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义效用函数下追寻大师 叶航(老师);邹铁钉(学生)
邹铁钉:叶老师好,最近找到了一种可能在 “广泛效用”解释范围之外的一种纯粹利他行为,即“条件反射式利他”,这种“利他行为”可能是人类进化过程中通过基因遗传下来的“动物本能”,和巴普洛夫研究的“动物条件反射”差不多,人和动物一旦在某一特定环境下长期以某一固定方式执行一固定行为则会变成一种条件反射,一旦碰到相似的触发情景便会自由而然的执行同一行为,这和经济演进模式中的“路径依赖差不多”。该处所提的“条件反射”和“习惯不一样”,条件反射与思考理性无关,比如动物的条件反射不需要经过理性的度量和主观的判断,而习惯则是人在不同的反射刺激下倾向于某一特别刺激带来的快感而形成的固定行事方式。所以抽象掉“理性约束”和“主观感受”之后的“条件反射式利他”是一种和“缺乏独立意识人即精神病人”所实施的“纯粹利他”具有相同的本质归属,因而这一点上康德的义务式利他是成立的。呵呵!
叶航:你这个解释对人是不适用的。因为动物的许多非遗传性的条件反射是人建立起来的。而人呢?必须通过自然选择才能建立这种联系。那么,我们仍然要在自然选择的框架下解释这点。
邹铁钉:丁丁老师在反驳“爱得越深,则越幸福”过程中运用了“向上倾斜的边际成本曲线和向下倾斜的边际收益曲线”,其后说爱的效用曲线是凹形的,与您描述的长期爱的效用曲线向上倾斜背道而驰,我就在想当丁丁老师所阐释的两个边际一增一减实现爱情均衡后是否二人构筑的感情纽带即可解体或者往更高层级方面进行突变(和马克思哲学中量变和质变一样的突变),而现实中为什么离婚的总体上所占的比率还是很少的,婚姻的统计学意义上还是呈正态的稳态分布,难道丁丁老师宣称的爱情均衡是“尼采论述的超人类世界中的尤物”?现实中根本不存在或者是大部分根本无法实现?由此,我想到,爱情的边际效用曲线在长期内是呈上升趋势的,并且它像外包裹线一样始终跳跃性的切于边际成本曲线的上方。
叶航: 注意,我论述的爱情是由两种情感组成的。其中一种符合边际效用递减,另一种则是边际效用递增的。这构成了爱情的复杂、曲折和千姿万态^_^
邹铁钉:叶老师好,爱情中的两个要素我知道,分别是“激情”和“亲情”,您说的边际递减发生在“激情”上,而边际递增发生在“亲情”上吧?我很赞同您对“爱情”的这一合理解构,我也领悟到“爱的越深,便会越幸福”的心理学根基便是“亲情”的魔力使然。但我有不得不提出下面一系列疑问,那就是是什么让“亲情”能够烫平并使之上升的“爱情效用曲线”呢?莫非是人与生俱来的基因遗传有关?那起决定作用的那些基因遗传因素是不是外化为人的“学习能力”和“记忆能力”这两个本能呢?要是真的是这两个本能因素的烘托和润滑修正才使得“亲情”的效用增进能力大增的话,那这两个本能发挥作用的机理是不是经济学中的“干中学原理”?意思就是在同一个事务上持续追加的时间消耗越大,那么叔本华的“充足理由律”便会发挥魔咒般的号令,理智的善于博弈的人便会加深对同一事物或情感的解构和赏识能力,并能在加深对认知对象的理解和探究中获得认识过程的快感和成就激励感,这就好比“贝多芬和巴赫演奏高雅的钢琴时”,一个乐盲是不可能从中领悟到艺术的美妙和心灵的深华的,如果这乐盲在因偶然机会坠入到一个弥漫浪漫和艺术氛围的文化背景下,让他产生了对高雅音乐的强烈诉求欲望,进而产生学习和积累欣赏或创作或演绎高雅因素能力的欲求,那么在一定驯化环境和艺术玩家的牵引下,这个乐盲的相应艺术素养会得到极大的提高,从而使原先的偏好结构发生了改变(量变到质变),进而改变了其高雅钢琴演奏消费的效用函数,从而产生了通过学习和积累途径形成了“干中学式的边际效用递增现象”,难道我们人类的爱情的亲情因素作用下,我们的爱情效用函数也会发生乐盲享受贝多芬钢琴音乐的奇特现象?
叶航:嗯,你这个解释是可以接受的。但要注意,它仍然是在主流经济理论的框架下来解释这类问题的。新的解释框架必须引进演化博弈的理论,弱化理性在行为解释方面的独一无二的作用。
邹铁钉:叶老师好,从生物演化博弈角度来看,我觉得可以把利他行为概括为“个别利他”和“种群利他”,“个别利他”是指随机的降低自身生存适应性而提高某一具体受益者的生存适应性的利他行为,而“种群利他”则是指为了维护和增进整个族群的利益而产生的自我牺牲性的利他行为。如果亚里士多德的“IdIO”概念能够在马尔萨斯揭示的“人类生存竞争适应性规律”和达尔文、赫胥黎、华莱士等生物学家揭示的“自然非人类生物种类的生存竞争适应性规律”中得到有效表达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把“爱情”归为“一种特殊的利他行为”,甚至可以归类为“种群理他行为的具体化”,原因是“利他行为”的“种群选择遗传机制”强化群内单个生命体基因介质能够有效保存利他行为的生物性状,这都是为了提高种群后代延续的基因复制遗传的几率,那么作为两性分离动物和交配繁殖的社会人(具备追求包括经济偏好和非经济偏好在内的广泛效用的自然人),以一种宗教仪式完成对偶的选择与维系,这种仪式便是“爱情的诠释”,并且通过这种爱情的诠释来实施“自身广义效用的最大化(即生存物质保障的殷实和情感上的慰籍)”,在这一诠释过程中双方之间的感情增进的因子---“性行为”便能实现生物意义上的基因组合、传承与延续,这和亚当斯密所说的“在自由之中,那只“看不见的手”驱使“理性的经济人”实现了主观上不愿做而客观上却又实现了的目的,并且从实现的结果来看效果比有意为之更好,这种主观不愿为之而客观上却为之的目标就是通过对‘私利的追求’进而增进和实现了‘整个社会的利益’”,难怪我们的祖先曾经会发出“有意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荫”的感叹,莫非每一个正处爱河或即将坠入爱河的人们在追求自身满足的同时,他们的灵魂深处似乎还隐藏着“康德式的道德律令”,那就是为了增进对方或整个种群利益而产生的纯粹利他性行为,我想这个道德律令和耶稣基督脑袋中的“上帝”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它给予七情六欲的人们以无可辩驳和不容怀疑的最高指示,驱使着或善良或邪恶的人都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向着整个族群利益增进的方向前进。从而我们可以看到,“爱情”是人类延续后代和基因遗传的一种特殊宗教仪式,而“种群式利他”也是为了提高种群的生存适应性和遗传几率,那么“爱情”和“种群式利他行为”都具有相同的目标和相同的特质,那边是利他和促进种群的利益,只不过“种群式利他”比“爱情式利他”来得更为纯粹些罢了,主要是因为种群式利他中个体的自残式牺牲并不一定会得到相应或更高的回报,“种群式利他”不确定性风险显然要高于“爱情式利他”,并且种群式利他带有强烈的宗教信仰特性,莫非人们的行善、信仰上帝的行为在基因遗传过程中以“种群选择”的方式奠定了坚实的生物学基础?
叶航:关于进化论,关于“个体选择”与“群体选择”,关于演化博弈……你有太多的课需要补。如果你喜欢这个研究方向,你必须化大量时间来学习经典。顺着这个方向思考吧。方向是对的。只不过,你需要读这方面的经典,不要老是自己在那儿死想。我们必须在前人做过的基础上思考,这叫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你需要看的第一本书是英国著名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
邹铁钉:叶老师好,如果“利他行为”是通过“种群选择”演化而来的生物性状的话,那么这种生物性状是如何通过作为“种群中的个体的基因介质”而保留下来的呢?这是不是就是通过您所论述的“基因隐形遗传”法则而保留下来?另外“利他行为”中的“纯粹利他行为”在自然界有了“汤姆逊登羚”的例证,那么 “本拉登组织训练的自杀性袭击者”是不是我们人类社会中一个极端的例证呢?
叶航:是的。本拉登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至于基因隐形遗传,那是我8年以前的思路,现在已经有了更好的解释。
邹铁钉:叶老师您好,丁丁老师说知识的边缘,就是神秘的世界,神秘的世界就会诞生人生的信仰,我认为丁丁老师是在人类理性的边缘滑入了“不可知论”的泥潭,丁丁老师的论调和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有着一致的偏好,苏格拉底认为人类去研究自然界就是在亵渎上帝,那就是说人类的理智还没有达到能够正确认识世界真实本质的那个水平上,因而坠入了神秘的信仰世界。我个人武断的认为本拉登就是阿富汗塔利班成员心目中的神和上帝,那么塔利班圣战组织成员是因为信仰本拉登而对其产生崇拜,还是因为崇拜本拉登而对其形成信仰呢?再者让我感到困惑的是,人类极端的自杀性暴力袭击中,自杀性袭击者是因为信仰而走向极端,还是因为思维中与生俱来的极端化潜质而促使人本能的走向信仰呢?再者极端性的“种群利他”为什么会被国际社会定义为“恐怖主义”并加以谴责?难道“种群选择”诱导的“纯粹利他行为”也有好坏之分?这是否和丁丁老师所论述的“道德判断”必须置于具体历史和具体的环境边界内加以判定有着天然的联系呢?
叶航:信仰是进化赋予我们人类的一种禀赋。西方学术前沿对这个问题已经研究了十多年了。有大量的文献可以阅读。告诉你正确的研究方法:首先是根据关键词从互联网上搜索相关的英文文献;第二仔细阅读这些文献;然后再进行深入的思考。因此,如果要我对你的思考作出判断,我首先就是看你在相关领域搜集了多少文献,阅读了多少文献。
邹铁钉:叶老师您好,上帝是不是因人们为了精神寄托而存在,上帝是不是就是梦的化身?因为梦和上帝一样都是寄托了人们在日常生活无法实现的理想和目标,人在无法改变现实而又不得不遭受苦难折磨时,只能借助精神的自我超脱来加以缓解内心的焦虑与不安,而能慰籍心灵苦痛的最好寄托便是信仰和相信上帝的存在,那样才能使他们遭受苦难具有价值和意义,使他们相信无限延长的未来能够脱离苦海而实现真实的自我解脱,不知我这样理解合不合理?
邹铁钉:叶老师好,道金斯从最低级别水平的选择开始阐释进化论的真实本质,这个最低级别不是种族、不是群体,甚至不是个体,而是构建包括我们人类在内一起动物属类这样机器的基因单位,并且认为基因的特殊性便是“自私性”,他还强调“普遍的善”“普遍的利他”在进化论上不具备任何“生物学意义”,即使具体的“利他行为”也是“历史的”和“有限的利他”。如果果真如他所说,您对“利他行为”分类中提出的“纯粹利他行为”似乎缺乏“遗传学基础”,与生物学进化扯不上关系?如果基因天生是自私的,那么生命体的“利他行为”的诞生就如同道金斯自己所说的“来自于后天的教育和文化熏陶”,这种文化熏陶和教育的道德化倾向应该和阿德雷在《社会契约》中所阐述的“群体选择”理论不谋而合咯,但道金斯却从对“种族主义”和“物种主义”的进化论攻击与否定中揭示了“群体选择”机制的局限性和荒谬性,那么叶老师您强调的“群体选择”在生物演化过程中是如何催生生命体的利他行为的呢?
叶航:是的。所以要你看道金斯,就是要你知道,这个研究面临的挑战是什么。道金斯背后是整个现代主流生物学。他们早就否认了“群体选择”理论。他们只在“个体选择”的框架下看待这个世界。好吧,你现在应该明白——如果要让他们“认输”,就必须在个体选择的框架下解释“利他行为”。这就是我二十年来研究问题。包括这篇博客中提到的用计算机仿真做的研究。
(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