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4-11-24 14:40 
正确的理论应该是:机器的价值是制造并使用机器的人的劳动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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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吧,我们用例子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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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吧,我们用例子说话:
甲耗费了300个小时的时间,生产了机器A;
乙利用机器继续生产,操作机器200小时,机器报废,得到了1000件产品B。
假设甲乙的劳动时间均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请问:机器A价值多少,1000件产品B总价值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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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如你所说,甲、乙的劳动时间均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生产出的产品B所花的劳动时间就应该是500小时。
你后面说的1000小时,是哪来的?还算你没放开呢,你若是随口胡诌个10000000000亿小时,你也要别人来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