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论文的 理论模型/实证方法 相同,其他部分不同,不能算抄袭。
发明方法的,就那么几个人,比如格兰杰因果检验、动态面板矩估计……但是,用这些方法的人,岂止几万??谁能说清楚谁抄谁??
计量方法这个东西,发明出来,就是供大家应用的,所有权是发明者的,使用权大家都可以。当然,如果作者申请专利,那另当别论。
理论模型也是如此。首创者无非是从文字上、或公式上推导出A和B在“逻辑上”应该怎样的关系。比如,生产函数Y=f(k,l),怎么“和尚摸得我么不得?”,马克思的xx理论框架研究政经的都在用,怎么我用不得?
举个极端点的案例。使用相同的“理论模型+实证方法+相同数据”,但是,在实证中就有那么一丁点的变动。可这个小小变动得出了不同的结果和结论,这个难以说成抄袭,甚至某种意义上,是对原文的一种挑战、再检验和超越。
相反,即使模型、方法不同,但文字部分相似度很高(到系统过检查重,大部分是红色的),那也可以认定为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