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也思考过这种问题。
最早是看到朱清时在南方科技大学时,抱怨ZF虽然建校的经费给了不少,但却要一笔一笔报来使用,缺乏效率还有点恶心。言下说的是外国香港都不是这样的。
于是我就很好奇,人家不搞经费审批签字一套,如何控制贪污挪用经费呢?
可惜没有深入研究,只看到一些皮毛。好像人家不搞审批,搞的是审计:做一个预算,通过了钱到位了就按预算执行就是了。当然预算不可能完全预测未来,有出入好像是你自己看着办,中间可能也有一些监管,但绝不是事事报批。最后最关键的可能就是审计了,通过审计来彻底检查,能说得过去就行,说不过去的该上法庭就上法庭,信不过的可以辞退,除此之外好像是没有什么行政处罚的。
然后再回过头来研究思考我们的,为什么轻审计重审批,好像还就是因为不想都在审计上较真,才设计了这么一套审批制度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