二者的关系的,这不恰当。马季创作的相声《五孔争功》讲的就是结合法,是对现实生活中乱用对立法的一种批判。
正是因为群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服从结合统一法,因此群体中有另一个重要机制,即将众多因素组合在一起的机制——组织机制。群体的人文观念、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和道德等,都从属于组织机制。
(三)管理——组织分配机制
凡群居的生物群体,一定有组织机制在起作用,其中又分无组织群体和有组织群体两类。凡有组织的群体必定有个头,且是少数个体当头,这便是头规律。人类是有组织群体,等级制度因此而产生。蚂蚁、沙丁鱼、麻雀等等,是无组织群居动物,它们没有头,从而没有等级制度;狮、像、狼、鲸鱼、角马,羚羊等等,都是有组织的群居动物,它们都有头,有等级制度。人类是组织程度最高的一种群居动物,政府因此而生。经典价值(价格)理论都认为政府是守夜人,是其视角不够,没有跳出三界外,从而失去了学术的中立性。
有组织群居动物中,是那些少数个体当头,仅仅取决于群体建立的选拔机制是什么。这样的选拔机制将决定这样的少个体当头,那样的选拔机制将决定那样的少数个体当头。不同国家、不同地方和不同企业,因所处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所建立的选拨机制也往往不一样。明确这点很重要,这不仅是对马克思的制度理论的有益补充,也为不干涉他国内政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头规律决定了任何有组织群体的构架一定是罗网构架,决定了群体的支配权一定归少数人。
同样的生产要素下,由于组织构架的不同其释放的生产能力大不相同,从而产出大不一样。我国当年提出的猫论,其诉求就是要求以产出的高低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人还是那多人,地还是那多地,但是实行承包到户后,两年就基本解决全国性的粮荒问题。
总之,经典价值理论和制度理论中都没有看到组织机制对各生产要素间的组合方式的直接决定性,都没有看到组织机制对生产力大小的决定性。
(四)再生产——成本分配机制
再生产是经典理论高度关注的一个机制,它最低要保证我们的社会生产绵延不断,从而人类繁衍也绵延不断。
我国不少人士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要达到的目的拿捏不准,以为是要达到人人具有同等的生产指挥权。马克思对社会再生产是肯定的,其剩余价值理论不是批判剩余价值有过错,而是在于为广大百姓争夺生产指挥权及其分配权。他批判资本家不该获得剩余价值,言外之意是剩余价值该分配给工人,由工人支配。但是,剩余价值分配给工人仍然不是马克思要达到的目的。马克思从来没允许工人阶级将剩余价值吃掉喝掉,而是仍然要将剩余价值投入再生产。所以马克思的真正目的是工人阶级拥有剩余价值后,便天生拥有生产指挥权及其分配权。毫无疑问,一旦工人阶级掌握了分配权,自然在社会财富的分配过程中始终对工人阶级有利,从而工人的工资就不会只够“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而是要比这多,能提高生活质量和品质。
曹国奇 发表于 2023-4-2 22:24
我的理论就是要讲这个交换比例为何是这么多,不是那么多。比如你自己刚才加工作时的工资是45元/月,但是现 ...
价格第一规律(价格互动规律):一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要降低,但是与此同时,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要因此而上涨,且降低总量与上涨总量相等。工资因此而上涨。
该规律决定四种价格现象:
﹝一﹞价格时间关系: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以生产和管理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其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如农业、手工业、建筑业。这是由于发展快的部门不断将多创造的价值无偿送给它们的结果。
﹝二﹞价格空间关系:凡生产方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其价格在落后的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如火箭、理发的价格在中国比在美国低。
﹝三﹞工资时间关系:随经济发展人们的工资不断上涨。如我们的工资现在比过去高。
﹝四﹞工资空间关系:同样的劳务消耗所挣的报酬,在落后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地区和国家高。
曹国奇 发表于 2023-4-4 00:37
交易,分配,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凡理论都要首先澄清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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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理论中交 ...
曹国奇 发表于 2023-4-4 22:12
用“家庭内部,慈善,ZF补贴等等”举例也太小家子气了。在我看来,道德、法律、政治、意识形态、 ...
曹国奇 发表于 2023-4-4 22:37
竞技场从来都是现有规则在有竞技,那些规则就是分配规则,对参赛球员收入影响极大。凡参赛的球队,其收益 ...
曹国奇 发表于 2023-4-7 23:27
《圣经》也是一步分配法典,我们可以说它怎么好,也可以说它怎么坏,但是我们不能说它对群体财富分配没有 ...
曹国奇 发表于 2023-4-7 23:34
如果你在股票市场具有决定权就不会在这儿混,你在这儿则在股票市场只是跟风者。这样的角色岂能看 ...
合理性分析 发表于 2023-4-8 14:58
现在的分配理论就是一个流氓理论。
自己的资产自己计划怎么使用,自己定价,这是合理的。
而公共资源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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