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bajjio在2006-1-6 22:52:29的发言: 国家干预主义是在发现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失灵以后出现的,但是在出现国家干预以后,又有许多发展中国家滥用,极度的夸大国家干预的作用。在经济危机时期,采取国家干预是有道理的,因为当时出现基础设施不足,而且私人投资愿望不强,采取功能性财政政策和扩张的货币政策,确实起到了很大的推动经济的作用。但是凯恩斯本身就深受古典经济学的熏陶,他还是重视市场经济的作用。当时他重视国家干预,完全是因此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市场会出现失灵,政府也同样会失灵。市场经济会出现信息不完全的状况,政府也同样不可能得到完全的信息。此外,政府的决策效率,官僚主义,政府的决策的前后不一致也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当财政政策花费的成本大于市场失灵所造成的损失的时候还是不要采取财政政策的干预。当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并存的时候,往往会损害私人企业的利益。对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就是只要是市场可以办到的事情,政府就不要人为的进行干涉。由市场发挥作用还是由政府发挥作用取决于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失灵造成的外部性损失与政府干预的成本。政府应该保证完善的自由竞争的市场,要完善本国的法治,因为这是市场经济完善的基础。政府也应该重视在产业政策方面的投资,因为,这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说国家干预靠边站,是要重视市场经济的作用,要以市场为主。财政政策主要是调整经济结构。财政货币政策侧重于微调。
至于计划经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中国的命令式计划经济,虽然也有一些创新,但更多的是伪创新,而且一直都是隐性通货膨胀的状态。而前苏联的计划经济是建立在坎托洛维奇的数理经济学的模式之下,韩德强称因为帕累托最优是在静态条件下才能成立的,而自由竞争是在动态条件下的,因此不可能实现,但是正因为帕累托最优是静态条件下才能实现,因此前苏联的生产中技术更新缓慢,而且技术创新很少,因此这个建立在瓦尔拉斯均衡体系下的资源配置方程一旦间断,就会导致经济崩溃。而且还剥夺了消费者主权和广义效用,因此计划经济毫无可取之处。不过国内有些学者居然还称有限的国家干预是计划经济的形式,真是偷换概念。
说得不错,很深入。我们必须要建立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社会经济体制,政府是在市场失灵的时候出现,并且政府的作为也是以市场经济的规律性为依据而有所作为。那种认为政府宏观调控就不需要遵循市场规律的观念,是不对的。
比如市场经济就有一个最大的失灵现象:就是需求扩张引起价格上涨,最终引起投机,使价格与投机之间产生互相加强的“共振”作用。最后使市场形成泡沫并导致破裂,市场经济盛极而衰。在此时,政府的作为是什么呢?就是要通过信用体系而控制需求过度,特别是投机性需求。这就是今次中央政府所采取的措施的目的与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