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不同生产部门中占统治地位的利润率,本来是极不相同的。这些不同的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为一般利润率,而一般利润率就是所有这些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按照这个一般利润率归于一定量资本(不管它的有机构成如何)的利润,就是平均利润。”[1]”“不同生产部门由于投入其中的资本量的有机构成不同,会产生极不相同的利润率。但是资本会从利润率较低的部门抽走,投入利润率较高的其他部门。通过这种不断的流出和流入,总之,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的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资本主义在一个国家的社会内越是发展,也就是说,这个国家的条件越是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就越能实现这种平均化。”[2]”
一般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平均化。
可是,马克思“扩大的再生产”第一例的开端公式(B):第I部类利润率等于20%,第II部类利润率为33.3%。两部类利润率不同,这是不是违背了“不同的生产部门都有相同的平均利润”的基本规律?
[1] 《资本论》第三卷(页177)
[2] 《资本论》第三卷(页21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