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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级差岗租概念:由劳动岗位不同带来的岗位差异性租金。

劳动岗位的差异,级别,是生产所必须的,是专业分工的要求,是生产的必要组织形式,是客观存在。无论从社会来说还是从企业来说,都是如此。

按照劳动价值论,即按照劳动时间价值论,同时劳动,工资应该相同。然而现实却是同时劳动工资不同,并且差异很大。不同岗位的劳动存在级差。这个级差工资被说成劳动量不同的结果,是个人劳动贡献不同的报酬。

这是不对的!

其错误之一,在于把单个劳动的劳动量计算方法错误地套用在社会共同劳动之中了。并以此掩盖了级差工资是岗位级差租金的实质。

在社会共同劳动中,每个人的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

虽然在单独劳动中,个人由于禀赋的差异,同一时间劳动量可以是不同的,但是在社会共同劳动中,只要劳动时间相同,只要存在岗位竞争,劳动量因而工资就不能存在差异。

因此,工资的差异,工资的级别就不是由于劳动量的不同,不是所谓劳动贡献的差异。

那么,工资的差异是怎样产生的呢?这个差异的本质是什么?

这个差异就是岗位级别的租金——级差岗租。而这个级差岗租就是剩余价值。

高级岗位岗租高,剩余价值大,转化为投资就多,投资多收入就多,表现为等量资本等量利润.

——这在现代企业中和股票市场上已经越来越清晰。例如投资岗位和经理等高管岗位,其高工资就是岗位租金。高收入的岗位租金再存入银行或投到股票市场上,获得投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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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14:33:29
多老的帖子
真是纯粹而露骨的官本位经济学。
庸俗经济学在中国有特别多的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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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15:53:22
Rousseau 发表于 2015-10-16 14:33
多老的帖子
真是纯粹而露骨的官本位经济学。
庸俗经济学在中国有特别多的变种!
根据什么断言这是官本位经济学?把剩余价值的本质确定为级差岗租,正是在批判官本位经济学.岗位寻租不正是当今投资者和企业高管正在做的事情吗?
庸俗经济学变种?哪里庸俗了?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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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18:35:03
把剩余价值所反映的一般剥削性质特殊化为类似级差地租的个别性质,本身就是庸俗经济学中的一个种类。
把不同岗位及同岗位不同劳动贡献与凭借岗位等级设置来取得同等劳动贡献条件下的不同薪酬混淆起来有多重目的:
目的一:把同岗位不同劳动报酬提出来与剥削混淆,从而试图把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与劳动力之间勤懒的差别混淆起来。
目的二:把资本这种沉积下来的死劳动与劳动力所有的活劳动在私有制下的对立与不同种类劳动在社会分工中因私有制而收得报酬不同混淆起来,进而把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混淆成劳动分工之间的对立。
目的三:把劳动力可能因不同岗位之间的更替从而形成的报酬差别与活劳动沉积为死劳动的过程中资本价值形成表现为不同价格混淆起来,从而企图抹杀资本与劳动的矛盾。
目的四:把不同劳动工种和同工种不同劳动技艺水平之间的报酬差别与私有制下不同土地之间所有权因土地性质改变或不同而导致的报酬差别混淆起来,妄图抽掉不同差别的社会属性而掩盖资本的剥削属性。
你的这种伎俩太古董了,老掉牙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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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7 10:38:26
Rousseau 发表于 2015-10-16 18:35
把剩余价值所反映的一般剥削性质特殊化为类似级差地租的个别性质,本身就是庸俗经济学中的一个种类。
把不 ...
岗位寻租根本就不是个别性质,而是普遍的一般性质。级差地租不过是级差岗租在农业劳动中的表现,是作为剩余价值的级差岗租在地租上的表现。级差岗租不仅表现为级差地租,而且表现为利润和利息,利润和利息是级差岗租的转化形式。
我没有看到哪一个经济学家提出过这个观点,至于它是否庸俗那是见仁见智的事情。

在社会共同劳动中,同一劳动时间的劳动量因而贡献是相同的。不管在同一岗位上还是不同岗位上,只要劳动时间相同,就不存在”不同劳动贡献“问题。不管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的,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只要存在工资差别,这个差别就是剩余价值。不管是马明哲,任志强,还是哪一个部的部长,以及院长,科长等等,以及什么六级工八级工等等。其工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就是一般剥削。

提出级差岗租的目的就是一个:把剩余价值归结为岗位租金。但是需要明确或者说不要误解的是,岗位租金只是工资级差而不是工资本身。取消级差也就取消了剩余价值和剥削。
你归纳的所谓四个目的一个都不存在,应该说是你的误或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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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8 11:34:13
分配领域内的“剩余价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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