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讨论。不过
其次,它们之间又是互相排斥和互相对立的。这是因为在同一价值表现中,同一商品不能既处在相对价值形式上,又处在等价形式上。如果绵羊既是相对价值形式,又是等价形式,那么,方程式就会变成1只绵羊=1只绵羊,但这样,它也就不再是价值表现了,而是表示1只绵羊就是1只绵羊而已。
不过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即使在现代商品交易中大量的存在同类不同品种的交易。l例如,1只中国美利奴羊=1只内蒙古细毛羊,或者1只中国美利奴羊=德国肉用美利奴羊等等,它们都是绵羊,但是不同品种,不同用途的绵羊。绵羊有细毛羊、粗毛羊、肉用绵羊以及毛用、毛肉兼用和肉毛兼用绵羊等不同的分类。具体品种还有新疆细毛羊、东北细毛羊、内蒙古细毛羊、山西细毛羊、甘肃高山细毛羊、敖汉细毛羊、鄂尔多斯细毛羊等等。所以,即使是两只绵羊之间的交换仍然是具有价值的表现:例如,肥肉和瘦肉含量的价值比较、细毛和粗毛的价值比较、肉和羊毛不同比例之间的价值比较等等。实际上在商品经济中,出于商业的目的“
1只绵羊=1只绵羊”的背后有无数个价值衡量的参照物,价值的比较具有复杂的相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