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2-12-24 10:48 
开始收缩范围了。看来,占有还不算,还要看是否“过量”,看是否“勒索”,看是否“自己耕种”,都是你自 ...
开始收缩范围了。看来,占有还不算,还要看是否“过量”,看是否“勒索”,看是否“自己耕种”,都是你自己拍脑袋拍出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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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缩范围?我主贴里清晰地说明了,地主占有土地以收取地租,这个
收地租可不是我后来才加上去的吧,也不是我拍脑袋拍出来的吧。
多少才是“过量”,怎么才叫“勒索”,如何才是“自己耕种”,标准全凭你一张嘴,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这样的“地主阶级”就像你手中的泥菩萨,你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哪里还存在大家普遍认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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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自己耕种的土地,就是过量的。
只要凭借对土地的所有权,霸占别人耕种土地的产物,就是勒索。
你如果连什么叫“自己耕种”都理解不了,那你就一个人玩街边的泥巴去吧,烂泥扶不上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