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9-7-6 14:49 
既然你承认股东在出资额以内有责任,那你就是承认了我的观点——股东就随时准备用自己的权益来归还需要用 ...
根据《公司法》判断股东是否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ZF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以上是《公司法》摘录。
本文中的股东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规定了三个权利、责任主体:公司、股东、债权人。股东对公司有责任,公司对股东、债权人有责任,股东对债权人没有责任(前提是股东履行了对公司的责任)。
问题1:公司的债务谁来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显然,股东并不承担公司债务,或者说股东并不直接承担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债务。
考虑到股东投入的资本(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并不因为公司的偿还债务而变化,可以说股东根本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完全由公司承担(前提是股东履行了对公司的责任)。
问题2:股东如何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必须把出资额或股份金额给到公司,而且不允许抽回。股东将出资额或股份金额给到公司后,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是什么意思呢?
认缴的出资额或股份金额是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最多数量,公司不得要求股东对公司承担超过出资额或股份金额的责任。公司经营不善无法支付债权人债务,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公司破产倒闭,债权人也不得要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
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股份金额之后,不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负责。
问题3:股东的责任为什么是有限的?
公司经营风险是很大的,有可能造成亏损。为了鼓励股东投资,法律对股东承担的风险给予了规定。股东最大的风险承担就是股东投入公司的本金,公司无论有多大亏损,但股东损失的最多金额只是股东投资的本金。损失有限、获得无限,这样对投资者投资的激励作用是很大的。人一般都是风险厌恶者,有法律兜底,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一定会有更多的人投资创业。可以说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对企业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当今世界,公司大多数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称之为现代企业制度。
结论:
股东完成了对公司的责任后,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责任,公司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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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针对你的观点写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