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话是出自罗森<财政学>中"成本-效益分析"那一章,是这样说的"与大多数微观经济学的工具一样,成本-效益分析也假定,全部资源会被充分利用.但是,公共项目也许会雇佣那些正处于非自愿失业状态的工人,由于雇佣失业工人不会降低经济中别的方面产出,所以,付给这种工人的工资不代表一种机会成本".
小妹愚钝,劳烦各位大侠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啦~~
另:什么叫做"经济中别的方面的产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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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
机会成本是指同样的资源使用在其他方面所能获得的最大收益。
而非自愿失业工人在被公共项目雇佣之前的短暂时间内无法找到工作,也就不存在在其他方面取得收入之说。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机会成本。
至于"经济中别的方面的产出"应该就是除了公共项目之外的产出了。
可能不是很准确,仅供参考
谢啦~ jiangzhongyu and euan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