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当代分析哲学家们所倡导的分析方法对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当然,正如人们在现象学研究中把现象学的哲学观念与现象学方法区分开来一样,我们也应该把分析哲学的哲学观与分析方法区分开来。从哲学史上看,分析哲学的哲学观从属于由法国哲学家孔德所开创的实证主义思潮,这种思潮只主张对周边世界进行描述,而不是真正地加以改变,因此它与马克思本人所倡导的、以改变世界为己任的哲学观是不相容的,但分析哲学家们所使用的分析方法却完全可以被我们所借鉴。事实上,以 G. A. 柯亨为代表的“分析的马克思主义”( the Analytical Marxism) 思潮就试图运用分析方法重新解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本,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尽管对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来说,分析方法主要被用于对国外马克思主义者的文本的分析,但也必定会涉及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文本的分析,这就为分析方法的运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人们在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者的文本时,总是先行地受到自己大脑中的“问题意识”( consciousness for problems) 的引导。比如,有人对葛兰西的“意识形态 - 文化领导权”理论感兴趣; 也有人对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感兴趣; 有人对阿多诺的“音乐哲学”感兴趣,也有人对哈维的“空间”理论感兴趣等等。乍看起来,问题意识是原初性的,因为人们总是先提出问题,然后再去探寻答案的。实际上,至少在哲学思维中,人们通常是先有了答案,即先确立了“信念系统”( the system of belief) ,再回过头去设计问题的。也就是说,与问题意识比较,信念系统处于更原初的地位上。一个人拥有什么样的信念系统,就会拥有相应的问题意识,因为问题意识不是构成性的,而是被构成的东西。在这里,构成性的东西是信念系统。换言之,人们以为自己拥有任意提问的自由,事实上,这种自由只存在于他们的幻觉中。早在他们具有问题意识之前,他们的信念系统已经先行地划定了他们的问题意识的逻辑可能性的空间。也就是说,问题意识并不是任意的,它只能在已经确定的信念系统的基础上显现出来。比如,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中,恩格斯曾经指出: “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 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比如,当卢卡奇把自己早期的一本论文集命名为《历史与阶级意识》时,他并没有意识到语法结构对自己思想表达的限制。事实上,“与”( and) 这个词暗示我们: “历史”( history) 和“阶级意识”( class consciousness) 是两个相互外在的东西,即历史在阶级意识之外,而阶级意识也在历史之外。然而,实际情形却是: 一方面,阶级意识是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当人们描述有阶级冲突存在的社会历史时,不能不涉及到不同阶级的阶级意识; 另一方面,在阶级意识中,也必定蕴含着某个阶级对历史的自觉的反省意识。由此可见,历史、阶级意识是不可分割地缠绕在一起的,一旦卢卡奇用一个“与”词插入其间,无论是历史,还是阶级意识,便都显得残缺不全了。基于这样的分析,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海德格尔用连字符号把作为人的存在的“此在( Dasein) ”描述为“在世界上之存在( das in - der - Welt - Sein) ”?因为通过反思,他已经意识到语法结构对思想表述的重大引导意义。不难发现,当人们谈论“人与世界的关系”时,语法结构已经对他们的思想做出了错误的引导,即把“人”、“世界”分离开来了。如果不怕表达上的繁琐,就应该把“人与世界的关系”置换成“由人的活动构成的世界与作为世界的组成部分的人的关系”。然而,众所周知,语言发展的自然趋向就是追求简洁。这样一来,语法结构对问题意识和思想表达的引导作用就越来越大了。海德格尔试图通过连字符号来抗衡语法结构对自己思想的引导,充分显示出他极其深厚的批判意识。
从哲学史上看,分析方法是从属于“知性思维”( thinking of understanding) 的,而知性思维的基本特征是“含义界定”( determination of implication) ,即对概念的含义进行明确的界定,扩而广之,则是追求知识的确定性。毋庸置疑,率先提出知性思维的是德国哲学家康德。正如黑格尔所说的: “康德是最早明确地提出知性与理性的区别的人。他明确地指出,知性以有限的和有条件的事物为对象,而理性则以无限的和无条件的事物为对象。他指出只是基于经验的知性知识的有限性,并称其内容为现象,这不能不说是康德哲学之一大成果。”黑格尔进一步从逻辑学高度上肯定了知性的基础性作用: “逻辑思想就形式而论有三方面: ( a) 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 b) 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 c) 思辨的或肯定理性的方面。”也就是说,每个逻辑真理、逻辑概念都包含着这三个环节,而知性则是第一个环节。正是从这一逻辑思想出发,黑格尔写道: “无论如何,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理智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大概讲来,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理智,就不会有坚定性和规定性。”由于马克思倡导的是批判精神、革命精神,所以他重点发挥的是黑格尔逻辑思想中的第二个环节“辩证的或否定的理性的方面”,即辩证法。于是,许多人在追随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时忽略了黑格尔逻辑思想中的第一个环节“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即知性或知性思维。于是,概念含义的明确界定被忽略了,辩证法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匮乏的正是知性思维,尤其是对概念含义的明确界定,而泛滥成灾的则是对飘荡无根的辩证法的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