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可重生再造(57)劳动价值论重生再造要点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资本总公式;矛盾
3、重生再造的劳动价值论对马克思的资本总公式矛盾的看法
马克思在阐明货币转化为资本时,提出了资本的总公式:G-W-G¢。在流通过程中,G变成了G¢,价值有了增殖,其中的G¢=G+DG。马克思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DG叫作剩余价值(马克思假定资本的增殖额DG恒为正值,实际上资本的增殖额DG还可以为零或负值)。马克思认为他的资本总公式同他的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是矛盾的。对资本总公式的矛盾的分析,是马克思揭示剩余价值来源的关键性环节。马克思认为DG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马克思认为这个增殖变化过程不可能发生在第二个流通行为W-G¢中,“因为这一行为只是使商品从自然形式再转化为货币形式。因此,这种变化必定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23,190]既然断定变化发生在G-W中,那么或者是发生在G上或者是发生在W上,但“不可能发生在这个货币本身上,因为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实现它所购买或所支付的商品的价格”,因此只能发生在“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23,189]那么或者是发生在W的价值上,或者是发生在它的使用价值上。马克思进一步认为“但不是发生在这种商品的价值上,因为互相交换的是等价物,商品是按它的价值支付的。因此,这种变化只能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即从这种商品的使用上产生。”[23,190]马克思的上述分析只是基于商品价值是在生产领域中就已由劳动创造出来的静止的先验的实体而作出的。在本系列前面多篇的文章中已经指出商品价值不是在生产领域中就已由劳动创造出来的,不是静止的先验的实体(因此,第二个流通行为W-G¢还是对DG有影响的)。现在姑且按马克思的逻辑推理,马克思接着也只着重地分析了W所包含的两种商品中的劳动力这单一方面,而疏漏了货币购买到的生产资料荷载着巨量社会性潜劳动这极其重要的另一方面。有人认为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的特殊属性的提出,就使DG的来源问题得到了一种解释。本(56)指出,即使就劳动力这单一方面来说,马克思的“劳动力是商品”这个概念,显然也是有瑕疵的。
我们都清楚,即使按马克思所说的投资者购买了商品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料、设备、动力和工人的劳动力等等之后(其实劳动者的报酬一般是劳动后付给的,预先购买了劳动力这种说法不具有普适意义,只能说预先签订合同)进行商品生产,那也要等到产品销售出去之后,扣除了一切投入的成本,他才能知道是否盈利了。马克思把这种盈利称为资本的增殖(如果亏本,则不发生增殖,甚至是负增殖)。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发生增殖,这个增殖额并不能认为完全只是由马克思所谓的雇佣劳动“创造”的。马克思的“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23,260]的这种认定与比喻并不客观。因为重生再造的劳动价值论认为这里所谓的资本的本质力量主要就在于以社会性潜劳动形式存在的社会性剩余劳动,它用不着吮吸活劳动,反而是活劳动借助于生产资料所荷载的冻结状态的社会性潜劳动的复活在表观上加强了自己的劳动能力。在本(55)中已经指出,资本在运动过程后最终的增加量为ΔG =MS+ML+Mi。其中MS代表先进生产资料中所冻结的社会性潜劳动与活劳动相结合或在活劳动的激活后最终在商品交换中可表现出的剩余价值,它是总的剩余价值的最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没有认识到生产资料作为社会性潜劳动(劳动能力)的载体,荷载有科学技术知识中所冻结的巨量的社会性潜劳动。任何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装备都是冻结状态的科学劳动的载体,是科学劳动物质化的结果,它们荷载有大量的社会性潜劳动。在人类利用、改造自然的进程中,人类的器官(包括大脑)正是借助于科学劳动的物质化而扩展。先进生产工具和技术装备的出现,也正是世世代代人类社会性潜劳动积累的成果。
应该指出,第一线的雇佣工人的劳动只是完成产品生产总体劳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能说是决定性的部分,更不是唯一的部分。由于没有区分简单的重复性劳动和复杂的创造性劳动的不同作用,马克思得出了只有雇佣工人的简单的重复性劳动“创造”剩余价值的结论,导致理论与实践的脱离。我们必须明确,资本的最终增殖,第一线的雇佣工人的作用只是其中有限的一部分。投资者、生产设计、管理、技术、原材料、设备等等(其中都包含着大量社会性潜劳动的使用)都起着不同的作用(整体的作用还不应该机械的只还原为其组成的个体作用之和)。当然马克思更明白,如果第一线的雇佣劳动创造出的使用价值不能实际上用于满足社会需要,即使劳动消耗再多,也不可能表现为商品价值与剩余价值了。
马克思说过“没有一定程度的劳动生产率,……就不可能有剩余劳动,……不可能有大私有者阶级”[23,559]因此剩余价值是以一定的劳动生产率为基础的。马克思虽然还说“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可能性要以一定的劳动生产率为条件,这个生产率使劳动能力能够创造出超过本身价值的新价值,能够生产比维持生活过程所必需的更多的东西。”[26(1),22]但马克思更认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不是靠增加劳动消耗来获得的,诸如“把……劳动本身的增加,叫做劳动生产力的增加是不正确的。”“我们所理解的劳动生产力[增加],是指使用一定量劳动时具有更大的效率,而不是指使用的劳动的量的任何变化。”[26(Ⅲ),478]因此可以说在工人的工作日没有延长时所新表现的剩余价值是与工人的活劳动无关的。生产力的提高是由于利用了社会性潜劳动。可以说大量剩余价值主要来源于其他生产者的创造性劳动以及社会性潜劳动的贡献。此外,社会分工也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工具的革新和社会分工也都会明显地提高个体和社会整体的劳动生产率、节约个体和社会整体的的劳动时间,使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都得以充分利用。当然,马克思也意识到了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的协作可以产生出一种集体力,马克思说:“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要末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末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23,362]这种集体力的大小与组织管理效能密切相关,投资者也是因为利用这种协作中的集体力量又获得了一种更大的生产效率,超过了孤立的个体劳动者,获得了另一种剩余价值的来源。本(50)、(51)指出了社会分工与交换机制的强大作用以及全社会各个成员都从社会所积聚的社会性潜劳动中得到了不同的恩惠(当然不是平均主义的恩惠)。
大家都清楚,马克思是鉴于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工人阶级的悲惨遭遇,奋起为工人阶级去抗争,因此在阐述剩余价值理论时忽视了肯定投资者以及资本等非雇佣劳动要素的任何作用,这是一种失误。马克思时代工人的贫困,一方面是由于人口增加,劳动力也随着增加,使工人的劳动价格因供求关系不利于工人而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低下造成社会总的财富产出不足,只能低水平满足广大劳工的需要,但这绝不是资本的罪过(注意,具体资本家与资本绝对是两回事,正如具体党员与党是两回事一样。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最残酷的是资本家的优越地位的超经济“剥削”)!我们已经看到,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中也表明了即使消灭了地主、资本家之后,有的地区工人、农民还是很贫困、生活艰难(特别是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贫困地区),这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造成的。消除不公正,当然要通过分配制度变革,特别是消除超经济“剥削”;而消除贫困,则主要只能通过科技发展、大量使用社会性潜劳动来扩大生产。历史事实表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总的财富在不断增加。现代工人也提高了生活质量……。应该承认由于个人的选择、能力、努力的程度、机遇、生活态度、消费观念等等而造成的不平等财产关系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的;而由于暴力、不受制约的权力(等级特权)等等“超经济”所产生的财富的不平等才是最不合理的。所以,消除社会不公平,就应该是消除暴力掠夺、消除不受制约的权力等等,而不是简单地消灭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事实上,不受制约的权力的“剥削”行为更加普遍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