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改革现行房地产税制,构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的物业税制已迫在眉睫,这一点已在我国的决策层、理论界、财税部门及社会有关方面达成共识,并已写进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议。自古以来,土地和房屋就是人们最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也是重要的财产形式,被视为财富的根源,社会稳定的基础。物业税(又称房地产税)已是一个全球性的为世界多数国家普遍开征的税,特别是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物业税收入已经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笔者认为,改革现行房地产税制建立物业税制,应当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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