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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30

缔结契约一定是为了降低成本吗?

一般认为缔结契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但是在有限理性的条件下(这种假设无疑是正确的),就人们的某些行为而言成本的多少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成本是可以判断和衡量的,进而未来的收益是可以判断和衡量的。因为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未来收益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现在的成本,这样成本的易衡量性就显得很重要。

所以,一般情况下,缔结契约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使得成本是可以判断和衡量的。

不知各位有何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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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30 11:35:00

给定有限理性,成本可以衡量,就说降低了不确定性,这显然也是契约的一个功能。不过,在经典契约理论理,这是一个隐含的假设而已。

楼主认为有其他使成本变得可以衡量的方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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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30 13:06:00

我觉得这里问题关键不在于如何准确衡量成本。

而是我们可以从契约的这一作用——也就是说使得成本是可以判断和衡量的——引申出新的分析。

这一点应该是什么呢?

奥尔森曾经说,个体理性并不必然导致集体理性。

因此我觉得这意味着人们想要通过契约获得更多的信息,进而达到某种控制目的,可以理解为一种竞争行为。

就企业而言,这种竞争行为不同于我们所熟知的兼并或者收购,通过契约进行竞争是真正没有硝烟的,成本应该会更低。

所以我觉得:可以把缔结契约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为一种更广义的竞争行为,这样就把上面提到的两种作用都包含进来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30 13:10: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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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 14:14:00

对制度经济学我是门外汉,但我觉得从风险厌恶的个人缔结契约的角度看,“使得成本是可以判断和衡量的”可以理解为增加效用的行为,似乎和降低成本背道而弛。因为从最大化效用的角度,只要缔结契约产生的成本不超过agent的风险贴水,就应该缔结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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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 14:34:00

契约在降低成本上的作用,不仅在于楼主所述的成本可衡量。契约的一大功能在于,提供一个解决争端的机制,这一成本的降低,根源于不确定性的存在。合约的不完备性,需要预先提供对不确定性的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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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1 21:07:00

这里有几个地方值得推敲。

“契约”指什么?是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可以用“契约”来理解?口头协议(君子协定)算不算契约?为什么通常人们认为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更可靠?(以至于把协议的内容刻在青铜器、建筑、自然景区)

成本的“衡量”与“判断”是否仍需要“成本”(非免费午餐)?如果在判断与衡量的“成本”上实现了节约,算不算“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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