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8qi8 发表于 2009-8-19 20:49 
玉华龙 发表于 2009-8-19 14:18 
我认为,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用来交换的商品的价值(劳动)都是社会劳动,产品没实现交换的劳动都不是社会劳动。自给自足的劳动就不是社会劳动,而是自然劳动。理解马克思的理论不要局限于某一句话,容易陷入本本主义泥潭不能自拔。
鲁宾逊的小岛是他一个人的社会,他为生存而从事各类工作,得到不同的劳动成果,“体现在劳动成果中的劳动交换”变化成“他个人有限劳动在各类工作上的分配”,他一个人的劳动虽然是自给自足的,却是“一个人的社会”的“社会劳动”。
你所说的“自然劳动”在《资本论》的“本本”中没有提及,但是“鲁宾逊的小岛”和“一个人的社会”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有提及。也就是说,在我“陷入本本主义泥潭”时,因为没有你所说的“自然劳动”来“搭救”,我便不能“自拔”了。
********************************
你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自然劳动是自然劳动,社会劳动是社会劳动。自然劳动与社会劳动是不同的范畴,自然劳动不是一个人的社会劳动。
马克思虽然没有提过自然劳动,但马克思提过私人劳动。我想,马克思所指的私人劳动或许就是你们所说的自然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