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程恩富先生《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八个重大原则》——
“四、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有感.
【四、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
政治经济学的原理之一是生产关系中所有制决定分配关系,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分配上必然是按资分配,雇佣劳动者只能凭借法律上的劳动力所有权获得劳动力的价值或作为其转化形式的广义工资。在这个大框架和前提下,雇佣劳动者在某一企业的具体工资与具体岗位和绩效挂钩,不属于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按劳分配。而某些企业、某些部门和全社会的雇佣阶级总体工资状况,则取决于与资产阶级的实际斗争及其成效。资本主义私有制范围内的分配,表象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实质是按生产要素的产权分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坚持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它依据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强调初级社会主义由于生产力相对不发达,由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权制度,因而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生产要素凭借产权的贡献参与分配这一基本分配制度;强调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内容;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强调要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产权贡献分配的机制。
目前,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的坚持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要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只有将资源配置的目标着眼于共同富裕,社会生产才能健康稳定地运行,才能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3]坚持共享发展,主要涉及民生和共同富裕的问题,其中分配问题最突出。当前,我国财产和收入的分配差距都较大,基尼系数超过美国。要注意的是,贫富分化的第一指标不是收入。收入只是财富的流量,而关键是财富的存量,即家庭净资产。家庭净资产才是衡量贫富分化的首要指标。②
最近十几年来,党中央一直强调要“缩小收入差距”,但在学界和政界一直有争议,甚至有文章笼统地赞扬“富豪是经济引擎,也应是社会楷模”。一种极其流行的错误观点认为,目前贫富差距问题不是首要问题,不是非公经济的大规模发展导致的,而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才是需要担心的问题。事实上,正是发明“中等收入陷阱”一词的新自由主义导致拉美国家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导致高收入的美欧日国家陷入金融危机、财政危机和经济危机,导致低收入的非洲等国家发展缓慢。现在,我国只有尽快落实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在20世纪末就要把解决贫富分化和共同富裕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的指示,遵照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改革财富和收入的分配体制机制,才能真正使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落到实处,使广大劳动人民满意。[4]】——摘自2016年07月15日 08:58 来源:《经济纵横》 作者:程恩富《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八个重大原则》.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非常值得一提的“亮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不少人从全会决定中解读出一个又一个的“亮点”。仔细阅读决定就会发现,决定中并没再沿用“坚持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坚持实行按劳分配为主”的提法。 个人以为:如果全会是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识到了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根本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不再提“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那么,这倒的确是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非常值得一提的“亮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改革。个人以为:如果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识到了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根本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因而在全会《决定》中不再用“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那么,这的确不失为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亮点”!
对这个充满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亮点”,理论、宣传和有关的社科工作者们,要有足够的理论自信,要按照十八大关于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自信的要求做好决定的解读。多年来,一直流行着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说法。
对这样的说法,值得思考的是:
1.如果说改革开放前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那么,又凭什么说搞的是“平均主义”呢?
2.如果说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那么,又怎么会出现贫富差距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一边是为数不少的贫困人口,一边是已经拥有了一批几百万、几千万乃至数以亿计的富豪、大富豪、超级大富豪)、基尼系数已经持续多年高于国际公认警戒线呢?
3.分配方式是通过相应的“游戏规则”得以实现的。如果说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那么,总应该有相应的“游戏规则”——“操作规程”吧?除宪法有目标、原则、方向性提法外,还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等如何实行的“操作守则”和相应的“操作规程”吗?如果没有专门的“操作守则”和“操作规程”——没有相应的专门制度,实行的就是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说法岂不是“空口无凭”?
| 读程恩富先生《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八个重大原则》——“四、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有感.(修改再发) 四、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原文摘录: 【四、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 政治经济学的原理之一是生产关系中所有制决定分配关系,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分配上必然是按资分配,雇佣劳动者只能凭借法律上的劳动力所有权获得劳动力的价值或作为其转化形式的广义工资。在这个大框架和前提下,雇佣劳动者在某一企业的具体工资与具体岗位和绩效挂钩,不属于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按劳分配。而某些企业、某些部门和全社会的雇佣阶级总体工资状况,则取决于与资产阶级的实际斗争及其成效。资本主义私有制范围内的分配,表象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实质是按生产要素的产权分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坚持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它依据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强调初级社会主义由于生产力相对不发达,由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权制度,因而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各种生产要素凭借产权的贡献参与分配这一基本分配制度;强调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本质内容;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强调要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产权贡献分配的机制。 目前,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的坚持共享发展的新理念,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要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只有将资源配置的目标着眼于共同富裕,社会生产才能健康稳定地运行,才能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3]坚持共享发展,主要涉及民生和共同富裕的问题,其中分配问题最突出。当前,我国财产和收入的分配差距都较大,基尼系数超过美国。要注意的是,贫富分化的第一指标不是收入。收入只是财富的流量,而关键是财富的存量,即家庭净资产。家庭净资产才是衡量贫富分化的首要指标。② 最近十几年来,党中央一直强调要“缩小收入差距”,但在学界和政界一直有争议,甚至有文章笼统地赞扬“富豪是经济引擎,也应是社会楷模”。一种极其流行的错误观点认为,目前贫富差距问题不是首要问题,不是非公经济的大规模发展导致的,而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才是需要担心的问题。事实上,正是发明“中等收入陷阱”一词的新自由主义导致拉美国家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导致高收入的美欧日国家陷入金融危机、财政危机和经济危机,导致低收入的非洲等国家发展缓慢。现在,我国只有尽快落实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在20世纪末就要把解决贫富分化和共同富裕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的指示,遵照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改革财富和收入的分配体制机制,才能真正使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落到实处,使广大劳动人民满意。[4]】——摘自2016年07月15日 08:58 来源:《经济纵横》 作者:程恩富《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八个重大原则》.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邓小平. “坚持共享发展,主要涉及民生和共同富裕的问题,其中分配问题最突出”。强调要“尽快落实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在20世纪末就要把解决贫富分化和共同富裕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的指示”,文章高度重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分配问题,符合小平同志所讲的“这个道理”。 文章中的“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的提法,既符合党和国家关于随着经济的发展,必须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战略决策,又符合广大劳动者凭劳动、靠勤劳真能致富的愿望,颇具新意。 唯一感到遗憾的是仍站在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角度来论述和阐释“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必然有一个建设、发展的相当长的历史过程,这是一个逐步缩小差距、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的名言来说,就是一个不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做大蛋糕,和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下决心分好蛋糕,从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历史过程。 就分配而言,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注: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历史阶段),实际上是一个因为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既不能盲目搞按劳分配,又因为必须防止和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因而不能因袭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的特定历史阶段。 有的人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有的人总想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就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也貌似很坚持马克思主义,但实则有悖于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精神。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好不断做大的蛋糕,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和我国发展实践 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欲把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其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也貌似很坚持马克思主义,但实则有悖于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精神”——是超越“我国国情和我国发展实践”的、根本不现实的理论主张。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要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度,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非常值得一提的“亮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不少人从全会决定中解读出一个又一个的“亮点”。仔细阅读决定就会发现,决定中并没再沿用“坚持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坚持实行按劳分配为主”的提法。 个人以为:如果全会是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识到了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根本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不再提“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那么,这倒的确是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非常值得一提的“亮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全面深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改革。个人以为:如果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识到了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根本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因而在全会《决定》中不再用“要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那么,这的确不失为一个闪耀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亮点”!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的“灵魂”。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品格。 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只有深化对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只有让思想认识从把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传统束缚中解放出来,才能在变革只能富资穷劳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的基础上,创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分配方式、制度,才能真正走上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走向共同富裕的正确之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深刻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这个充满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亮点”进行深入解读,是党的理论、宣传和有关社的科工作者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要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度,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 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把它与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不把只有在社会主义中级乃至高级阶段才能实行的按劳分配(或者所谓的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强加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 对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坚持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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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而不是将其对未来社会主义的某些具体预测强加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当今中国头上。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而当今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要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这是一个逐步前行的历史过程,借用小平同志的话来说,是一个需要几代、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才能逐步实现的历史过程。
改革、创新分配制度,必须深化对按劳分配的认识
作者: 时间:2011-05-09 浏览次数:0 次
马克思主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怎么用? “掌握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是掌握它的精神实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和基本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只有正确运用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习近平.
马克思主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基本原理,运用它分析解决社会主义在中国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而不是将其对未来社会主义的实行按劳分配等某些具体的科学预测简单地强加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当今中国头上。
社会主义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个很长的历史发展阶段,有一个从无到有、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从走社会主义道路基本制度的确立建设、发展到私有制的彻底消灭,是一个渐次发展的漫长的历史过程。
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新生政权的诞生,进步、发展到能够实行按劳分配,必然有一个建设、发展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从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向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过渡的过程,是一个既不能长期因袭旧的分配方式、制度,又还不能实行按劳分配的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一个因为还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既不能盲目搞按劳分配,又因为必须防止和避免重蹈两极分化的覆辙因而不能因袭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方式、制度的特定历史阶段;一个必须创建有别于资本主义道路——必然两极分化之路、能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语录)”的新的分配方式、制度的历史阶段。
有的人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有的人总想在刚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就实行“按劳分配”或“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也貌似很坚持马克思主义,但实则有悖于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的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没再援用“坚持按劳分配”或者“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个人以为:全会应该是从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认识到了在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还根本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而不再援用“坚持实行按劳分配” 或者“ 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提法。个人以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闪耀着解放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之光的“亮点”,我们没有理由不让这个亮点亮起来,然而遗憾的是,这个“亮点”尚未得到充分的重视、阐释。
很快就要召开十九大了,但愿,党的理论宣传思想工作者和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能重视、深入阐释、宣传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这个闪耀着解放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之光的“亮点”,让这个闪着从实际出发,事实求是之光的“亮点”亮点真正亮起来,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分配方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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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2017年06月19日 14:06 来源:《求是》 作者:郑新立[url=]字号[/url][url=]打印[/url] 纠错 分享 [url=]推荐[/url]
核心要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围绕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实现了一系列新的突破和进展,经济体制更加富有活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广大人民从发展中受益更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彰显出无比强大的生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国企改革上有三个重大创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员工持股。这三项制度创新,是总结实践经验的结果,反映了我们党对国有企业改革认识上的深化,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
■我国在改革中创造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者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的经济组织形式,属于集体经济的范畴。在这类企业的从业人员,既能拿到工资,又能分到红利,可以很快富裕起来。以华为公司为例,在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比例为3:1,既调动了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又使资本得到合理回报,革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企业利润分配中资本所得过多即“资本榨取剩余劳动价值”的痼疾,有效避免了收入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问题。也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出现这种注重劳动贡献、兼顾资本收益的分配模式,具有重大深远的突破性意义。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的指示,我们加大扶贫攻坚力度,财政增加了扶贫支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强化了扶贫的责任,同时动员企业和各行各业人士积极投身到扶贫工作中来,确保实现每年脱贫1000万人的目标。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是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发展“互联网+”经济,出现了一批新产业、新业态,网店销售、摩拜单车、网络医疗、网络教育、网络金融等蓬勃发展,我国基于现代通讯网络所出现的数字经济,已走在世界前列。我国在改革中创造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者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相结合的经济组织形式,属于集体经济的范畴。这类企业的从业人员,既能拿到工资,又能分到红利,可以很快富裕起来。以华为公司为例,在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的比例为3:1,既调动了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又使资本得到合理回报,革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企业利润分配中资本所得过多即“资本榨取剩余劳动价值”的痼疾,有效避免了收入分配不公和两极分化问题。也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出现这种注重劳动贡献、兼顾资本收益的分配模式,具有重大深远的突破性意义。
(作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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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性收入是劳动所得,但能说它就是按劳分配所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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