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量是意图之量,应该源于张五常教授(具体详见《经济解释》有关章节)。“重要是在不可或缺的需求定律中,需求量是意图之量,不是真有其物,无从观察,所以需求定律的本身是无从验证的”——张教授这样说(复制于《合约的一般理论》)。
张教授的这一观点笔者非常不赞同。
西方经济学定义的需求量是某一价格需求方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需求量其实是一个可能性的量。需求量不仅仅是意图之量(愿意购买)还是行为之量(能够购买)。也就是说现实中真的出现了某一个价格,在这个价格就会有对应的购买量。这个购买量也就是成交量就是实证的需求量。
在其他因素均不变的前提下,现实世界会出现不同的价格以及不同的成交量,会形成不同的价量关系,把这些关系画到价格数量坐标系中会有很多的点。把这些点用平滑的线连接起来,这个线就是需求曲线的实证,也是需求定律的实证。
在同一时期,成交量与价格反方向变化,这是很常见的事。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同时期能发现价增量增(例如:住房、茅台酒)的现象——成交量与价格同方向变化,这又如何解释呢?这是不是违反了需求定律呢?这里可以负责任地说,凡是发现成交量与价格同方向变化的事,其原因都是需求本身发生了变化,也就是需求曲线发生了变化。在新的时期,成交量与价格还是反方向变化的关系。
众所周知的吉芬土豆,就是这样。饥荒时期的土豆,价格比不饥荒时期的高,但购买的数量比不饥荒时期的多。但在饥荒时期,土豆购买量还是与价格反方向变化的:土豆价格提高,购买量还是减少的;土豆价格降低,购买量还是增加的。
需求量绝不能仅仅理解为意图之量,那需求量就是不可观察之量了,不可以验证了。经济学讲究的是实证,不能实证,那不是经济学,是神学了。
需求量既是意图之量也是行为之量,既要愿意购买又要能够购买,这样的量才是需求量。现实生活中成交量就是需求量的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