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我国资源政策-------从延安想起
曹国奇(ccggqq9@hotmail.com)
我说产权是分配的结果,价格是分配符号,主流经济学及马克思价值论都不会相信,但是事实就是如此。本文不打算谈那些难懂的纯理论,只就事论事。
前不久受中山完美集团的委托到延安回访其援建的希望小学,由于大伙都没去过延安,所以都认为延安很穷。到西安后听说延安有石油,是一农民挖地窑时挖出来的(国家地质局也够光荣的),大伙大喜,圣地人民该过好日子了!我们以为油还没抽,所以祈祷中央给个政策,先将这个油田抽了再说。我想全国人民都是这个想法,但是我们都错了。到延安后发现那里变化很大,在延安市辖的甘泉县(忘了,好像是这个名)了解到,该县财政收入己达到一个亿,主要得益于石油。该县县城正在翻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真正的地主-------延安农民该怎么穷还是怎么穷!他们顶多因抽油多了一份打工的机会,没有从自己土地下的石油得到实惠。
想想中东地主们是怎么富足的,不禁要问:我国怎么了?
这个问题自建国以来都存在着,也不曾改变过。山西人民的煤运走了,大庆新疆人民的油运走了,三峡人民的水与电运走了,……,一切都是运走了白运走!我们的党和政府仅仅向农民说了一声,那是国有资源;我们的党和政府仅仅向农民说了一声,那是借。多豪迈的“借”啊,农民就是在这个“借”字下无偿奉献其祖祖辈辈留下的家产的,供城市国际化的,供教育产业化的!
我国城市居民的房子住了几十年,残值无几,现在要拆,不管是过去的公房时代还是现在私房时代,都得还人家一个新房。这个“还”字最终使工业品价格偏高,从而城市人民分得更多的社会总财富。那么,我国农民从他的那个“房子”中得到了什么?我们为何不向农民支付资源使用费呢?难道我国的“公有”二字只针对农民?农民的东西想怎么拿就怎么拿?
这里的问题不在于产权明析与否,而是在于我们政策想偏袒谁,想为谁说话。产权明析与否主要与效率相关,与分配无关。我们政策和法律中,绝大部分是充当分配标准,以决定社会总利益在各个体间的分配。分配标准这样制订使这部分人分得更多,那样制定使那部分人分得更多。如一个教育产业化的政策便让学费暴涨,于是许多人失去了财富,教授们则得到许多财富。这就是各财团都挖空心思参与政策和法律制订的原因。不管农村的那些资源是公有还是私有,只要国家规定必须向农民交付资源使用费,农民都同样受益。与之相对应,工业及城镇居民就得多掏点钱出来购买农产品(包括水和电等),就得掏更多的钱来雇用民工和保姆。自然如将资源产权分配给农民(实际是还给农民),则扶农的效率高多了。
在农民政治地位极其低下的今天,农民是无法通过参与政策和法律的制订与修改,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这便要求林毅夫、张维迎、吴敬琏等国师们得有点良知。是的,已有经济理论就是那么个破乱货,除了稀缺就是供求,你们千万别再说中国粮食和资源因供过于求,所以其价格低等等,价格的宏观运动与供求关系不大。记住:我国农民抢着卖粮卖土地,只因它们不置钱。这不是供求稀缺能说明的!-------呵呵,一个重病且只有一幅画的人,一定会溅卖其画以治病,当铺里收藏的经济学书籍比大学里多。国师们还是少卖弄点供求稀缺,凭良知说事的好。我所揭示的平均化规律是不能违抗的,当经济系统不平均太久时,谁都别好活。再也不能这样过了!农民发出吼声。现在不是工业反哺不反哺农业的问题,而是工业剥削农业的那一份拿掉了没有。
也许有人说政府收了资源税,但是那没有交还给农民,且少得可怜。税收主要是流向城镇,与农村关系不大。
当农民从“借”出的资源中获得利息时,就会极积保护资源,建设资源,而非现在的贱踏资源,且用者也更加珍惜。例如,当北京从长江“借”水时支付了利息,则长江农民便有动力也有资力去保护水资源,建设水资源,而北京人民则因水贵了自然会更加节约用水,于是水电系统进入良性循环。水电公司、煤炭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等等,都应向农民支付资源费。
关于资源的使用,并不是一个经济问题,因为这跟效率无关,而是由国家的性质决定的。从解放战争时期的发动农民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到解放后剥夺农民的土地产权,到现在的国家重视三农问题,农民兄弟一直仅仅是工具,是服务于某个团体利益的工具。打土豪分田地是为了利诱群众,赚取他们的血肉;剥夺土地产权是为了掳去地租;现在关注三农问题是因为这可能动摇统治根基。就像所说的延安油气资源的使用问题,只不过是天性使然。
在我的理论框架中没有不是(经济)效益问题的因素,政治环境军事都是决定(经济)效益的因素,如毛时代的经济效率就很低。如何使用资源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不明确这一点就会陷入马论的资源免费论,这对我国己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当然效率是有时空约束的,显然本文是指国家的长时效益。主流中往往不指明效益的主体和时间------“效益时空性”,这无异于空谈。
最后希望huyang能丢弃经典的内生外生这一谬论,政治环境军事都与经济混然一体,都是经济中的一个要素。
有人说过一句话:抽象的是人民的,具体的是国家的。典型的是中央企业代表国家所有。
能不能结合分析陕北炼油企业整顿案的事情,事情的始末就不用我介绍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7 21:50:21编辑过]
To:zwh7059
拜托了,别谈法律。宪法没有规定党的具体权力,结果党还不是统管一切?法律对国家资源的使用规定是很含糊的,给你也行,给他也行,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我想要,领导就说没指标了,另一个人想要,要多少领导就给他多少,实在没指标也会变通一下给他。法律只是用来统治别人用的,说它有用它就有用说它没用它就没用。
曹先生所说的就是“国家所有”与“全民所有”这两个词的区别了。为了生产效率,我们不能把所有生产资料平分给“全民”,必须分工生产,但是生产的成果,必须拿出一部分(税)平分给原始的全体所有者——全民所有。
太忙,不细答,我认为产权是分配的结果,极端产权论周其人要吃闷棍了。
下转一文:
经 济 学 之 逻 辑
曹国奇
四、分工与分配
当我们从现象切入时首先是看到的是分工,但是千万记住,你切入的是群体而非个体,分工是群体的分工。斯密只注意到分工,而没有注意到“分工是群体的分工”,从而才有他那个鹿与海狸的交换模型。作为群体的一员,捕鹿与捕海狸者间不是直接交换的,而是将猎物拿回部落,由部落分了。这种分配行为在狮、狼、蜂等许多群体中都是必然的行为。分配后人们得到的才是私有财产,这之后的再交换行为才是经典经济学中考察的交换。正是由于斯密没有注意到“分工是群体的分工”,才导致分配理论在价值理论中缺失,取而代之的是“谁创造归谁所得”。也许经济学中的分配理论比比皆是,但是经济学的根基----价值理论中没有分配理论。已有的分配理论只是形式上的分配理论,没有“价值分配”这个基础,从而也无法讲清分配的内禀性,自然更不知道价格的内禀性。经典的分配理论与经典价值理论是不相容的。马克思注意到了“分工是群体的分工”,其转形理论及《马恩全集》46卷下卷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是他的价值创造定律和剩余价值理论却是依“谁创造归谁所得”来构建的。正是由于“分工是群体的分工”,所以个别生产只不过是社会大生产中的一道工序而己,从而任何人、任何企业、任何部门生产的东西都不是他自己生产的,而是群体共同生产的。所以不管是捕鱼的还是捕兔的,先得将其猎物交给部落,由部落统一分配。分配后个体得的才是其私有财产,才可以拿出来卖。在另一方面由于生物行为始终坚持节约原则,所以这种非节约的分配行为不会成为普遍,普遍是分配行为与生产行为混为一体。
采集、种植由于家家户户都有,且产出大体差不多,便实行了“谁创造归谁所得”。但是这是假象,不代表没有分配,这只是说明分配与生产混为一体了。这里为了行为上的节约,真正分配的是生产权,从而分配了劳动结果。多数鱼群、鸟群就是选择这种分配方式,从而我们很难看到它们的食物分享。“打土豪、分田地”的道理就在这里。现代的军事、国籍、村籍、企籍等都是为了实现生产权(或劳动权)的分配,从而分配劳动结果。千万别偷渡,你不是那个群体的。
随分工协作的复杂化,分配形式也开始复杂化,分配方式进一步从分配生产权发展为符号分配,于是出现了价格。价格的实质是分配符号,它不说明你的产出有多少,只说明你的产出值多少。如某人同样搬一块石头,创造的财富没有变,但是他的价格(工资)过去是10元,现在是20元,这只因为现在社会的总财富比过去多,从而分给他的也多。价格只说明社会分给你的财富有多少,而不说你创造的财富(商品)有多少。商品本身的多少由 Q=f·t 决定,这与其价格无关。当商品以其价格出卖时,其所有者便将分配符号兑换成他所需要的真实财富了。
价格是分配符号,与我们每个人的感觉到的截然相反,这实在是太令我们的经验系统吃惊。我本人不想对此多说什么,这是科学。地球绕着太阳转也同样与我们的经验系统相反。
经典价值理论中由于坚信“谁创造归谁所得”,从而将商品的价格与商品本身的多少混为一体,于是当发现商品的价格为10时,便一定要设法证明商品本身的多少也是10。这样,当商品价格从10降至5时,他们便杜撰“反比(递减)”定律。显然经典理论对商品价格从10涨至20的现象(如工资、房产)则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否则他们又要杜撰“正比平方”定律了。经典理论中的种种假设与地心说中“本轮”别无二致。
前面提到“本质上的等价形式与我们现在想象的等价形式完全不一样”,现在问题明确了。我们最开始是从财富量相等的角度来理解“等价交换”的,但是真正的等价是指分配符号的相等,与财富量无关。所以,如果你以前用一台电视机换3000斤米,而现在用一台电视机只换1500斤米,作为自私人你应该想到“不值”二字,但是作为利他人你又应看到你的分配符号(或货币)不仅没少半个,反而还多了一点,社会对你是公平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3 21:29:10编辑过]
所以,如果你以前用一台电视机换3000斤米,而现在用一台电视机只换1500斤米,作为自私人你应该想到“不值”二字,但是作为利他人你又应看到你的分配符号(或货币)不仅没少半个,反而还多了一点,社会对你是公平的。
那么3000斤米换1台电视机变为6000斤米换1台电视机呢?
革命老区农民偷油成职业 收入丰厚宝马也不稀罕
专家认为,要想解决盗油现象,关键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油田与当地农民的利益分配问题
杨飞(化名)上初中的孩子要去西安读书了,仅学校的赞助费就5万元。
“这不算什么,倒卖一大车油,就赚回来了。”生活在陕北的杨飞并不在意这点花销。
杨飞现在的工作是从陕西延安向外地贩卖“黑油”(偷出来的石油),比前几年做贩煤生意,显然这份工作更能让他满意。
就在“油荒”袭击东部沿海的时候,在中国的陕北,一个偷油—炼油—卖油产业链正在这场石油短缺的大潮中日渐庞大。
二蛋车和宝马
陕北是中国最早发现石油的地方,石油储量丰富,主要分布在榆林、延安两市所辖地区。目前这里集中了中石油长庆油田和延安市延长油田两家大型油田。
杨飞向记者描述了延安志丹、安塞县等地一部分人的生存状态,这其中也包括他自己。
“这些地方的农民多数都靠偷油度日,只有少数人还在种田。由于广东等地闹油荒,有人将油先贩卖到山西、咸阳、郑州等地,然后再拉往广东,一般是以1500元/吨至2000元/吨的价格从收油点或小炼厂收购,再以6000元/吨或更高的价格卖出。假如用8到10吨的装载量的拉油车,每车油卖出去净赚3万元。”
25日,延安志丹县村民王辉对记者说,从去年开始,随着油价上涨,偷油、倒卖黑油的现象也日趋严重。
村民偷油的主要对象是延长油田和长庆油田的散矿。偷油的村民一般是四五人组成一伙,结伴用蛇皮袋去“背油”。
之所以说是“背油”,是有原因的。当地在油井看井的农民也是偷油链条上的一环。
由于油井每天的生产量有一定的误差,看井农民一般会从储油罐放油给村民。当地一口油井每天的生产量约为15吨,看井农民让村民偷一袋油的提成是10元,远高于看油工的月工资600元。
“但一天不能放太多油,担心被发现,一般每天的放油量是2至3吨。”王辉说。
偷油的村民每天至少偷五六袋原油,每袋原油约四五十公斤,卖给油贩一般是1元/公斤,因此每个人月收入约六七千元,多的有1万元。
少部分村民甚至用“二蛋车”(改装后的吉普车,当地人将偷油车俗称为“二蛋车”)来直接拉油,一辆二蛋车能装2至3吨油,如果卖到就近炼油厂,月收入至少10万元。
“油贩子有好车的人很多,宝马在当地也不算什么好车。”王辉说。
按照每口井每天损失2吨油,每吨2000元计算,一年每口井将损失140多万元,而在当地,延长油田有将近2000口油井,其损失之大难以估算。
黑油利益链条
由于倒卖黑油的高额利润,投资兴建炼油厂在当地风行一时。
延安市出租车司机小马告诉记者,他曾在炼油厂工作8年,后出来开车,现在看到炼油厂这么赚钱,他和几个熟人准备在延安开一家比较大型的炼油厂,目前手续基本办妥。“审批手续特别麻烦,我们只要延安批了就可以了。”小马说。
虽然最近当地政府对贩卖黑油管制比较严格,志丹、安塞县等地的小炼厂多数被关闭,但仍有许多小炼厂隐蔽在一些小油田附近,不易被人发现。
有了炼厂,倒油的人就更多了,牵涉在利益链条中的人也越来越多。
从事多年卖油生意的王老板告诉记者,“当然卖黑油最关键的是有门路,否则根本拉不出去,最关键是和石油管理部门的人搞好关系,其余的事就好办了。”
杨飞透露,拉黑油赚的钱,要抽一部分利润出来贿赂石油管理部门的检查口。
“送给检查站人员的好处费一般为5000元/车,但并不是每次都给,拉油车必须恰好赶在收受好处费人员的值班点上经过,才不会被扣留。”杨飞说。
另外一种赚取巨额利润的方式是在运油车上做手脚。在志丹,很多拥有运油车的个体户将私人电焊32吨的油罐车,里面加入了钢板,表面看是32吨,实质上只能装24吨。外地人前来买油,一个大油罐车至少要损失七八吨。
分配的症结
实际上,陕北偷油不止的现象早就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注意。
从2002年开始,国家部委先后12次到陕北调研相关事宜,但始终无法彻底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7~12月,国务院组织了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环保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大检查,此后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03年,中石油旗下管道遭破坏案件仅有57起,中石化旗下管道遭破坏案件也降至1083起。
最高人民法院也曾专门出台了《关于对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正在使用的油田输油管道中油品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打孔盗油应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论处。按1997年版《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最低刑期是7年,情节严重的会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但这种偷盗行为如果放在当地,只要罚点款也就判无罪释放了。”长庆油田的一位中层无奈表示。
延长油矿管理局西区勘探开发指挥部办公室张先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之所以这种现象屡禁不止,根本原因是油价高、有市场;其次是地方保护主义。”
据内部人士介绍,如果村民偷县钻采公司油井的油,当地有关部门会积极出面管理,但由于长庆油田属于中石油、延长油矿属于延安市,当这两个油井的油被偷,当地有关部门并不十分积极。
24日,西安石油学院李志学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偷油事件从根本上讲,是地方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地方政府明着打击,实际上是保护。
李志学认为最关键原因是利益分配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陕北允许设置县钻采公司采油,后来又收回了钻采权。目前,油田的部分税金缴到中央,地方政府虽有税收,但与整个石油开采收入相比所占比例较小。目前地方税收一吨原油为4到8元,和至少几千元一吨的油价相比,地方政府认为悬殊太大。
说到利益均衡问题,长庆油田上述中层表示:“其实长庆是两头受害,当地政府要利益,而百姓偷油。长庆是陕西的第一利税大户,且我们当初开采油井时给当地农民的补偿是丰厚的,不知道为什么当地农民还不满意。”
“如果想要杜绝此类案件,政府应从对盗油犯罪分子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且必须平衡中央与地方间的利益,石油涨价应与地方利益和农民利益挂钩,否则偷油事件将一直存在。”李志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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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3000斤米换1台电视机变为6000斤米换1台电视机呢?
涨降是同时存在的,一些商品涨价时另一些商品必须降价。文章那段话是喻意要算总量上的帐,但经典理论往往只算降,大谈递减,这远远不及我的平均化规律科学,因为平均化规律对涨降同时考虑了。
不管是胜利油田的衰落还是陕北的偷油,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央的“借”字诀太不公平,对地方和农民剥削太深重。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是“借”字诀却使我们的农民靠不得山和水。三峡大坝让农民迁到更贫脊的山顶,还要人家喊声万岁,这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事。
地主没得到地租,结果是土地被权贵糟贱了,使我国土地很廉价地出口了,有些稀土价居然低于国际价十几倍!我们养肥了权贵和外国人,还得占到倾销的法庭上去领罪!
产权理论或竞争理论中有一个假设,就是各方实力均衡,但这种均衡是不存在的。所以再完整的产权也达不到科斯均衡,而必将是我说的价格差现象,这必然要市场外有一套机制来约束市场,使市场趋于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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