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tianyiming 发表于 2017-10-2 15:55 
理论上就是这种逻辑。现实中只是不敢而已。理论的错误不除,哪里有正确的实践?
理论上哪里有这样的逻辑?马克思难道说过资本家是罪犯?难道不是反复强调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促进了生产力,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历史条件下是不可超越的?
只有在不懂马克思的实践逻辑的人才会读出这样的逻辑!
而且在你的例子中,资本家不光是资本的人格化,还是管理者,是技术提供者,是生产的组织者,并不仅仅是《资本论》第一卷经典模型中的典型“资本人格化”。在那个典型模型中,资本家不劳动,不创造,不组织生产,他只提供信用,只借来别人的财富和劳动,买空卖空不劳而获。
更重要的是,只能采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吗?当年的陈永贵、焦裕禄不能组织生产和劳动合作吗?要知道,如果是典型的、没有制约的野蛮资本主义,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有巨大副作用
——你精心挑选的是一个资源闲置的,存在超额利润的环境,类似80年代的中国,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土地、水、环境都变成稀缺资源,尤其是黄沙采集的场所会变成稀缺资源(那么多沙漠都没有玻璃厂,如果周围能建玻璃厂,这片沙漠一定是稀缺沙),归谁所有呢?如果是野蛮资本主义,可能就私有给个人了(甚至更坏,没人有办法私有从而成为“公地的悲剧”),然后逐渐大部分财富以利润和资源地租的形式被少数人所有,而工人越来越过剩,剥削率高到一定程度,工人实际工资将停滞甚至下降,出现99%的人只获得财富的1%,资本家和地主赚到的钞票将没有办法找到足够投资项目。
面对现实,我们今天遇到的绝大多数情况将是资本过剩,产能过剩,投资项目不足、消费不足、不可再生资源不足。——让经济和生产野蛮和超速的发展将很难被说成是社会进步。如果是资源闲置的环境,用其他方式,起码是不那么野蛮的资本主义的方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才是真正的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