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自己的“代价补偿论”不惜歪曲马论,已和卫兴华等老一代差不多,落入俗套。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出发点有二:
一是为揭示剩余价值的来源,于是杜撰了抽象劳动。依抽象劳动必然得出资本家剥削工人。耗费劳动只是对抽象劳动的进一步说明而已。
二是在建立劳动价值论时是从“财富的量”上引伸出价值的。见《资本论》1——10页。
显然马的这两个出发点没法自洽。马为什么要丢弃“财富的量”呢?因为他在此时仍信奉“谁创造归水所得”,而财富是人与资本公同创造的。显然在反比下是不可能有转形的,因为价值已经反比降低了,拿什么多的价值来转形?
如 l李昆华所说,价格波动中心已经是生产价格而不是价值,但是这里问题是生产价格怎么得来。这里仍得坚持“价值是财富的量”,再丢弃“谁创造归水所得”,建立分配理论,通过分配理论说明剩余价值和剥削。
我建立分配理论时并不知道马在《全集46传223页》提出平均分配思想,显然依平均分配而非“谁创造归水所得”,从“价值是财富的量”同样能得到剩余价值(剥削)论。
从“价值是财富的量”便有正比,正比下的转形(即平均分配)两个总量相等。通过数学也可反推,两个总量相等时将有唯一解——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