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8-7-2 10:57
在马氏眼里,劳动具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劳动者消费生活资料而等量转化支出的体力脑力,以这个体力脑力命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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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马克思的劳动概念是不全面的。
我认为马克思是从社会的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角度来考察人的社会行为“劳动”。这是他为了论述其具有社会化意义的“劳动价值论”作铺垫,这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但后来他为了把“劳动”看作为商品生产过程中参与生产的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耗费过程或活动,认为只有这种行为才可以看作为“劳动″,这就把“劳动″赋予了神圣的社会职责,更走向岐途了,使劳动概念的内涵越来越狭窄。
因此也被当代的另一个经济学分支即“行为经济学”留下了一片没有开拓的处女地,所以我认为“行为经济学”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微观意义上的个别劳动价值论。
的确,“现实中,生产活动既包含了体力脑力的耗费过程,马氏把这个耗费过程称为劳动是没问题的,也同时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进行制造产品的过程。”
从孤立式或闭合系统的角度就是人(劳动者)的劳动力是不可能创造大于自身使用价值和价值的量,只有在处于开放系统状态中结合生产资料才可能产生,一方面人类从自然资源转化为社会生产资料中的生产活动中把能够作为维持劳动力或再生产的食物通过新陈代谢的同化方式转化为新的补偿耗费或耗损的体能成为新的劳动力,另一个方面,人类又通过从自然环境中获得的生产资料以及生产工具结合劳动者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形成更大更高的劳动生产力,这个也许就是你所说的人的“劳动”与人只是生产力系统中一个要素的“生产”的差别,不过,马克思可能看到了人(劳动者)在作为开放系统的生产力中具有的主导性地位所以还是把人的劳动看作为价值的唯一源泉,其实,严格上讲,不管是商品的价值还是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形成都应该是人与自然结合组成的生产力系统产生的结果,这就是说,产生生产力过程中人的劳动力使用价值只是其中的主导枢纽或起关键作用,如果把所有生产力系统综合产生的使用价值都归之于劳动者,这就容易滑入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观所批判的唯心主义和英雄主义观了。按照这个思路,如果,站在资本家的角度,资本家作为企业以及资本的所有者,由于雇佣劳动的工资V是从他的预付资本C中支付的,而生产资料的价值c也是预付资本C(C=c+v)的部分,那么,是不是能说商品的价值形成与雇佣劳动工人的劳动没有关系?所以,由于没有办法处理这个矛盾,马克思只能把资本家的投资、经营以及管理等本来也付出了体力和脑力等劳动力的劳动参与掩盖,以分配中产生不公平分配的人格化的资本来否定资本拥有者的劳动。严格上说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和货币资本也是过去的劳动物化形成的,属于社会劳动力的积累,从这个角度而言,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也是一种“资本”,可见,资本与劳动力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此,资本家的资本与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的交换也可以还原为劳动力的交换,不同的是,资本家是持有资本这种过去的劳动力价值的积累来支配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使其投入到更大的社会商品需求的生产中结合生产资料去创造更大的商品价值,为自己带来更大的收益。而雇佣劳动者则获得资本家以生产资料或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力价格,并用它们去维持生存和发展让自己实现更好劳动目的的劳动力再生。
至于,交换是否产生等价与否的问题, 则是社会制度的公平性以及信息对称性问题了,这里暂不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