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xhc 发表于 2009-10-7 18:10 
就如数学函数一样,有自变量和因变量,但如果求出反函数,自变量和因变量不就反过来了吗?怎么能说一定是某个量的变化引起了另外那个量的变化?
数学当中的函数关系,只是“相关”的意思,变量都是独立变量,“反函数”的概念一般不包括因果关系,只针对纯粹数量关系。这在实际运用当中一定要注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否则极易把运用数学变成滥用数学。
例如,圆周与直径的关系,即可以把直径表示为周长的函数,也可以把圆周表示为直径的函数。
例如,一定体积的气体,其压力与温度有关,即可以把温度表示为压力的函数,也可以把压力表示为温度的函数。
例如,坝高H和库容V(水压)之间有关系,库容由坝高决定。我们就不能反过来说“坝高是蓄水量的函数”。
例如,一头牛可以耕多少地与它的健壮情况有关系,我们不能反过来说,“耕地的多少决定了牛的健壮与否”。
例如,动物体型的大小与其食量水平有正相关关系,我们不能反过来说“食物的多少决定了动物的体型大小”。
……
同样,交易是由两个人的两个需求动机产生的一种共同行为,作为描述交易比例的“价格”概念,当然是由(两个)需求决定的,是果而不是因。价格自变量的说法否定了经济学最基本的理性人假定。