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到的两个重要概念。
1、绝对价值。
绝对价值是指某一物对于人类的正效应,也就是物对人的效用。它是从抽象的人与物的关系出发,由人的属性以及人对物的现有属性的认识所确立的一种人与物的价值关系。这是一种客观的本质层面的关系,它不会随个人的意志的不同而变化,是在人与物之间的一种绝对的价值关系。它的大小是相对稳定的,只有在人类对物的属性有了新的认识和发现后才会有所变化。
2、相对价值。
相对价值,简单说来,就是指人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对某物的评价,也就是某物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给人带来的效用或价值。它是指在具体的条件下,由于不同的需求者面对同一物品和同一需求者面对该物品的不同数量时会做出不同的评价,以及不同的产品提供者在提供不同数量的产品时也会产生不同的耗费,因而在供需双方在进行相互作用后而形成的一个公认产品的价值。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在人与人之间确立的对某一物品的评价,人们公认的一种物品对人的效用或价值。它的大小取决于供需双方力量对比的大小以及提供该物品时所必须做的客观耗费的多少。它是一种在人与物的关系掩盖下的人与人的关系。由于它是在一定的具体条件下在人与人进行相互作用后所确立的一种人与物的价值关系,所以说它只是一种在现象层面的人与物的相对的价值关系,它会随着具体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是相对不稳定的。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价格或者说交换价值。
二、为什么说劳动是效用或者说价值增殖和构成交换价值的唯一源泉?
从绝对价值角度来看,对于任何一个物品而言,要使它对人的效用或者说绝对价值有所增加,都得经过人的有意识的改造或者说劳动后才能实现。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生活中的没有哪个物品不需要经过改造就可以自己增加它的绝对效用的!可能有人会说,那农产品和牲畜呢?它们难道不是靠自然力和自己的生长来增加它们的效用吗?确实好象是那样!但它们所增加的只是产品的量,最多也只能是增加了效用的量,况且产品数量的增加是否会增加自己的效用量还不好说呢!因为产品数量的增加并不一定和效用的增加有直接关系,谷贱伤农就是很好的例子!况且,即使效用量有所增加,也不会使其绝对价值发生任何变化!因为它们自己是永远无法改变它们自己的用途的!当然,由于对事物的新认识和对事物属性的新发现也会带来事物绝对价值的提高,但那只是事物本身应有效用或价值的新发现,并不是对事物效用或价值的增加。所以,我们说只有劳动才是事物绝对价值增殖的唯一源泉。
从相对价值角度来看,只有人的体力和脑力或者说劳动力的耗费才构成产品生产中的真正耗费,劳动耗费的增加才会引起产品相对价值的真正增加。至于资源和资本也参与到相对价值的构成中,那只是在资源和资本形成垄断的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现象,是对需求方劳动的一种占有。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我们来看资源。资源对全人类而言理应是人人享有的,你凭什么就要比我多拥有,还拿它来换取我的劳动呢?另外,我们再看资本。如果你有资本,我也有资本,你拿你的资本来换取我的劳动试试,最终我们只能是以劳动来换取对方的劳动。下面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下为什么我会这样认为。大家知道空气(氧气)对人来说它的效用或者说绝对价值是很大的,但如果有人因为你呼吸空气而向你收费,哪怕是一分钱,你可能也会愤怒的。但如果你不小心掉进一个深井中,里面氧气缺乏,需要有人从井口向里面扇风才能保证里面的氧气供应,否则你会有生命危险!此时井口来了一个可向井内扇风的人,当时市场中类似扇风一类的劳动是1小时10元钱,但此时井口的人向你要50元,我想你只要有钱,哪怕100元也得先保住性命再说!正在这时井口又来了一个人,这时你可能就不需要花50元钱了!如果又来几个人,可能先生最后就只需花劳动的市场价1小时10元钱就可以了!这个例子虽然都是假设但也能说明一些基本问题,也就是空气的绝对价值是很大的,但由于任何人都无法独占和垄断,所以它的相对价值等于0,没有谁会愿意为它而付出一分钱的劳动!但在一个特定的条件下,当它被别人垄断的时候,它的相对价值就不同了一下就从0变到了40,但随着垄断的被打破,供给方力量的削弱,最后它的相对价值又从40回到了原来的0,人与人之间还是回到了只是交换劳动的正常状态。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交换的秘密,也可以使我们看穿相对价值的本质。所以,我们说劳动理应是构成相对价值或者说交换价值的唯一源泉!当然它也理应是引起相对价值或者说交换价值增加的真正源泉!
这是本人自认为的对价值理论的核心突破,但这都只是经过了我一人的思考,还没经过他人的检验。今天我把它公布出来,让大家看看是否有道理,是否能行得通?希望大家能给我一个反馈!欢迎大家的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