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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30
社会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简称“社会劳动价值”)是指耗费劳动力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社会贡献价值,它是以劳动力的使用时其具体的劳动能力或给社会带来多少有用性或满足社会需求的具体劳动者体力脑力产生的使用价值量,通过社会同类商品生产平均水平的折算得出的社会价值量[公式L=(个别劳动生产力f/F社会生均生产力)xv'(社会平均劳动力价值)=],其实,也是个别劳动生产力价值,我用“L”表示,相对于劳动者的角度,“L”(劳动价值)与v(劳动力价格)以及m(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公式是:m=L-v,m有三种状态,m>0,m=0,m<0状态,我五年前《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的提出》写的这个贴中是把资本家付出的预付资本(C=c+v)中的v看作劳动力价值,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取英文“value of labour power”第一个字母“v”)是指维持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包括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生活、学习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现在看来实际v只是资本家雇佣工人时预付的劳动力商品的价格,是资本家给雇佣劳动者的预付的劳动价格评估,并非劳动力价值,而v与劳动力价值v'(最近为了与v区分提出的),所以,这是三个不同概念,有①L>v,②L=v,③L>v之分,①有利润,③亏损,②持平,这是相对于资本家角度,他用资本雇佣(购买)与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权的交换过程中,包含在商品价值w中的劳动价值L与价格v的波动。而相对于劳动者用劳动力使用权(出售)给拥有资本的资本家时,则以①v-v'>0,或②v-v'=0,还是③v-v'<0中,以①为目标,这样就有两个角度,雇佣劳动者的目的是实现:v-v'>0,底线v=v',即个人绝对剩余价值为0,这个剩余价值是个体的个别剩余价值与作为专业商人的资本家追求的社会剩余价值m有所不同,这个我将在其他文章中说明;而资本家的目的是实现L>v,即L-v=m>0,使利润或社会剩余价值为正为盈余,底线是L=v,即L-v=m=0,这就是说两者的交换只要符合L>v∩v>v'这个区域,就是说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交换最佳区域,起码也得是:L≥v∩v≥v',否则,双方在一个劳动生产周期(一般为一个月)的合作之后,双方就会使生产力系统分道扬镳另寻合作对象。这个发现是我的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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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10:28:54
建议你先区分如下概念:
价值;价格
劳动;劳动力
劳动的价值;劳动力的价值
劳动的价格;劳动力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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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10:40:22
Rousseau 发表于 2017-12-14 10:28
建议你先区分如下概念:
价值;价格
劳动;劳动力
以前的贴都有呀?公式中也体现了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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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10:51:53
把全社会的剩余价值视为全社会劳动的价值(或者说劳动产出的价值)减去全社会劳动力价值耗费,这就有点斯密教条了。
价值,是一个只要存在私有制,就必然存在的范畴,当然,如果是共产主义社会,其实并不存在所谓价值区分的必要性,因为劳动本身即价值,所以只需要核算效用与耗费。
但只要存在私有制,那么剩余价值出现之前,必须扣除资本的价值,即:死劳动的价值,而不能只计算劳动力作为劳动潜在产出的价值和劳动产出的价值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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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14:04:06
Rousseau 发表于 2017-12-14 10:51
把全社会的剩余价值视为全社会劳动的价值(或者说劳动产出的价值)减去全社会劳动力价值耗费,这就有点斯密 ...
我哪句话是你这样认为的呢?估计你误解了。
请看《回复张建平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的三点以及价值论的发展出路》以及《……价值是使用价值的倒数》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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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20:22:56
Rousseau 发表于 2017-12-14 10:51
把全社会的剩余价值视为全社会劳动的价值(或者说劳动产出的价值)减去全社会劳动力价值耗费,这就有点斯密 ...
把全社会的剩余价值视为全社会劳动的价值(或者说劳动产出的价值)减去全社会劳动力价值耗费,如果是供求一致,不管在马克思还是斯密看来,都是不存在剩余价值的,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是一种商品价格与劳动力价格的关系,严格上这不是真正的“剩余价值”而是利润,但也可以说是“剩余价值”的体现,但不能等同,以必要劳动量为计量的“价值”有三种,一种在整个社会上供求一致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另一种是个别的必要劳动量,还有一种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我主题所述的v'就是最后一种个人的单位商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f/F是个别劳动生产力与社会平均生产力的比率。但这就与点斯密教条有什么关系呢?我这是看马克思的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哪几章推演出来的公式。

至于价值,谁说是一个只要存在私有制就必然存在的范畴?那是交换价值,价值与交换价值又是不同的,马克思的“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量,交换价值是指发生交换时,两种商品使用价值从个别具体到社会抽象的一个折算,表面上体现为两种使用价值,实质是一种商品以另一种商品背后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的比率,当比率为1时,两种商品的价值(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就相等,这时,我们就称为等价,否则,为不等价,
当然,如果即使是有共产主义社会,其实也应存在所谓价值区分的必要性,因为每个人的劳动力(量)耗费本身即使同样,但各自产生的必要劳动力(量)即价值也是不同的,这是每个人的个别劳动生产力的差异导致的,你所谓的只需要核算效用与耗费,其实,就是核算个别劳动生产力的价值,所谓公有分配其实也不能换平均劳动力价值来分配,这样把人与人平均化了就打击个别生产力高的劳动者,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本质是社会经济管理学,主要是如何合理生产与价值分配的经济学,他把生产资料公有实是想物尽其用,防止私人占有而产生绝对过剩浪费,不能使资源优化配置,但分配的管理者不是机器人,也是人类一员,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大公有私,想当裁判又想当球员的管理者如没有人监督必然不公不正,

全社会生产资料即使公有制但只要存在按劳动价值分配必然就有个人对分配之后的产品的私有,即使退一万步按劳动力价值平均,但有人节约有人浪费,也有不足与有余。难道我凭自己的有效劳动努力并得到的社会回报分配的价值因节约的剩余产品一定要拿出来给不节约浪费的人继续浪费?这是在打击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所以,这种按需分配不是真正的效率与公正兼顾的共产主义社会,而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才是人尽其人物尽其用的共产主义社会,才是中国人提倡的“世界大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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