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gevil 发表于 2009-11-25 14:56 
假定一个平方效用函数是U(w)=w-aw2 /2其中a>0,可以得出其绝对风险厌恶系数为A(w)=a/(1-aw),由函数表达式可知:随着财富的增加绝对风险厌恶递增。这与常理中“绝对风险厌恶随财富增加而递减”相反,该如何理解?
这一问题似乎应该要选择以区分“绝对风险厌恶系数”和“相对风险厌恶系数”为切入点。
如果仅仅考虑单期情况下,绝对风险厌恶系数是合理的,其决定了某一点条件下,财富持有人的效用水平和边际效用。
然而在跨期条件或是财富时变的条件下,更应该使用“相对风险厌恶系数”进行衡量。相对风险厌恶系数是财富和绝对风险厌恶系数的乘积,所以这一风险要考虑两个因素的影响。
我个人理解,草芥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