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说剥削,用劳动价值论说明谁是剥削者
用劳动价值论是比较容易说明剥削问题。因为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劳动来对商品进行评价和交换。
先说交换,交换只所以发生,是双赢的结果。在自由的条件下,交换与否的判定标准是自己是否吃亏和赚了别人的劳动力(成果)。只有认为赚了别人的劳动力才会发生交换,赚得越多,越容易发生交换,交换的数额也会越大。
说明了交换,我们就容易以此来判定在生产和消费这个长长的链条中,谁是剥削者了。
一、生产这个过程,谁是剥削者呢?这个过程是工人劳动者与工厂主进行的交换,在这个交换过程中,双方都进行了剥削。劳动者认为我自己进行投资和劳动要花费很大的代价,所以,不如去别人那里打工挣钱来得合算。工厂主则认为我花高价从市场中雇佣工人,采用我设计的高效生产方法,仍然可以大量生产人们需要的商品,所以资本家也认为自己没有亏。
二、在商品消费过程,谁剥削了谁?消费者肯定认为自己是赚便宜的,是赚了别人的劳动成果。如果认为这个商品还不如自己加工出来合算,消费者还会去进行交换吗,进行消费吗?而交换的另一方,资本家也是嬴者,在权衡可以获利的前提下进行交换,达到了获利目的。(有些资本家或许没有那么幸运)
从整个生产消费的交换过程来看,没有一方是利益受损者。都是嬴者,都是剥削者。
社会的各方都是嬴者,这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和基础。所以才会有今天社会的物质文明和进步。
备注:交换发生的条件是自由的。不能用“不得不”交换来进行歪曲。如果用“不得不”理由,那消费者也有不得不的理由,(如:你工人认为你受到了剥削,那你提供比资本家更廉价的商品就不会到资本家那里购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