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观点是价值(指新增价值即增加值下同)是劳动创造的,价值归劳动者所有。
要素价值论的核心观点是价值是要素创造的,价值归要素(所有者)分别所有。
劳动价值论与要素价值论有一个共同的逻辑前提:价值谁创造归谁所有。这个前提是错误的。
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是劳动创造的,这个前提是错误的。
要素价值论中的价值是要素创造的,这个前提是错误的。
价值指的是企业新创造的价值——增加值,增加值是企业这个有机体创造的。不是单独一个要素(劳动)也不是多个要素(资本、劳动、土地)创造的。
增加值到底应该归谁所有?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伪问题。
在生产之前,企业已经与土地所有者谈好了地租的多少,与劳动者谈好了工资的多少。事实上,即使增加值是负值,地租与工资都是要预先支付的。增加值是正值,扣除了地租与工资还有正利润,资本所有者才能得到回报。
地租归土地所有者所有,遵循的是什么逻辑前提?使用别人的东西要付钱。
工资归劳动者所有,遵循的是什么逻辑前提?使用劳动要付钱。
地租、工资本质上都是使用费用。即使土地、劳动者没有“创造价值”(增加值为负值),地租、工资也是要支付给地主与劳动者的。
劳动价值论与要素价值论都是错误的价值论。前提错误,结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