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将政治经济学看了一下,感觉好些东西还是不明白.例如:
1、在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那么"主人"如何体现?以我们的国有企业为例,劳动者并没有完全享有劳动成果,而只是像在民营企业里工作的员工一样,领取的仅仅是工资.
2、公有制经济实行按劳分配是如何"按劳"的呢?国有企业在给劳动者工资的时候好像并没有具体计算员工的"劳动量"吧,在工资的发放\确定上,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似乎没有什么区别.
3、难道国有企业的员工是不受剥削,而在同样的一个国家里,在民营企业中工作的劳动者就是在受剥削吗?
4、还有政治经济学书中提到"我国的私营企业的所有制显然属于私人资本主义性质,它与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和产品归资本家私人所有,实行雇佣劳动制度\存在剩余价值剥削关系的资本主义经济,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既然是这样,那么我们现在提倡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否也是在容忍"剥削"?我个人认为,无论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中的私营企业主,他们在辛苦经营\创业过程中,经历了很多风险,付出了很多努力,理应得到相应的回报,即便是占有所谓的剩余价值也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当然国家为了避免贫福分化过大,适当的调节进行再分配也是有其合理性的.讲到这里,我在想,马克思的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概念是否太过于狭隘了?
5、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没有生产资料,除了受雇于资本家没有别的选择"现实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可以这样设想一下:假如初期是无产阶级没有生产资料的,但是"无产阶级工人在受雇于资本家"之后领取的高工资(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实行比较高的工资,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远远超出自己维系"劳动力的再生产"的需要,如果某一"无产阶级工人"将部分的节余积累起来购置生产资料,那么他不就成了"有产阶级"\"资产阶级"?
请各位学者指点,讨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23 21:10:4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