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的本质
前面,从比较视角分析了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的系统结构,在此基础上,再来探讨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的独特本质。有如下结论。
首先,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是具体法。这是从认知对象的角度得出的论点。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在人的意识之外存在的客观世界。诚然,人们从客观世界获得的感觉和关于感觉的认识是抽象(“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及其“蒸发为抽象的规定”),但是,客观世界本身则不是抽象,而是客观具体(物质整体)。由此可知,认知过程指向的对象是客观具体,因此,理论叙述亦即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叙述,其目的是用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客观具体,而方法则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前面说过,这有两种情况。一是“抽象”和“具体”属于“辩证逻辑范畴”,在这种情况下,“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表现为将众多“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及其“蒸发为抽象的规定”辩证地综合起来,由此获得再现客观具体的理论具体(“精神上的具体”,它是“多样性的统一”)——此可以理解为再现研究对象静态现状具体;二是“抽象”和“具体”属于“日常用语”范畴,在这种情况下,“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则表现为从感性相对贫乏的“具体”(例如商品)上升到感性相对丰富的“具体”(例如资本)——这实际上是再现研究对象历史过程具体。总之,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亦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其核心是具体,抽象只是说明具体的材料,只是上升到具体的手段。然而,公理法则不同,其核心是公理和定理,用马克思的术语来表达,公理和定理无非是抽象,因此,由公理法构造理论体系是从抽象到抽象。综上所述,如果用一个与“公理法”对应的简略语词来刻画,那么,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可以称之为“具体法”。
其次,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是系统法。这是从方法构成角度得出的论点。这里,“系统”一词的意义是“完整有序”[25](P“引言”)。深入考察可知,科学研究(人的认知)活动可概括为做两件事。其一是获取知识,这包括获取事实、分析事实,从而获取概念即最初的知识。其二是整理知识,这是因为客观世界是具体(物质整体),而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感觉则是分散的抽象(此前已论及);知识整理的过程,就是将在不同场合(由不同角度)获得的分散抽象,按照分散抽象之间的真实联系进行整理,由此构造反映客观具体的理论具体的思维过程。应当强调,获取知识和整理知识是完全不同的,它们适用完全不同的工具。获取事实、分析事实,从而获取概念即最初的知识,所需要的工具当然有思维,但不仅是思维,而且更主要的是类似于物理实验操作那样的分析操作;然而,整理知识所需要的工具则只是思维操作。目前,数理逻辑已将思维操作形式化,公理法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成果;然而,获取知识的操作尤其是获取事实的操作,则远没有达到理想的目标④,以至科学家们普遍认为,事实是明摆着的,只要搜集即可,并不需要什么分析工具。大约正因为此,学者们以为科学理论的叙述方法有公理法足够。然而,这是不正确的。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所使用的工具不仅有思维逻辑(公理法),而且还有事实分析工具。由此可见,作为经验科学的叙述方法,公理法只是其中的一个局部,而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才是完整有序的——正因为此,我们说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是系统法。由此,我们能够体会到,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即“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将公理法包含其中从而超越公理法的科学叙述方法。
第三,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是彻底的唯物主义方法。这是从世界观角度得出的论点。如前所述,在马克思经济学中,无论是概念、命题还是分析工具,都源自研究对象具体,都是从对象具体内部引出的。由此可以认为,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的本质特征是:方法仅在对象中。可以证明,方法不必外求,方法仅在对象中,这是彻底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1](P217)。诚然,马克思将自己的叙述方法称之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但他强调:“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不能如“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23](P102-103)在这方面,马克思的战友恩格斯说得更明白:“对我来说,事情不在于把辩证法的规律从外部注入自然界,而在于从自然界中找出这些规律并从自然界里加以阐发。”[26][P52]由此可知,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是彻底唯物主义方法,“彻底”到方法仅在对象中(方法不必外求)。马克思经济学中的知识(概念、命题)和方法(分析工具)都来自研究对象,这正是彻底唯物主义的体现。然而,公理法则不是这样,在那里“公理是人的思想的自由创造”——用恩格斯的话来说,这是将人的思想“从外部注入自然界”。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具体法”与公理法之间的本质区别。
第四,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是经验科学实现公理法科学理想的可行方法。这是从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对科学的贡献角度得出的论点。如前所述,公理法的科学理想是追求科学知识的统一性(一体化)和相容性(内部无矛盾)。那么,经验科学何以达到这一理想呢?爱因斯坦说:“物理学家的最高使命是要得到那些普遍的基本定律,由此世界体系就能用单纯的演绎法建立起来。要通向这些定律,并没有逻辑的道路;只有通过那种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才能得到这些定律”[24](P102)。诚然,说客观世界与基本定律之间“没有逻辑的道路”是正确的,但是,说“只有通过那种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才能得到这些定律”则是不科学的,因为“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这不是可操作的通路。显然,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的分析工具,就是从客观世界到基本定律的通路,但这是清楚明白的、可操作的、事实分析的通路,是与“逻辑的道路”不同的道路。此外,爱因斯坦说“由此世界体系就能用单纯的演绎法建立起来”,这是不正确的,因为本文的讨论表明,世界体系并不能用单纯的演绎法建立起来,需要用事实分析方法与演绎法的结合亦即系统法才能建立起来。前无古人的马克思经济学正是运用这种方法建立起来的。由此,我们能够体会到,马克思经济学叙述方法,就是经验科学实现公理法科学理想的可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