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6-3-18 09:07 
说了半天无非是说价格是供需双方共同决定的,不是哪一方决定的,这还用你来说?问题是,供给方提出了一个 ...
我觉得你的说法错误。
供方提出的不是成本消耗价格,需方提出的也不是效用价格,而是在非均衡条件下各自对未来生产过程的剩余价值率预测的价格,最后交易是否能够达成,属于供需双方的博弈,供方不尽快降价满足需方要求,则供方未来的剩余价值率会越低,需方不尽快提价满足供方要求,则需方未来的剩余价值率也会越低。具体的、最后的交易价格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因为它是主观的。
至于你说的无法证实价格最终体现价值,就是玄学,在我看来实际上是有办法证实的,只是实验的对象和材料是全社会的人,我们没这么大的权利去要求他们按照实验的方式去做。如果在一个封闭的封建王国,有非常自由的人口迁移和生产过程迁移,有绝对服从的臣民,国王要求所有人停止发明创造和工艺改进,确保所有人得到指定农业和手工业的充分学习,那么当人们的需求发生改变时,你就能看到价格量的变化,并到最后再次稳定在价值量上。当然这样的实验几乎不可能实现。
这是所有社会学的悲哀,不像物理学,它的实验对象是客观物,只要技能能力满足就能自由重复的实验,但社会学没这个可能,它的实验对象是整个社会的人,几乎不可能要求社会所有人按照要求重复实验,那么社会学多是通过思想实验,通过偏导趋势来进行逻辑上的推理和判断,如果你认为这样不满足“可证否但未能证否”的科学定义,那么所有的社会学都不科学,包括了所有的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心理学……,太多了。
我的观点本身就是通过一个经济学模型这样一个思想实验推导出的,并且可以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看到这样的变化趋势,所以我认为这样的结论可以成立。
如果你严格要求“可证伪但未证伪”,好吧,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但你也就别讨论经济学了,它是你观点中的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