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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走了,无语!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认为,无论是民营企业家(资本家)还是第三产业从业者,他们都不创造商品的价值。
另外,剥削与违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剥削不等于违法。
如果想弄清这个问题,请阅读本论坛“商品的价值构成”一文(文章较长)。
我感觉是应该改一改。劳动创造价值,我还是绝对赞成的。只是马克思时代,第三产业不发达,所也他没有注意到这点。
现在社会肯定有剥削阶级,就是 那些靠资本营利的人。资本不创造价值。民营企业家一定程度也是剥削阶级,因为他们也是靠资本盈利的人。任何资本的积累,如果不是返回全社会,我觉得都是剥削。只有按劳分配,我才认为是当前社会最公正的分配方式。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了吗?现在已经没有了剥削阶级,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企业家节俭和勤劳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第三产业从业者虽然不参与直接的商品生产,但是他们的作用愈来愈大,等等。这些人难道不创造价值?他们的收入难道是非法的,剥削的?
马克思没有错。劳动创造价值,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但不是说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象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与生产资料共同创造财富。”这是资本论中马克思的原话。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是因为对价值的理解。此处的价值如果理解我我们平时生活中所提到的什么什么是否有价值之类的。此处的价值是内在的,凝聚在商品中无差别的劳动。关于剥削阶级,这个不好说,仔细想想,民营企业现在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企业一样。他们节俭了钱,但他们通过积累的资金,很快获得更多的资金。如果是简单再生产,那他们不断消耗,用不了几年他们的原始资本就会消耗完。如果是扩大再生产,他们也是为了更多的剩余价值。第三产业他们也是从事的劳动,只是劳动的方式不同,没有什么问题。他们的管理创造价值,那就是他们的劳动。关于他们的资本获得收益并非是他们创造价值,而是他们创造了财富。他们的收入是剥削的,但我们国家不这样提,如果这样提也就违背了社会主义没有剥削的原则了,呵呵呵。
我也未曾否认财富不是价值。我在思考的是第三产业劳动者的劳动所产生的价值如何衡量,即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另外,你所说的“关于他们的资本获得收益并非是他们创造价值,而是他们创造了财富。他们的收入是剥削的,但我们国家不这样提,如果这样提也就违背了社会主义没有剥削的原则了。”我所质疑的是:是民营企业家对国家就没有贡献了吗?如果有贡献,怎么对他们以正确的评价?这些民营企业家在起家的时候大部分都是无产阶级啊,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和价值,难道我们要予以否认,这样予情予理都是与社会发展的趋势不相符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不代表它与实践结合的正确性。马克思主义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就一个字---改。马克思主义要符合社会经济规律发展的要求,否则也会像大多数理论一样,被历史所冥灭。我们党现在在各方面都是务实的,理论和工作都是务实的,这就代表一个趋势,理论和实践都要务实。
所以,整个马克思主义都要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
首先,关于它的价值,我想你指的是他们的劳动价值,这点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他们的商品就是所提供的服务,衡量自然就是劳动时间、劳动强度、以及企业的经营业绩等决定。另外,不是民营企业家没有贡献,他们提供的管理才能就是他们的劳动,参与分配,没有问题。至于他们提供的资金,即原始自己,已经被他们在日后中企业的经营收入中提取了并消耗了,这点也没有任何问题。说马克思主义要改,合理。但如果对资本论的研究不透或理解偏差就提出改这改那是不合理的。
不会吧?这样为老马开脱,老马是不会认帐的。
论出身,老马出身于资产阶级中等官僚和贵族家庭;论阶级,老马一生没有做过一天工人、农民,他从事的恰恰是第三职业。作为一个政治流亡者和寄居国(英国)政府的反对者,严格来讲,老马从事的职业连第三产业都算不上,而是“第五产业”(第五纵队?)——暴力革命产业。
如果把民营企业家的劳动看作管理劳动,那么也是有价值的,但这并不排除剥削的存在。第三产业有的是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就是创造价值的,如果纯粹是流通或者消费服务,那就不直接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