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问世以来,资本统治及封建统治、集权官僚统治的代言人,对它进行了无微不至的批判,其主要论点,无非是说按劳动价值论,不能说明价格的构成,进而也不能说明资本和土地(这是他们的生命线)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而相当一批 “捍卫”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人,也随着批判者的逻辑,以各种方式,包括高等数学来证明劳动创造的价值,与市场上商品的价格,是统一的,因此,资本和土地虽然是劳动创造价值的条件,但它们本身并不创造价值。
这里,我们还应在明确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的经济观的前提下,进一步探讨劳动价值论的性质及其在劳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以斯密为代表的早期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家,之所以能提出第一阶段的劳动价值论,目的在于论证资本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合理性。对于在封建领主制度下逐步成长起来的资产阶级来说,他们依靠的是自身的实力——财富,为了确立并保住对财富的所有权,必须为之寻找合理的根据,而劳动这个基督教教义所容许的占有财富的方法,也成为当时还从事劳动的资本所有者论证其财富来源的根据。他们所强调的,是财富的价值来自劳动,至于这个劳动是出自资本所有者之手,还是由资本所有者雇佣的工人付出,则是无关紧要的。虽然他们也在一定限度内探讨了资本所有者与其雇佣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但也是点到为止,因为这并不是他们的目的所在,而且再深入揭示的话,又会危及其目的。毕竟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资本所有者与雇佣劳动者的矛盾,而他们处理资本所有者与封建领主之间的主要矛盾的办法,又是尽可能地避免与其专制的冲突,尽可能地发展生产力——增加对财富的占有,先 “富起来”再说。
而到了萨伊等人那里,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增加财富,他们已经不需要论证财富的合理性——因为财富本身就是力,也就是最大的 “理”。劳动价值论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没有半点用处,相反,还会给那些生产财富的劳动者提供要求分得更多一些价值的论据,为此,他们也就当仁不让地丢弃了劳动价值论,代之以 “要素论”和 “三位一体公式”。
而到了庞巴维克以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因资本统治的巩固并步入市场经济体制,已完全没有必要考虑财富的根据——财富本身就是根据,他们关注的是市场交易中如何使资本得到 “最大化的利润”,因此,价值己没有任何考虑的必要,应当关心的只是价格。他们很 “实证”并 “实用”地丢弃了价值概念——管它是劳动创造,还是 “要素”创造,都与我无关,也是根本不存在的。而他们由价格对劳动价值论的批判和挖苦,恰恰是今天在中国那些曾信奉——起码是在考试时准确回答过教科书上定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人,反过来批判或声称 “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依据。
至于道行更深些的“西方经济学”正统派在中国的传人,则不屑一顾近几年在中国火爆起来的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在他们看来,不仅马克思是背时的,就连 “价值”一词也被扫出“现代经济学”圣典,拣拾这块垃圾有什么必要!
而我们之所有要探讨劳动价值论,直接的首要的原因也在这里:半个多世纪几十亿中国的工人、知识分子、农民勤劳节俭,创造并积累的巨额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谁,谁有权处置它,怎么处置它?
正是劳动价值论,也只有劳动价值论,才能说明中国国有资产的来源,才能明确其所有权,并根据所有权来探讨国有资产的处置,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
劳动价值论是劳动者的“理”,更是劳动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石之一。
劳动社会主义者之所以坚持并发展劳动价值论,并不是因为它是“老祖宗”(这是颇有中国特色的称谓,当然带有尊重之情,但又有保守之意)马克思留下的传家之宝,更不是为保住并证明自家是姓“马”的。
马克思和我们一样,都是姓“劳”的。马克思作为前辈导师,他留给我们的,恰是从劳动者立场出发,概括劳动者的经济意识,形成劳动者的经济理论。他在《资本论》中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证,目的并不是为资本家出售商品时确定价格,也不是为国家管理市场价格制定标准,而是为论证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揭示资本制度的矛盾,发动和组织工人阶级的斗争提供理论依据。
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精神,也是现代劳动价值论所要继承的传统。所不同的是,由于时代的发展,现代劳动价值论不仅继续要为论证新阶段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以及争取这些权利和利益的斗争提供理论依据,还要为论证初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为从制度上保证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以及与侵害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人进行斗争,具体说就是如何建立和改革公有制提供理论依据。为此,还要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揭示并论证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的矛盾。
这些内容,也就是建立和发展劳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马克思那里,劳动价值论是他创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发展,要步入一个新阶段,当然需要发展了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初级社会主义制度同时,步入衰落和低潮,其原因主要在社会主义运动中那些以权谋私者对社会主义原则的违背,对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侵害,但在这个过程中,却也充分暴露出五、六十年代以苏联教科书为样板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缺陷:它里面的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阻滞了对现实经济矛盾的揭示与论证,尤其是忽略了从劳动价值论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个人权利的规定——在苏联教科书上,劳动价值论只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工具,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个人权利和利益,则以制度本身就是劳动者权利为由,不予重视,只强调劳动者的义务。更有甚者,教科书和机械地以劳动价值论来规定社会主义商品价格,似乎劳动价值论的意义只在于为定价提供依据。
而当“私有化”狂潮以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学为旗帜,向初级的、粗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发动进攻的时候,那些自以为掌握了“老祖宗”留下的“战无不胜”法宝的经济学家们,不是瞠目结舌,就是义愤填膺,更有识时务者,干脆转向,也呼应地 “私有化”来,而他们以所能记住的 “马克思主义”词句结合 “西方经济学”的议论,显得似乎更为“客观”、“公正”、“规律”。此时他们感到最为难以对付的,就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于是,就有了以“西方经济学”的效用论、要素论“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高明思路。这种“发展”的目的,一是消除劳动价值论,为 “私有化”提供理论依据;二是去掉公有制的理论依据;三是否认社会经济矛盾。
也正是在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攻击和 “发展”的合奏中,我们进一步认知了劳动价值论在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中的作用。
作为劳动者的经济观,劳动价值论概括了劳动者对其经济利益和权利的意识,并以此为基本,展开了对现实经济矛盾的揭示和论证。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从劳动价值论揭示和论证资本主义经济矛盾的典范。对此,我们在前面己做了论述。
《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以后近一个半世纪的历史,充分证明了劳动是人本质的核心要素,以及它在社会生产和全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然而,劳动者素质技能的发展,劳动方式的改进,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不仅引发了劳动者利益和权利的变化,也使经济矛盾呈现出新的性质和特点。
这里最大的变化,就是初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出现。这是人类经济史上又一个里程碑,也是20世纪历史的主要标志。它的兴起本应是经济理论发展的契机,包括公有制的建立、改革和演化,都是经济理论研究和发展的内容。其核心,就是对公有制——共同占有制——中劳动者所有权的规定,包括劳动力个人所有权和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权的规定,并由此而规定占有权、处置权、经营权、收益权等一系列权利关系。正是对这些权利的规定,需要劳动价值论的发展为之依据。然而,以苏联教科书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恰恰忽略了一点。在这些教科书中,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有关论述的教科书式表述)只属于“资本主义部分”,只为论证剩余价值作前提,在论“社会主义部分”时,则不谈劳动价值论,而是以革命夺取政权,从政权生出公有制,公有制的主体又是由国家政权控制的国家所有制。劳动者的个人权利是什么,如何行使,几乎都不涉及。
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的作用,特别是对劳动者所有权与行使占有权机构和经营权行使者的关系,在这些环节发生的矛盾等,都未涉及。以至当初级的公有制体系因这些矛盾而陷于困境,迫切需要改革的时候,这些号称“马克思主义者”的教科书经济学家,茫然不知所措,而对“私有化”的狂潮,不能立足劳动价值论之根本,听任以“唯生产力论”为依据的对公有制的攻击,甚至还会帮些腔,因为苏联教科书已经或明或暗地把“唯生产力论”作为理论基础。
当他们以生产力指标来顺从那很有些层次性,策略性的以“私有化”为目的的“改革”思路时,不自觉地就将自己推向了否定劳动价值论的彼岸。
劳动价值论绝非只是批判资本统治的“工具”,而是劳动者批判各种剥削制度,论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理论。尤其是在对初级社会主义的改革,即其具体的经济体制向更高阶段的转化时,劳动价值论的这种基础作用更显突出。应当说,公有制的基本权利是劳动者的所有权,正是在这两个所有权中体现着、贯穿着劳动价值论,也只有从劳动价值论,才能证明和规定劳动者的所有权,并由此而建立一系列权利体系。其改革,也就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劳动者的权利,调整以其为核心的权利体系,以及更为具体的经济结构和运行机制、经营管理等。
资本统治仍在全世界占主导的今天,劳动价值论作为揭示资本制度经济矛盾理论基础的作用,不仅不应当削弱,反而应强化。马克思的时代,是资本制度的自由竞争体制,20世纪中期以来,己转化为市场经济体制,这种阶段性的变化,并未改变资本统治的本质,但呈现出许多新的现象,其主要的,还是在资本所有权与劳动力所有权之间力量对比的变化,以及由此引发的权利体系上的改变。其中基本的原因,就是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和劳动方式的变化,为劳动者提高其劳动力所有权和相关利益的要求,提供了依据,而资本统治又在不断调整对付劳动者的策略方面,特别是工资和管理等环节,做出了诸多改变。一些新的现象,如“知识经济”、“知识产权”、“知本家”、职工持股、经营管理人员的增加,脑力劳动者的比重加大,以及所谓“自动化”、“信息化”、“无人工厂”等出现,都需要从劳动价值论做出具体论证。那些苏联教科书派经济学家,只能固守被他们教条化了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就不能对这些新现象做出说明,从而给“效用论”、“要素论”以这些现象对劳动价值论的攻击留下了话柄。
劳动价值论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对马克思以后一百多年经济矛盾演化出来的新问题,也要依据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辩证逻辑,发展劳动价值论,并由此而揭示和论证现实的经济矛盾。
“加剧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增加社会交易成本。”
学者不是政客,学术不是政策。而且社会矛盾,在于社会的现实,在于客观的利益冲突,不在于理论。
我想作为一名现代的经济学学生来讲,我们需要更多的是关注现实社会矛盾,首先明确劳动价值观不是否定马克思的价值观,而是一种扬弃,读过《资本论》的人都应该明白,马克思在100多年前论证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并不是想通过举例说明资本主义的黑暗,而是想通过对现实的反思唤醒广大雇用劳动者对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通过民主的原则联合广大与其利益、意识相同的人,推翻“史前期”,进入真正的“人类”社会!
学过西方经济思想史的人一定清楚,从斯密开始,就有了对劳动创造的论述,之后经李嘉图而得以发挥,之后的经济学家几乎开始放弃价值而转向价格,这本身就是对价值这一表示社会关系的概念的否定。斯密乃至庞巴维克时的“价值”,是utility,本身还是财富(物质财富)的意思,后经马歇尔折衷,就开始包含主观效用,由物的角度开始转向感觉,从对社会关系的分析转向了心理学。
我们现在讨论的价值一词,正是恢复社会关系而不是简单的维护好马克思的价值观以及苏联教条主义的历史观,我们是在坚持完善我们自己——劳动者的经济观和历史观,只有通过对社会主义原则——公有制和民主制的坚持和完善,才能对我们现在的国有企业改革和新自由主义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不可否认劳动者是历史的创造者,如果我们始终漠视劳动者的利益和意识,“苏联的昨天就是我们的明天!”
正如真正的历史学家必须选择自己独立的历史语言一样,真正的经济学家也必须选择自己的独立语言!任何社会科学都有它的主观痕迹,然而要看它的诉求是什么又是怎样围绕它来展开的。我们学习马克思的目的不是对某个历史人物的崇拜,而是在于学习他的历史语言研究它对今天的意义。经济学既然是一门社会科学就有它的社会一般和特殊,中国的经济矛盾要靠中国人选择适合中国矛盾的经济语言来论说,盲目的从马克思那里去寻找是没有出路的。但是,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马克思的很多东西都是很有价值的对这些东西的研究又不能脱离中国实际,然而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中国仍然没有一个堪称中国伟大经济学家的人物来组织适合中国的经济学语言来指导中国的社会变革不免有些遗憾。
中国的亚细亚社会形态同欧美明显不同,自古以来以来就是政治权利派生出经济权利,时至今日仍存在,这就是官僚阶层。由之派生的官僚资本逐渐形成同社会主义劳动势力的主要经济矛盾,阻碍了中国的社会经济及民主进程。如何加以解决是广大经济学者应该努力的方向,也是我们这些学生应该关注的问题。
从资本基因来认知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
进入二十一世纪,由于社会积累的极大丰富,使科学技术、网络信息、金融资本、等现代化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冲向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不可避免的也冲向我们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劳动价值理论”。这其中有推催“ 劳动价值理论 ”与时俱进的动力,也有想湮没“劳动价值理论”的“浊浪”!由此也引发了诸多见仁见智的看法和思潮。
本文试从资本价值构成基因的角度来导入有关社会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探讨。我们知道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点,都必须有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投入才能构成完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点,才能创造出使用价值和价值,也就是说一切使用价值和价值都是由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有效结合而产生的。所以我们只要解析一下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的价值构成基因,也就弄清了价值产生的本质和根源。我们知道人力资本就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投入的脑力、体力和个体生命量的总和;物力资本就是含有人类社会积累成果、当代社会劳动和独立于投入者人体以外的直接过去劳动的有形或无形资产的总括。其价值构成基因我们可以作如下解析:
物力资本价值构成基因的解析结果是,由1、投入者的直接过去劳动 ;2 、他人的过去劳动;3、人类社会积累的科技成果;4、消耗 、占用 、损失的全民所有的自然物质资源和环境资源等四项构成。人力资本价值构成基因的解析结果是,由1、投入者的直接具体活劳动 ;2、直接消耗占用的他人劳动 3、直接消耗占用的人类社会积累的科技成果 ;4、直接消耗 、占用 、损失的全民所有的自然物质资源和环境资源;5、投入者工作中直接消耗的劳动生命量等五项构成。由以上解析我们可以看出 , 这两种资本的异质同构关系和价值构成基因要素的属性及潜力场。当人力资本投入经营运作时,其中2-5项就会通过第1项直接具体活劳动有目的的被拷贝、化和到直接时空段的客观载体中创造出能汇入大量社会劳动和大量社会积累成果的新的自身价值和不同的使用价值与价值 。 但是,这价值的产生和实现并不单纯是本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点的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结合后产生的价值,而是在大小社会环境中由总体活劳动、总体过去劳动、总体科技成果、总体自然物质资源和环境资源孕育、推动下而产生的 。正如一个举重运动员双手举起的重量 ,不能单纯说是双手的力量一样,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当然,这其中的主次、轻重还是要区分的 ,关键是不要忽略作为整体的总体劳动环境的功能和规律 。由于我们对地球整体生态功能和规律的忽略,地球不是正在向人类展示她的“否决权”吗?!同理,价值的产生也存在着整体功能意义上的否决权!所以我们应当尊重和保护价值产生的整体层次 ━━ 集体、国家、社会、全球的功能和作用。这应该是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伦理原则。
由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价值构成基因解析,我们还可以看出它们第2、3、4项的社会属性和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其价值构成比例也越来越高的特征,这种特征也正是现代生产力迅猛发展和公有制与社会化生产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在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结合营运时 ,它们的第2、3、4项就处在叠加、拷贝、转移 、集合的复杂运作过程中,现代社会的一切有形和无形资产就是靠这种不断扩大的社会属性价值构成运作、积累而发展起来的。由于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中社会属性价值构成的不断结集和扩大,这两种资本的社会属性价值构成也必将在价值产生、发展过程中显示出与时俱增的倍加和自乘的高速积累作用及社会属性价值构成所决定的现代伦理意义。然而,这一切价值的积累和发展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由众多有限个体生命,在社会的“ 枝、叶、根、干的细胞 ”中,投入能耗大体相当的直接具体活劳动使其他资本价值构成要素进行叠加、拷贝、转移、集合 ,创新而产生出来的,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人们对各种精神产品、物质产品的需要和追求所做出的巨大牺牲 。总观现代社会的所有成果,我们不难看出人力资本中第1项的直接具体活劳动对其他价值构成基因要素的重要作用和活劳动本身所具有的发现力、追求力和创造力,正是它创造和发展了所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既然是直接具体活劳动,它就一定和生命有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在投入直接具体活劳动的同时就必然要投入第5项的劳动生命量 ━━ 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总和。这种没有具体形式、没有质的差别、可以统一度量的表现为时间的劳动生命量投入,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也就是说价值是由劳动生命量创造的━━生命量劳动创造了价值。这也正应了我们那句“ 一寸光阴一寸金 ,寸金难买寸光阴 ”的古语 ,这“寸金难买寸光阴”不也正说明了生命量劳动的价值意义吗?!可见古今中外的真理之脉是相通的!
由物力资本的价值构成基因解析我们还可以看出,第1、项直接过去劳动的私有属性。它是投入者过去直接具体活劳动和劳动生命量的凝结和固化,是投入者所有权或享有权的根本标志和依据,同时也标志着它是融入其他所有者资本价值构成中具有社会属性的一分子 。在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结合运作时 ,这第1、项直接过去劳动也与其第2、3、4项一样在人力资本的直接具体活劳动的直接具体运作下,而叠加 、拷贝 、转移 、集合 、创造出新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们还可以看出物力资本中的直接过去劳动价值构成比例,随着人类社会劳动成果的不断发展和积累呈现出与时俱减的特征。私有属性的直接过去劳动所具有的这种与时俱减之特征,也就决定了私有私有属性价值构成在价值产生过程中功能和作用的与时俱减性。这也就决定了,私有属性价值构成所决定的私有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规律。与第1项直接过去劳动相反,其第2、3、4项社会属性价值构成比例却呈现出与时俱增的特征,这种社会属性价值构成比例的与时俱增性,也就决定了社会属性价值构成在价值产生过程中的功能和作用的与时俱增性。这也就决定了,社会属性价值构成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规律。这也就揭示了,由资本价值构成基因所奠定的“社会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经久不衰,与时俱进,众望所归的客观机理之所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从资本价值构成基因解析中,进一步弄清了价值产生的本质和根源。更确切深入的认识到,人类积累的各种劳动成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对价值产生的倍加和自乘的正负累积作用。更确切深入的认识到,众多有限个体生命,从各方面、各层次投入能耗大体相当的直接具体活劳动,对使用价值的创造、发展作用。更确切深入的认识到,人力资本中作为载体和基础的劳动生命量━━抽象劳动对价值产生的源泉作用。更确切深入的认识到,为什么?科学家、艺术家亲临现场的报告、演出要比同样报告、演出的音影制品价值高出很多倍的生命意义 。更确切深入的认识到,为什么?人们为了追求公平正义而不惜牺牲 ,前仆后继的基因层元源 。更确切深入的认识到,实现、捍卫“社会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必然性与现实性!
要支撑起一个强大的民族除了物质文明外,更需要有坚实先进的理论思想。要支撑起一个公正合理的健康社会,则更需要有能够为人类提供普遍原则的客观理论思想。否则,就不可能在公民的精神世界里确立起普遍的公正原则和道义原则。一个民族只有真正的解放理论思想,真正自觉的、理性的意识到每个个体生命的尊严与不可剥夺、不可让渡的基本职责和权利,这个民族及每个个体才能真正获得充分的自信与发展的力量。
劳动价值论绝非只是批判资本统治的“工具”,而是劳动者批判各种剥削制度,论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理论。尤其是在对初级社会主义的改革,即其具体的经济体制向更高阶段的转化时,劳动价值论的这种基础作用更显突出。应当说,公有制的基本权利是劳动者的所有权,正是在这两个所有权中体现着、贯穿着劳动价值论,也只有从劳动价值论,才能证明和规定劳动者的所有权,并由此而建立一系列权利体系。其改革,也就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劳动者的权利,调整以其为核心的权利体系,以及更为具体的经济结构和运行机制、经营管理等。
第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表达的仅仅是农业社会的小商品生产的价值观念,丝毫也没有揭示工业化以后的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的任何商品市场上都找不到马克思杜撰的商品价值的踪迹。
第二,马克思分析商品价值仅仅是为了否定私有制,指责资本主义的法律虚伪,而不是为了发展与推动商业贸易。马克思千方百计地寻找剩余价值的源泉,试图证明它仅仅来自无产者的劳动。最终,马克思发现,彼此不同的商品之中,只有劳动力的单纯的生理耗费是彼此相同,是唯一可以比较的。于是,马克思认定,只能劳动力的单纯的生理耗费,即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凝结为商品价值。
依据马克思认定的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仅仅取决于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即劳动力的生产所耗费的商品价值。而劳动的技能与技巧只能使劳动力具有使用价值。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创造新的商品价值。在雇佣劳动中,所创造的商品价值应当归资本家所有。
依据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假如无产者与资本家签订一个合同,接受资本家的培训,掌握了技能与技巧,让资本家占有了无产者凭借技能与技巧创造的商品价值,那么,第一个合同期满,无产者与资本家签订第二个合同时,无产者也没有权利要求提高工资待遇,只能让资本家无偿占有无产者凭借技能与技巧创造的剩余价值。总之,只要接受资本家的培训,就不能给无产者自己带来任何收益,只能给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
因此,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剥夺了无产者按技能与技巧出售劳动力的权利。
第三,所谓公有制,就是让政府官僚替代资本家,继续剥夺无产者按技能与技巧出售劳动力的权利,继续让政府官僚无偿占有无产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阿名您好 您的推理是:马克思认定,只有劳动力的单纯生理耗费凝结为商品价值。资本家按劳动力单纯生理耗费付给劳动者工资,就等于付给了劳动者的全部价值。资本家就可以完全占有劳动者(无产者)凭借技能与技巧创造的商品价值了。因此,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剥夺了无产者按技能与技巧出售劳动力的权利。是这样理解吗?
您反对所谓公有制,就是反对让政府官僚替代资本家,继续剥夺无产者按技能与技巧出售劳动力的权利,继续让政府官僚无偿占有无产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如果您主张私有制是不是应该主张那种完全的私有制,即地球(环境资源)的私、国家(社会)的私、企业(社会细胞)的私、资本所有者的私、劳动力所有者的私,都应该平等的主张权利。根据现代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不是更应该倾向劳动力所有者。 您是怎样认为的?
永新 您好
私有制是一个历史范畴,有一个形成与演变的过程。
在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工具归个人随身携带,逐渐演变为归个人所有。而另一方面,不归个人所有的土地和房舍就成为共有财产。这是最原始的公有制,即原始公社,是伴随私有制而出现的。
在原始社会末期,战俘被视为奴隶。进入奴隶社会后,当奴隶追求平等时,推翻奴隶制国家的军事首领按人口管辖权分配土地,建立诸候割据的封建制度。土地归国家所有,属于公有制;由国王分给诸候,也是私有制。在中国,当隶农或农奴希望支配自己开垦的土地时,最高统治者又消灭诸候割据,以官僚集团保护农民的土地私有制。
在欧洲,消灭封建割据所依赖的是城市工商业的力量。而后,工商业资本家与劳动者以自己享有的权利为他人承担并履行义务,以此为前提要求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于是又推翻封建官僚,建立资本主义的民主。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为他人承担并履行更多义务,谁在商品市场上享有更多权利。
从官僚集团保护个人私有制,到谁为他人承担并履行更多义务,谁在商品市场上享有更多权利,所依据的都是私有制。这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而不是任何个人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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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您好
来信收悉。您对上面的答复似乎还不满意。我补充如下:
11 楼 前两段复述我的观点,可以完全接受,不需要修改。但是,第三段,您提出的问题,“主张私有制是不是应该主张那种完全的私有制,即地球(环境资源)的私、国家(社会)的私、企业(社会细胞)的私、资本所有者的私、劳动力所有者的私,都应该平等的主张权利。根据现代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不是更应该倾向劳动力所有者”,恐怕是有歧义的。当马克思主张公有制,幻想共产主义时,也把它们解释为彻底的私有制,以为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和个人权利。我在12 楼的答复,可以把我的结论与这种说法区分开。
另外,您还问到:“根据现代以人为本的理念是不是更应该倾向劳动力所有者”。我在12 楼已经说明,谁为他人承担并履行更多义务,谁在商品市场上享有更多权利。当然,更深入地分析,要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还要为最低生活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资本家剥削工人,就是因为工人没有享受类似的保障,不得不为生存竞争而廉价出售劳动力,使资本家有机可趁。而一旦提供了这两个保障,依次向上,每一个阶层的无产者都可以在出售劳动力时与资本家讨价还价,拒绝被资本家剥削,否则就从事比较简单或轻松的工作,甚至不为资本家做任何工作。
所谓社会主义,就是用资本家缴纳的税金,为无产者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让无产者有能力与资本家讨价还价。
阿名您好
您的认识很有特色。世界上也确实存在剥夺劳动者按所创造的使用价值进行分配剩余价值的现实。您能简要谈谈用您的理论变革这种剥夺的思路吗?
谢谢!
永新 您好
我的思路很简单:只要保障最低生活水平与最低工资标准,其他事情可以交给市场。
理由是,假设无产者有A、B、C、D、E五个阶层,当最下面的E层无产者生活得到充分保障时,可以选择自愿失业,不需要与D层无产者竞争。于是,劳动力短缺,D层无产者可与资本家讨价还价,索取更多劳动报酬。依次向上,每一层无产者都可以凭借自己的专长,索取自己满意的报酬,否则就从事比较简单的、轻松的、低一层工作。
我的理论涉及很广,涉及哲学、经济学和历史社会学。其中,哲学是理论的逻辑起点,但为了便于理解,可以倒退过来分析。简单地说,在历史上,自从消灭了诸候割据,私有制就是平民百姓的选择。在此基础上,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为他人、为市场、为社会承担并履行更多义务,谁在商品市场上享有更多权利。于是,由于社会分工,资本家享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组织生产与销售;无产者享有劳动力的所有权,按劳取酬。而商品价值就是对商品享有的权利。当这个权利以商品的使用价值来计量时,这个权利就与计量它的使用价值构成商品价值。在法律面前,对商品享有的权利可划分为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等,但如果用商品的使用价值来计量,这种差异就消失了,只剩下使用价值的量的关系了。例如,对一辆小轿车的一天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等于对一辆自行车的所有权。而使用价值的量取决于对客观对象的主观评价。客观对象不因我们的感觉而变化,但是,对它的评价因我们的感觉而产生,始终伴随我们的感觉而变化。这种评价构成客观对象的主观属性。它可以在人类的物质活动中转变为不因我们的感觉而变化的客观属性,而我们的观念始终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中,不可能转变为不因我们的感觉而变化的客观属性。所以,主观属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存在于客观对象之中,而不仅仅是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之中的。所谓物质,就是它的全部属性的总和,其中既有客观属性,也有主观属性。而物质对象的任何属性都来自某种关系。所以,哲学的逻辑起点,就是对象之间的关系。
依据这个理论,我的主张是,因为改革开放前,农民被剥夺个人支配土地的权利,工人被剥夺自己开工厂的权利,商人被剥夺自由经商的权利,而改革开放,允许农民个人支配土地,也允许个人经商,于是有人当老板,有人为老板打工。只剩下国企职工默默奉献。所以,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应当全部无条件地划拨给职工基金。
其中,除中央企业需要积累经验,暂缓改制外,省级企业可依据改制与否,暂缓的划拨给中央,改制的划拨给地市。 ------ 与此相关,可同时撤销现有的省级行政机构。撤省消藩,提升地市。把现有的辖区内没有其他市的省级市与地级市提升为直辖市,把现有的辖区内还有其他市的地提升为省。 ------ 地市或新省市的全部国有企业的全部国有产权,全部无条件地划拨给统一的职工基金,由统一的职工基金统一承担本行政区域的原企业职工的养老与失业保险,以及按公积金分配住房或贷款购房。养老与失业保险可委托保险公司支付。职工基金依据自己需要履行的义务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依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出售企业产权。在这个前提下,出售企业必须遵循市场规范,出售多少由市场调节,出售方式由职工基金与相关利益群体协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9 15:40:10编辑过]
阿名您好
我同意您以上的观点,因为正如任何一个家庭中,没有劳动能力的孩童和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都应该享有与这个家庭水平相应的生活水准。这是常识天理,我们做的是有不足,如部分下岗职工、退休老人、失学儿童、艰苦的农民尚未分享到我们祖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果,这是我们应该努力的地方。
至于对“在此基础上,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为他人、为市场、为社会承担并履行更多义务,谁在商品市场上享有更多权利。于是,由于社会分工,资本家享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组织生产与销售;无产者享有劳动力的所有权,按劳取酬。” 尚有疑虑:譬如一个省长、一个厂长、一个清道夫,他们的更多义务、更多的权利该怎样衡量,需不需要用他们所占用的他人劳动、社会成果、公共资源来做分母呢?
“资本家享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组织生产与销售;无产者享有劳动力的所有权,按劳取酬。” 这岂不是又把劳动者排斥在主人资格的管理权之外出卖劳动力继续做无产者吗?他们怎么来应付最起码的越来越来高的教育费用去保证竞争起点的公平和后代的发展呢? 根据您变革剥夺的理性。应该,凡是向社会提供劳动的劳动者,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都是依附于生命的技能技巧和具体劳动。不论是在国企还是私企都有享受、管理社会成果积累再积累、剩余再剩余的权利!而不应该由人们用生命创造的物来僭越生命的权力!否则您思路的宏观举措将成为空中楼阁无法落实了。
永新 您好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原因可以导致少数人占有、挪用或剥夺他人的劳动成果。对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例如,在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无产者没有生活保障,资本家趁人之危。而我们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可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人。原因不同,解决问题的方法也不相同。
“资本家享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组织生产与销售”,的确排斥了无产者对生产资料的管理权。这是因为,无产者没有对生产资料的经营风险承担任何义务,也没有必要承担这方面的义务。否则,假如经营失败,让无产者拿什么做赔偿?
在一切交换中,剩余价值应当在交换者之间合理分配。而分配是否公平,依据效用理论,取决于交换者达成共识,不得由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所以,禁止垄断。只要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就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剩余价值的公平分配。
阿名您好
是的“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原因可以导致少数人占有、挪用或剥夺他人的劳动成果。”“资本家享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组织生产与销售”,就是最根本的、最勒命的垄断。压迫着劳动者根本就没有选择余地,更谈不上什么共识,自然也就不会有剩余价值的公平分配了。
根据资本的价值构成,任何企业的物力资本投入者也没有垄断企业管理的权力,劳动者━━人力资本投入者有权管理和发展物力资本社会属性价值构成和自己创造的各种成果,有权参与企业交纳社会费用后的社会剩余价值的公平分配。这样才能使社会的主人从无产者变为有产者,才会有事实在在的“赔偿”资格,主人成了大致平等的有产者才会有大致平等、自由、和谐的社会主义。我想这才是老兄变革剥夺,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真正意义之所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0 19:56:01编辑过]
永新您好
在资本家面前,从根本上说,只有追求利润的冲动,没有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的区别。同一资本家,在同一经营水平上,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才实现利润最大化。而资本家的成就,包括资本家的权利,来自已经为他人、为市场、为社会履行的义务。
在无产者面前,从根本上说,只有劳动报酬的多寡,没有职位或职业的区别。而劳动力的价格取决于技能与技巧。
资本家购买劳动力,与购买其他生产要素一样,都是为了取得平均利润。资本家的职责,就是组织包括劳动力在内的一切生产要素。而另一方面,无产者购买任何生活资料,生产劳动力,也象资本家一样,应当给无产者带来更多收益。但劳动力的生理机能每天都必须生产,而技能与技巧不需要每天都生产。所以,无产者如何组织劳动力的生产,这才是无产者的职责所在。
资本家的利润来源,应当仅限于组织一切生产要素,包括组织劳动力。因此,资本家有可能剥削工人。但只要购买劳动力给资本家带来的利润率不超过购买其他生产要素给资本家带来的利润率,就不能证明资本家剥削工人。
在无产者与资本家之间,没有法律规定谁是无产者,谁是资本家。在资本主义社会,政府官员也没有权力指定谁是无产者,谁是资本家。在市场竞争中,组织生产要素,包括组织劳动力的人,就自然而然地成长为资本家了。
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无产者管理企业,早已成为现实了。资本家就是无产者管理企业的楷模。
阿名您好
您能对“无产者如何组织劳动力的生产,这才是无产者的职责所在。”的历史和未来进一步表述一下吗?这样可以更尽致展示您的理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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