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1917 2
2006-12-22

"市场合约是私产制度下的合约安排."---张五常

贻笑大方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6-12-22 17:22:00
我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产权是清晰的、可以交换的(一般是私有产权),那么理性人一定会选择一种最大化其(期望)收益的市场契约。从这个角度讲,任何被选择的市场契约一定是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效用或收益的契约。由此出发,张五常论证分成契约也是有“效率”的(optimal,rather first best)。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12-24 11:31:00
个人理解,张所指的“市场”与“私产”都是狭义的。当然,最恰当的解释应由张老先生自己说明。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